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溪市政务大厅人社窗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筹集和待遇标准有了新的调整。
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其中,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个人筹集标准从40800元调整为42300元。
此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也有所提高。个人缴费选择高档的,养老金从800元调整为900元,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原个人缴费低档的,养老金从480元调整为540元,每人每月提高60元,涨幅均高达12.5%。
据了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不同于城镇职工养老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政府帮助广大被征地农民实现“老有所养”的一项惠民政策。兰溪市自2013年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以来,先后进行了9次提标。本次待遇调整共涉及兰溪市2600余名被征地农民,调整及补发金额将于2月份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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