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儿去世了,女婿再婚,他不想再赡养我。我可不可以告他?
1、告他不赡养你应该胜诉的几率不大,女婿不是你的直系亲属,没有赡养义务的呢,但你可以告他拿回你女儿遗产里你应得的那部分,估计现金财产是难以计算的了,但如果有固定资产比如房产、车子之类的,算起来还是比较容易地,建议您从这方面去主张自己的权益吧。
2、可以告他,但是不会胜诉,因为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女婿是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只有在你们自己的女儿还健在的情况下,女婿才会跟他自己的老婆、你们的女儿一道来赡养你们。这都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
3、从法律上讲,女婿并没有奉养题主的义务,无论女儿能否逝世,都是这样的。而作为女婿来讲,在女儿逝世之后,可以坚持奉养岳父一段时间,这曾经算是人品不错的了。在女婿不想继续奉养时,*反响就是告他,这就有点升米恩,斗米仇的意味了。不过,题主的养老问题还是能够从其他途径想 *** 处理的。
4、有一位老人,他女儿去世了,他的女婿再婚了。老人觉得女婿不想再赡养他了,就觉得这个事情不对,想告前女婿,这个事情,可以告。提告是每个人的权利 老人对女婿的期望值是很高的,但是,这个女婿再婚了。老人可能觉得,之前是女婿,之后虽然是前女婿了,赡养的义务还是存在的。
5、针对这种事情,我觉得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看。首先,如果女儿有工作的话,肯定是要自己赡养父母的。因为现在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女婿可以依法不赡养岳父母,因为没有抚养,就谈不上赡养。同样,儿媳也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律义务。如果说这个女婿依法不赡养岳父母,其实并没有触犯法律。
父亲丧偶再婚,现在年老瘫痪,爱人离家不管,可告遗弃罪吗?
如果他们是领了结婚证的,那就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不管的话就可能构成遗弃罪。如果他们只是住一起,没有领证,那就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另外你也有赡养义务,也不能忘了不是只有配偶有义务。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顺序继承人。
丧偶再婚算二婚吗
1、丧偶后再结婚并不属于二婚,而是被称为复婚。在中国,公民的婚姻状况可以分为四类,即未婚、已婚(有配偶)、离婚、丧偶。其中,“已婚”又可以细分为初婚、再婚、复婚三类。
2、法律分析:不属于。一般只需要公民提供再婚双方有效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再婚一方相关的婚育证明等资料就可以申请办理结婚手续。根据婚姻法显示,若一方离世,该婚姻关系是自动取消的。
3、第二次结婚叫二婚,或者再婚,没有什么特殊的称谓。结婚离婚或丧偶以后,再一次结婚,与再婚类似,但有二的缘故,说明这是结第二次婚。二婚是合法结婚,所以二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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