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中华人共和国戒严法

  (1996年3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戒严的实施

  第三章 实施戒严的措施

  第四章 戒严执勤人员的职责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发生严重危及国家的统一、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安全的动乱、暴乱或者严重骚乱,不采取非常措施不足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状态时,国家可以决定实行戒严。

  第三条 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发布戒严令。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由国务院决定,国务院总理发布戒严令。

  第四条 戒严期间,为保证戒严的实施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国家可以依照本法在戒严地区内,对宪法、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使作出特别规定。

  第五条 戒严地区内的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第六条 戒严地区内的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戒严令和实施戒严令的规定,积极协助人民政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第七条 国家对遵守戒严令和实施戒严令的规定的组织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八条 戒严任务由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必要时,国务院可以向中央军事委员会提出,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派出人民解放军协助执行戒严任务。

  第二章 戒严的实施

  第九条 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由国务院组织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必要时,国务院可以直接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戒严的机关称为戒严实施机关。

  第十条 戒严实施机关建立戒严指挥机构,由戒严指挥机构协调执行戒严任务的有关方面的行动,统一部署和实施戒严措施。

  执行戒严任务的人民解放军,在戒严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下,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指定的军事机关实施指挥。

  第十一条 戒严令应当规定戒严的地域范围、起始时间、实施机关等事项。

  第十二条 根据本法第二条规定实行戒严的紧急状态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戒严。

  解除戒严的程序与决定戒严的程序相同。

  第三章 实施戒严的措施

  第十三条 戒严期间,戒严实施机关可以决定在戒严地区采取下列措施,并可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一)禁止或者限制集会、游行、示威、街头讲演以及其他聚众活动;

  (二)禁止罢工、罢市、罢课;

  (三)实行新闻管制;

  (四)实行通讯、邮政、电信管制;

  (五)实行出境入境管制;

  (六)禁止任何反对戒严的活动。

  第十四条 戒严期间,戒严实施机关可以决定在戒严地区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并对进出交通管制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 戒严期间,戒严实施机关可以决定在戒严地区采取宵禁措施。宵禁期间,在实行宵禁地区的街道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通行,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件和戒严实施机关制发的特别通行证。

  第十六条 戒严期间,戒严实施机关或者戒严指挥机构可以在戒严地区对下列物品采取特别管理措施:

  (一)武器、弹药;

  (二)管制刀具;

  (三)易燃易爆物品;

  (四)化学危险物品、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等。

  第十七条 根据执行戒严任务的需要,戒严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临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个人的房屋、场所、设施、运输工具、工程机械等。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执行戒严任务的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人民解放军的现场指挥员可以直接决定临时征用,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协助。实施征用应当开具征用单据。

  前款规定的临时征用物,在使用完毕或者戒严解除后应当及时归还;因征用造成损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第十八条 戒严期间,对戒严地区的下列单位、场所,采取措施,加强警卫:

  (一)首脑机关;

  (二)军事机关和重要军事设施;

  (三)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和国宾下榻处;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国家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及其重要设施;

  (五)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公用企业和公共设施;

  (六)机场、火车站和港口;

  (七)监狱、劳教场所、看守所;

  (八)其他需要加强警卫的单位和场所。

  第十九条 为保障戒严地区内的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戒严实施机关可以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供应、价格,采取特别管理措施。

  第二十条 戒严实施机关依照本法采取的实施戒严令的措施和办法,需要公众遵守的,应当公布;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情况,对于不需要继续实施的措施和办法,应当及时公布停止实施。

  第四章 戒严执勤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 执行戒严任务的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解放军是戒严执勤人员。

  戒严执勤人员执行戒严任务时,应当佩带由戒严实施机关统一规定的标志。

  第二十二条 戒严执勤人员依照戒严实施机关的规定,有权对戒严地区公共道路上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内的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 戒严执勤人员依照戒严实施机关的规定,有权对违反宵禁规定的人予以扣留,直至清晨宵禁结束;并有权对被扣留者的人身进行搜查,对其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 戒严执勤人员依照戒严实施机关的规定,有权对下列人员立即予以拘留:

  (一)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或者有重大嫌疑的;

  (二)阻挠或者抗拒戒严执勤人员执行戒严任务的;

  (三)抗拒交通管制或者宵禁规定的;

  (四)从事其他抗拒戒严令的活动的。

  第二十五条 戒严执勤人员依照戒严实施机关的规定,有权对被拘留的人员的人身进行搜查,有权对犯罪嫌疑分子的住所和涉嫌藏匿犯罪分子、犯罪嫌疑分子或者武器、弹药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进行搜查。

  第二十六条 在戒严地区有下列聚众情形之一、阻止无效的,戒严执勤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强行制止或者驱散,并将其组织者和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一)非法进行集会、游行、示威以及其他聚众活动的;

  (二)非法占据公共场所或者在公共场所煽动进行破坏活动的;

  (三)冲击国家机关或者其他重要单位、场所的;

  (四)扰乱交通秩序或者故意堵塞交通的;

  (五)哄抢或者破坏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财产的。

  第二十七条 戒严执勤人员对于依照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人员,应当及时登记和讯问,发现不需要继续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

  戒严期间拘留、逮捕的程序和期限可以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限制,但逮捕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

  第二十八条 在戒严地区遇有下列特别紧急情形之一,使用警械无法制止时,戒严执勤人员可以使用枪支等武器:

  (一)公民或者戒严执勤人员的生命安全受到暴力危害时;

  (二)拘留、逮捕、押解人犯,遇有暴力抗拒、行凶或者脱逃时;

  (三)遇暴力抢夺武器、弹药时;

  (四)警卫的重要对象、目标受到暴力袭击,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的紧迫危险时;

  (五)在执行消防、抢险、救护作业以及其他重大紧急任务中,受到严重暴力阻挠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枪支等武器的其他情形。

  戒严执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使用枪支等武器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戒严执勤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执勤规则,服从命令,履行职责,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不得侵犯和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戒严执勤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戒严执勤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侵犯和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在个别县、市的局部范围内突然发生严重骚乱,严重危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没有作出戒严决定时,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并组织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实施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限制人员进出管制区域,对进出管制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进行检查,对参与骚乱的人可以强行予以驱散、强行带离现场、搜查,对组织者和拒不服从的人员可以立即予以拘留;在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力量还不足以维持社会秩序时,可以报请国务院向中央军事委员会提出,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派出人民解放军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恢复和维持正常社会秩序。

  第三十二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8415.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0日 22:17:05
下一篇 2025年3月10日 22:30:20

相关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全文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姓名权的主要法律特征为: 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权。法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是名称,享有的是名称权。 第二,姓名权的…

    2025年3月31日
    500
  • 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成 第三章 选举方式 第四章 村民会议 第五章 民主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

    2025年3月31日
    3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何时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 修订信息: 1、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根据2011年12月…

    2025年3月31日
    6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

    2025年3月31日
    400
  • 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什么是国家赔偿法? 国家赔偿法是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损害,国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及受害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律规范。它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个部分,其中对赔偿范围、赔偿义务机关和赔偿请求人、赔偿程序以及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等也作了规定。 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方式有哪些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

    2025年3月31日
    6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合同定义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平等…

    2025年3月31日
    500
  • 监狱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全文)

    求《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若干规定》全文。 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006年7月24日 司发通[2006]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现将《关于坚强监狱稳定工作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规定子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地相关规定内容…

    2025年3月31日
    5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下载)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区别是: 一、劳动法是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之间的关系的,劳动合同法是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合同关系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细化,更加明确。 二、《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

    2025年3月31日
    6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三条 商标持有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以及当事人…

    2025年3月31日
    400
  • 年终奖6万扣多少税(年终奖交6万税)

    6万工资扣多少税2021 法律分析:1、个人所得税纳税额*税率-速算扣除数;2、应纳税额资-五险一金-起征点; 3、速算扣除数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薪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通过以上方式产生的个人所得如符合个…

    2025年3月31日
    500
  • 中国法院网法律文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度文库)

    法院网的法律文库怎么查不了 1、近段时间中国法院网的法律文库,系统出现了故障,无论是否是注册会员,都只能查近3个月的资料。 2、中国法院网正在修复BUG,请等待。 中国法院网法律文库怎么查询不了3个月之前的内容了呵呵,这个你可能是新手了! 你需要注册会员,非会员是只能查询最近三个月的文库,超过三个月以上的需要注册会员就可以进行查询。不过这个好像会员是免费的!…

    2025年3月31日
    500
  • 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和职权,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2025年3月31日
    4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20年新标准)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几个月给予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法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

    2025年3月31日
    5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心得体会)

    机关,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要看具体怎么违反的。这里给出几条规定供参考,也可以自己查阅下保密法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2025年3月31日
    400
  •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全文司法解释)

    什么是民法 民法通则全文 民法包含哪些法律_ : 《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还有相关司法解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也可是归属于国际私法,但是也属于民法部门 不清楚,可追问,望采纳… 民事法律包括民事基本法和一般法律,这句话对…

    2025年3月31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