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侵权是什么意思(侵权为什么不是意思表示)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哪些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说明]

(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这种情况通常被概括为专利权用尽原则。

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部件售出后,使用并销售该部件的行为,应当认为是得到了专利权人的默许;

制造方法专利的专利权人制造或者允许他人制造了专门用于实施其专利方法的设备售出后,使用该设备实施该制造方法专利的行为。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这种情况通常被概括为先用原则。

享有先用权的条件是:

做好了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必要准备,是指已经完成了产品图纸设计和工艺文件,已准备好专用设备和模具,或者完成了样品试制等项准备工作;

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原有范围,是指专利申请日前所准备的专用生产设备的实际生产产量或者生产能力的范围。超出原有范围的制造、使用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

在先制造产品或者使用的方法,应是先用权人自己独立研究完成或者以合法手段取得的,而不是在专利申请日前抄袭、窃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从专利权人那里获取的。

先用权人对于自己在先实施的技术不能转让,除非连同所属企业一并转让。

对依据先用权产生的产品的销售行为,也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3)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交通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这种情况通常被概括为临时过境原则。但不包括用交通运输工具对专利产品的转运,即从一个交通运输工具转到另一个交通运输工具上的行为。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这主要是指将有关专利产品或者方法作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的对象。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中的使用,应当包括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制造有关专利产品的行为。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是指以研究、验证、改进他人专利技术为目的,使用的结果是在已有专利技术的基础上产生新的技术成果。

在科学研究和实验过程中制造、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其目的不是为研究、改进他人专利技术,其结果与专利技术没有直接关系,则构成侵犯专利权。

(5)非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我国专利法所规定的构成对专利权侵犯的前提条件之一,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等。那么,非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专利,当然就不应被视为侵权。

不构成侵权是什么意思(侵权为什么不是意思表示)

哪些情况不构成商标侵权,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已经有别人问过这类问题,答案相当完善,拿过来借鉴一下。 认定商标侵权注意什么 (一)未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 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后,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予以保护,即使是认为注册不当的商标,在撤销之前,也应如此。 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裁定,对在撤销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不具有溯及力。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在法律规定的6个月宽展期内,如果原注册商标所有人仍未提出续展申请,或续展申请被驳回的,他人在此期间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果原注册商标所有人提出续展申请且被核准,他人在此期间内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二)准确认定近似商标 近似商标或标识的认定,是商标侵权判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只有同时具备“商标或标识构成近似”和“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两个条件,侵权才能成立。 近似商标与相同商标有所不同,在视觉上虽有一定差异,但在其他方面如发音、含义等方面与注册商标近似,并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或混淆。考察两个商标是否属近似商标,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商标外观。 即对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视觉形象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进行观察,看是否能引起误认或混淆。如江苏某公司使用的“HOVER”图形商标与英国某公司的已注册的图形商标“HOOVER”仅一个字母之差,视觉类似,加上发音基本相同,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认,应认定为近似商标。再如天津某公司使用的“SAFINO”与法国某公司在先注册的“SANOFI”商标字母完全相同,仅最后4个字母排列顺序稍有不同,但两商标在文字整体结构和读音上十分近似,极易使消费者误认,因此构成了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2、商标读音。 从人们的听觉出发,判断两商标是否因读音近似而导致混淆。如江苏某公司以“夏奈尔(SUNNER)”作为商标,虽与法国“CHANEL”(中文译音“夏内尔”)含义不同,英文字母也不相类似,但因读音近似,尤其是在汉语语言环境中使用,构成近似商标。再如“今日”和“金日”等。 3、商标含义。 分析两个商标是否含义相同或近似并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如“BLUE SKY”与“蓝天”,中文含义一样,很容易使人误解生产厂商与特定商品之间的关系,误认为标注“蓝天”的商品系“BLUE SKY”的系列产品。 (三)正确判断类似商品 确定判断同一或类似商品的标准,是对两种商品进行比对的关键。 国家商标局虽然编发了《类似商品区分表》,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很难解决实践中是否类似的问题,因此《类似商品区分表》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并不是划分类似商品的依据,只能作为认定类似商品的参考。根据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原料、生产企业、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是否类似、且这种类似是否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解等方面来进行判断,是实务中唯一可行的选择。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并非不同类、不同组就等于不相类似,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名为“某某矿泉冰”的饮料和矿泉水属于第32类商品,而冰砖、冰棍等属于第30类商品,两者不属同一类别。但因原料、用途、销售途径、消费群体等基本相同,生产工艺近似,应认定为类似商品。而且类似商品的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一些原先不相类似的商品可能因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的出现,以及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的变化而成为类似商品。 在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情况下,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原料、生产企业、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近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商品为“类似商品”。 判断是否属“类似商品”,前提是商品之间的关系,并考虑商品和商标之间的关系。商品的功能、用途相同,并且具有共同的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的,一般认定为类似商品,但商品的原料、生产企业等因素,能够明显表明商品的来源,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的,不应认定为类似商品。如果商品与服务之间存在着特定的联系,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易使消费者认为是同一企业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该商品与服务应认定为类似。 (四)不以商品质量的优劣作为判定 《商标法》的主要内容在于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中,商品质量优劣不会影响到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他人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使其商品质量优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品质量,也应当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至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品质量低劣甚至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可以适用《产品质量法》和《商标法》的其他条款处理,与商标侵权认定没有直接的关联。 (五)商标注册人的违法使用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注册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其权利。如果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有违反《商标法》和《实施细则》的情形,可以适用相关条款处理,要求注册人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但不影响对商标侵权的认定。在这种情况下,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应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尽管商标注册人的违法使用不影响对商标侵权的认定,但有可能影响其权利的行使,甚至使其丧失赔偿请求权。 (六)合理界定正常使用行为 他人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并不一定就构成商标侵权。这要视其使用是否具有正当理由而定。例如,“三株”商标是某企业使用在药品上的注册商标,另一企业在口服液商品包装上使用了“三株菌十中草药”文字,以表示口服液商品的成份(经查证属实)。由于“三株”在这里既不是作为商标使用,又不是作为商品名称使用,而是对商品的正常说明,因此不应认定为对“三株”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侵犯。 (七)综合衡量其他因素 在商标侵权案件认定过程中,除上述需要把握的因素外,还有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如商标的知名度、显着性、具体使用方式、主观过错程度及商品的零部件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等。由于个案涉及的其他因素不一致,对商标侵权的认定也会不一致。就商标的知名度而论,一般来说,知名度越高,受保护的范围就越宽,他人擅自使用时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以上就是对商标侵权怎样认定,认定商标侵权应注意什么问题的解答。商标侵权认定是个复杂的过程,提醒当事人要认真对待,认定时思维要严谨。如果当事人对究竟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不太有把握,不妨去咨询有相关经验的律师,律师有严谨的思维和丰富的知识,可以给您准确的回答。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韩飞推荐

不构成侵权的情况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不构成侵权的情况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侵犯专利权指没有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侵犯专利权的应承担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赔偿专利人损失、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那么不构成侵权的情况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不构成侵权的情况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不构成侵权的情况有哪些?在下列五种情况下,任何人使用专利均不构成侵权:(一)首次销售: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这一原则又称为权利用尽原则,它适用于合法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二)善意侵权: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此情况在学理上称为善意侵权,这里行为的范围仅限于使用和销售,对于制造或者进口,依照现行法行为人应当或者有义务知道其制造、进口的产品是否是专利产品。(三)先行实施:对于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四)临时过境: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五)非营利实施: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其实质是,此种实施行为非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与专利权人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所以对专利权人的市场利益不会构成侵害。二、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85001.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30日 02:35:14
下一篇 2025年3月30日 02:35:32

相关推荐

  • 违章消分(违章消分需要带什么)

    违章扣分怎么消分 【太平洋汽车网】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罚款的,车主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违法地交警队处理,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到车辆登记地交警队处理。车辆违章扣分的时候最好能亲自去车管所办理消分,这样处理才会有脚踏实地的感觉。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行为人的驾驶证初次领…

    2025年4月2日
    100
  • 政治谣言(政治谣言什么意思)

    “亡秦者,胡也”这类政治谣言为何产生? 要知道“亡秦者,胡也”这句话是谁说的,你没听错,就是他,方士卢生。他被秦始皇派出东西求仙问神,一是求长生药,二是问国运。神仙他自然碰不到了,但回来要交待,被始皇痛骂了一顿。卢生非常了解始皇的个性,也非常了解当时的国情,秦一统六国后,国内已基本无威胁,所以他把矛盾指向了塞外的匈奴(胡),向始皇报告说,有仙人预言:亡秦者胡…

    2025年4月2日
    100
  • 所有权性质(所有权性质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公民可以拥有性质的使用权,因为我们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实际上是归属于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归属于普通老百姓所有的,普通老百姓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来获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公民可以拥有性质的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

    2025年4月2日
    100
  • 猥亵是什么意思(猥琐是什么意思)

    猥亵什么意思? 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 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如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对未成熟少年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违抗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 猥亵行为的判断同社会习俗关系很大。猥亵的判定标准,由不同社会的性文化主流决定。 若男性向女性献吻,在西方世界属于社交礼仪,但在其他地方则可能被视为强吻。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5年4月2日
    100
  • 缓刑期间(缓刑期间有什么限制)

    缓刑期间有什么限制 缓刑期间的限制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

    2025年4月2日
    100
  • 民法典房产产权人变更,民法典2021对房产更名有什么影响?

    民法典2021对房产更名有什么影响?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更名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要更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新民法典关于房…

    法律资讯 2025年4月2日
    100
  • 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销户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首付款发票;其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 1、已婚人士需要结婚证书和复印件。 2、鉴定材料。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不仅适用于已婚人士,也适用于需要提供身份…

    2025年3月31日
    100
  • 欠款10万无力偿还坐牢(欠款10万无力偿还坐牢信用卡抓人是吓唬人)

    按规定欠款10万无力偿还是否会坐牢 当事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不会被拘留。但如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

    2025年3月31日
    100
  • 律师事务所投标书(律师事务所投标书是啥)

    法律顾问投标书 给你提供一个xx法律事务所给金融机构提供的法律顾问投标书样本参考: 目录 一、贵司开展信托业务所面临的主要日常法律问题 6 (一)项目交易结构的设计 6 (二)信托项目文件的编写 6 (三)法律意见书的提供 7 (四)信托运营过程等的合法合规性 7 (五)信托变更、终止时面临的相关问题 7 二、本所、金融信托部合伙人、律师基本情况介绍 8 (…

    2025年3月31日
    100
  • 十个炒股九个亏的原因(十个炒股九个亏的原因是啥)

    炒股十人九亏,真正亏损原因是什么? 股市十人炒股九人亏是千真万确,真正只有10%的人赚钱;A股投机性太强,容易受人为操纵;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自身能力不强,总成为韭菜; 这些是炒股为什么炒股90%的人亏损的如下: A股投机性太强,容易受人为操纵; 因为个股容易被人背后超控,涨停跌停自如,从涨停到跌停,从跌停到涨停; 垃圾股涨上天,优质个股跌成狗; 资金抱团去年…

    2025年3月31日
    100
  • 分公司注册需要如何办理(分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手续)

    注册分公司的流程是什么呢? 分公司的注册流程 1、名称核定 (1)、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4)、联系电话;(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6)、主要经营范围。 2、提交材料 分公司核名通过后,确认地…

    2025年3月31日
    100
  •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去)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起诉状、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相关证据材料等。其中,起诉状中需要包含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等,还应当包含起诉一方的请求与理由,请求主要围绕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三大块。准备好这些资料之后,就可以到被…

    2025年3月31日
    100
  •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是)

    简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有哪些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

    2025年3月31日
    100
  • 非诚勿扰侵权(非诚勿扰侵权吗)

    非诚勿扰案件属于驰名商标反向混淆侵权吗?      首先,“非诚勿扰‘在我国虽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其提供的婚介服务未在我国内流通,我国大多数公众未实际使用并接受过上述服务,即使“非诚勿扰”可能为我国公众通过传媒等所知道,也不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原非诚勿扰LOGO      反向混淆(REVERSE CONFUSION) 传统的混淆通常是指后注册的商标与在…

    2025年3月31日
    100
  • 亲子鉴定挂什么科(胎儿做亲子鉴定挂什么科)

    深圳市人民医院做亲子鉴定挂什么科 如果问亲子鉴定到医院挂什么科,那肯定是需要挂亲子鉴定科或亲子检测科甚至是法医物证科,但这些在医院都是没有的。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不是亲子鉴定服务机构,所以做亲子鉴定需要到司法鉴定所,而且该鉴定所必须要有法医物证司法鉴定资质。 医院亲子鉴定挂什么科你好,医院是不能做亲子鉴定的,如果说医院有亲子鉴定部门,应该就是法医物证科…

    2025年3月31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