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29条内容是?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是关于执行通知的规定,第229条是是关于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利息或者支付迟延履行金的规定。
法律分析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可以使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将要采取的执行措施做必要的协助、配合等准备,是为了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是文明执法的体现。但也要防止被执行人利用执行通知逃避债务履行,对此在本条中增加第二款内容,即可以采取某些强制措施。根据本条的规定,执行员接到当事人的申请执行书或者审判庭移交的执行书后,一般是不能立刻采取执行措施的,而应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通知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通知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间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文书一旦生效,当事人就应当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应当进行制裁,以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本条对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或者其他义务的,规定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支付迟延履行金。债务利息是指被执行人没有按期履行债务而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除债务本金之外的一定费用;延迟履行金指被执行人因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应当向权利人支付的除原债务以外的款项,具有弥补权利人损失和对义务人惩罚的双重功能。本条对于金钱债务的利息明确规定为加倍支付;对于非金钱债权的延迟履行金的标准、数额未作具体规定,由执行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在实践中,某些被执行人认为,能晚一天还债自己就能多利用一天资金,多享一分利益,甚至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能拖一天是一天,或许能把债拖没了。由于他们迟迟不履行判决,给权利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形成了债权人一天到晚恳求债务人还债的不正常局面。针对这种情况,民事诉讼法规定了逾期不履行义务加倍支付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比如,判决确定被执行人应当在1995年6月8日前清偿20万元人民币债务,如果被执行人超过了期限没有还债,就要强制其加倍支付自1995年6月9日至执行完毕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比如,没按法律文书规定交出有关的财物或者票证;没按法律文书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没按法律文书履行一定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至于应支付的迟延履行金的数额是多少,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怎样用法律的形式讨债?
别人欠钱不还如何用法律手段怎么讨债
一、诉讼追债的法律技巧
1、及时保全债务人的财产
针对那些有履行债务能力的债务人或者是虽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但有相当的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93条的规定,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及时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防止债务人在判决作出后或判决作出前转移财产,使将来法院作出的判决难以执行。
2、在诉讼中不要提及债务人已还款项
有很多的法律工作者在代理案件时常常是这样叙述案件,债务人欠货款多少元,已还多少元,还欠多少元。如果遇到本身债权就有争议的情况下,这样说的话,是很难证明债务人已还款项的。因为实践当中债务人还款,仅是债权人出具相关凭证给债务人,债权人不会得到任何债务人还款的证据的。这样的话就更进一步地增加了主债权的不确定性。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应该怎么做?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应该怎么做?
不要置之不理,一定要提一下支付令异议。
因为如果债务人不提异议,十五天过后,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支付令了。也就是说,债务人就会变成被执行人,被执行财产。这样的话,比起正常的起诉流程,要大大缩短。很多金融机构之所以采取支付令的形式,就是因为有部分人不懂得支付令的含义,再加上确实欠钱,就置之不理,殊不知这样不但不能给自己缓冲,反而缩短了自己的偿债时间。所以,如果不想这么快成为被执行人,就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有效异议。
提支付令异议要注意以下这几点:
一、异议时间。收到支付令后十五天内提出异议。
二、异议理由。如果异议是陈述自己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对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异议不能成立。说白了,就是你说自己很困难,现在没钱,或者想着延期、分期还款,这些异议都不成立。
三、异议形式。异议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以口头方式提出的异议无效。得写个书面的异议书。
四、异议结果。如果异议成立,法院会作出终结支付令督促程序的裁定,然后转为正常起诉程序。
债务人对于支付令和支付令异议的一些常见误区:
1.我没收到纸质的支付令,只是手机收到了短信链接,我可不可以当不知道,不管它?
实践中,有很多金融机构、网贷公司申请的支付令都是法院电子送达的,没有邮寄纸质支付令。因为,在债务人申请贷款时,合同中约定了电子送达,留有债务人的手机号,所以法院会发送电子支付令,只要对那个约定的手机号码发送了,就视为送达了。债务人说我那个手机号已经不用了,所以没收到。这个没用,因为当初的贷款合同肯定约定好了,债务人如果变更联系方式要主动通知出借方,不通知的话就还是按那个联系方式来送达,即使收不到也视为送达,后果由债务人自己承担。
2.支付令异议书寄给谁?
看看收到的支付令,最末尾会有法官也就是审判员的名字,就寄给这个法官,因为就是这个法官审查异议。电话可能收到的短信里看不出来,短信里也许就是一个督促程序风险提示书和支付令。那就需要打个当地区号的12368,转到那个法院,然后问下这个法官的电话。法院地址自己网上搜搜就可以。
3.寄支付令异议用什么快递?
有人以为只能用EMS,但那是对政府机关发送文件的要求。作为当事人来说,没有规定必须用哪种快递。当然用EMS更好一些,因为有个别法院只接收EMS,那其实是他们自己内部的规定。所以,寄出以后一定要注意物流信息,看到签收了,和法官打个电话告知一下,说提了支付令异议,确认一下。
4.支付令异议寄晚了,送到法院时已经过了15天异议期怎么办?
这里普及一下关于送达的法律常识。凡是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提交法院的文书,比如支付令异议书,上诉状,管辖权异议书,可以邮寄,邮寄的话以寄出的日子为提交日期,而不是按照法院收到的日期算。比如支付令异议期间到8月7号为最后一天,你8月7号寄出,8月9号法院才收到,那么是不是超过异议期了呢?不是。应该按照寄出的日子就是8月7日算提交日期,不管法院是几号收到的。所以这个不算超期。但是寄出后还是要和法官说声,防止很长时间没到法院,法官以为生效进入执行程序。
5.怎样写支付令异议才能成立?
必须提出法律上有效的异议,异议才会成立。怎么样提出有效的异议,这个要针对具体案情来写,不可一概而论,但是哪些是无效的异议可以列举出来。其实这些都写在督促程序风险提示书里了,看看第三、四项就是告知哪些是无效异议。所以提出支付令异议一定要避免落入无效异议的范围。
更多支付令异议的问题欢迎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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