所有权确认纠纷诉讼费(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例)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于该《办法》中没有具体规定以及存在争议的收费标准适用问题,各法院的实际做法不一,笔者在此就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的诉讼费交纳标准进行探讨。
  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中,原告诉讼请求为:请求确认某房屋的所有权归某人享有,对于此类纠纷应按何标准交纳诉讼费存在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是此类纠纷应按涉案房屋的价值为标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按照相应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第二种意见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按件交纳诉讼费,此类纠纷应交纳50元至100元。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第一,应正确区分财产案件与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顾名思义,是指诉讼标的直接指向财产性权利或利益的案件。相应地,非财产案件是指诉讼标的指向非财产性权利或利益的案件。离婚、侵害姓名权、知识产权、劳动争议、行政案件等案件明显是属于非财产性案件,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至第(六)项的规定来看,这类非财产案件的交纳诉讼费原则为:主要以件为标准来交纳,但涉及到赔偿金额或争议金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从这个角度来看,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并不属于典型的财产案件,这类纠纷是当事人之间因标的物的所有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而产生的纠纷。本案中诉讼原告人只请求确认其对某房屋享有所有权,其诉讼请求中并没有涉及争议金额。笔者认为,不涉及争议金额的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应归入非财产案件类型。
  第二,原告在诉讼请求中没有涉及争议金额,以什么为标的额来分段按比例交纳成为现实问题。如果依照意见一的做法,如何确认标的额成为一个难题。确认标的额的一种公平、合理手段是进行房屋价值评估,但如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房屋所有权确认之诉之前还需进行房屋价值评估,这种做法将增加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不利于房屋所有权人通过诉讼维权。原告只是请求法院确认其对某房屋享有所有权,没有提出要求对方赔偿或支付或返还金额的诉讼请求,按标的额来交纳诉讼费的做法则使法院难脱变相多收诉讼当事人诉讼费以增加法院收入的嫌疑。
  第三,诉讼费的交纳应符合公平、合理原则。近些年来,房价不断上涨,大多房产都能以价值不菲来形容,尤其是一些大城市的房价对许多家庭来说是个天文数学。根据房产价值为标的额按比例来收取,诉讼费将是一笔不小的金额,这对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的当事人无疑是项沉重的负担。而且,房产所有权确认的最终结果并不能实质上给原告人带来额外的利益,其房屋所有权被侵害,物权人本身就是受害者,过高的诉讼费用可能使物权人怠于行使诉讼权利来明确房屋物权权属。因此,按房屋价值依照比例收取诉讼费对诉讼当事人是不公平的,此做法也不尽合理。
  综上,笔者认为,无论从现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来看,还是从法理以及便于当事人诉讼的角度来看,诉讼请求中不涉及具体标的金额的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应按件为标准来交纳诉讼费。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91523.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7日 22:59:19
下一篇 2025年2月7日 22:59:23

相关推荐

  • 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例(关于房屋纠纷的最新法律)

    起诉状 原告:XX公司(详情略)。 被告:李XX(详情略) 诉讼请求: 一、确认车牌号为XXX的汽车归原告所有。 二、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上述汽车。 三、责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该车辆的变更登记,将车辆变更登记到原告名下。 四、判令被告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具体金额略) 五、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5年10月12日,因原告业务需要,部分…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10日
    600
  • 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例(关于房屋纠纷的最新法律)

    1. 对小区内建造的房屋发生权属争议时,在开发商已将该房屋建设成本分摊到业主的情况下,如开发商无充分证据证明该房屋为其所有的,应认定属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宜兴市新街街道海德名园业主委员会诉宜兴市恒兴置业有限公司、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物权确认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8年第11期】 裁判要旨:开发商与小区业主对…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7日
    8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