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个人角度出发,谈谈民典法与社会生活有哪些关系?
一、人身关系:是基于公民自然人身体、健康、姓名、名誉而发生的人身关系,与自然人享受和行使民事权利有关,它赋予了公民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又具体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主要有生命健康、姓名、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信用等权利。身份权是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并非人人都有的权利。
二、财产关系:民法典中的财产关系,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之间,自愿发生的、受价值规律支配的经济关系。包括经济关系的建立、变更、与消灭。主要表现为财产的支配、占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它分为静态财产关系和动态财产关系。
静态财产关系也称为财产流转关系,比如夫妻财产、赠与、买卖、租赁等。动态财产关系也称财产支配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股权关系、遗产继承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从个人伯度出发,谈谈民典法与社会生活有哪些关系?
1、民法典与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保障
人们常常用安居乐业来描述幸福生活。当然,安居是乐业的前提,没有安居,也就谈不上乐业。为此,民法典不仅要保护人民群众对房屋所享有的所有权,也要保障非所有权人对房屋进行合法利用的民事权利,更要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2、提供房屋所有权的多重保护方式。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是具有排他效力的权利,此种排除他人不当干预的效力不仅是针对其他民事主体,也针对公权力机关,从而划定公权力运行的边界。
3、强化不动产登记的风险防范功能。
民法典赋予了不动产登记非常强大的法律效力,因此我们必须重视不动产登记,尤其是要懂得如何利用不动产登记制度防止和化解法律风险。
4、构建区别于商品房网签的预告登记制度。
在商品房预售中,因为房子还没有建好,开发商无法给购房人办理登记手续,此时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先办理预告登记,以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5、创设居住权作为一项新型用益物权。
与租赁权不同,居住权没有最长期限的限制,当事人可以约定居住权直到居住权人去世才消灭。另外,居住权具有物权效力,不仅可以对所有权人主张,也可以向除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主张。
6、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长期以来,高空抛物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尽管侵权责任法对此予以了规定,但是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谈谈民法典与社会生活有哪些关系
民法典与社会生活有以下关系:
1、民法典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比如对居住权就作出了规定,将高空抛物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写入了法典中;
2、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民法典推出的婚姻冷静期、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等都是促进家庭和谐的体现;
3、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设“好人条款”、“英烈条款”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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