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修订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1997年7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4号发布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五条 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第七条 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第十三条 契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财政部根据本条例制定细则。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8698.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1日 01:50:10
下一篇 2025年3月9日 12:53:33

相关推荐

  •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1988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1日
    1000
  •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 根据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1日
    900
  • 2021年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修订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999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发布 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1日
    1100
  •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1995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发布 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筑师的管理,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注册建筑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1日
    1200
  •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2001年1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6号公布 根据2013年5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9年9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1日
    1000
  •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1995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6号发布 2020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不作为一级预算,其收支纳入本级预算。  …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1日
    1100
  •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  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2002年8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的管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是指本条例附件《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管制清单》)所…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0日
    1000
  •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0日
    1000
  •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国务院的规定,制定本组织法。   第二条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第三条 国务院行使宪…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0日
    900
  •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0日
    1100
  •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确定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便于外国驻中国使馆代表其国家有效地执行职务,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使馆外交人员原则上应当是具有派遣国国籍的人。如果委派中国或者第三国国籍的人为使馆外交人员,必须征得中国主管机关的同意…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0日
    800
  •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1990年10月30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确定外国驻中国领馆和领馆成员的领事特权与豁免,便于外国驻中国领馆在领区内代表其国家有效地执行职务,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领事官员应当是具有派遣国国籍的人。如果委派具有中国或者第三国国籍的人或者派遣国在中国永久居留的人为领事官员…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0日
    800
  •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1992年2月2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海的主权和对毗连区的管制权,维护国家安全和海洋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为邻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领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及…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0日
    900
  •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船舶   第一节 船舶所有权   第二节 船舶抵押权   第三节 船舶优先权   第三章 船员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船长   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承运人的责任…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0日
    1200
  • 2021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修正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现役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   第三章 现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第四章 现役军官军衔的首次授…

    法律法规 2025年3月10日
    8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