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分割问题应当根据财产的归属分情况处理。具体来讲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若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则该财产直接归该方所有,不需要进行分割。其次,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首先应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该财产的具体情况,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总而言之,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分割要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协商情况,适用相应的解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财产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1、夫妻双方对财产分配能够达成协议的,可以约定各自分得的财产份额;
2、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分割,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方提出离婚,财产应如何分配?
在夫妻离婚时,往往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这是大家都比较关注的焦点问题。啊,啊,很多夫妻也因为嗯财产的分割存在一些争议,所以导致最后要在法庭上面来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那么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对于他们的共有财产应该怎么样分割?
一、原则均等分割
如果说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关于财产分割望问题上面可以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比较和平的方式来分手,那么就无须要诉诸法庭,否则的话,就需要选择诉讼离婚。关于双方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遵循平等分割
也就是说,在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应该根据平均的原则来进行分配,根据个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等具体情况,具体处理时也会有所差别。但是对于夫妻双方的共有来源无疑是均等分割
二、最大化利益原则
会因为财产分为很多种,有一些是现有的财产,例如现金等,但是还有一些是固定资产以及双方在夫妻存续期间事业上的一些牵扯,例如说合伙开办的公司还有其他的,例如养殖业或者种植业等。
如果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在当年并没有获得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应得利益,例如说公司仍然处于存续期间,那么这个时候应该从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经营管理的角度考虑,进行合理的分割。
三、照顾女方
对于很多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财产。房屋也应该根据双方具体情况例如他们的住房情况,以及照顾抚养子女的责任,或者说无过错方等原则来分配这些财产,分得房屋的一方需要对对方给予一定的补偿,一般情况下是房屋价值的一半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照顾女方。
夫妻一方先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
夫妻一方先提出离婚的,财产分割方式是: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用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83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