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例(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辩护思路)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关于著作权案例

侵权

1.绘画,书法,雕塑等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作品原件的购买人可以对美术作品欣赏,展览或再出售,但不得从事修改复制等侵犯作品版权的行为。证明了所有者的权利

2.修改权是指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的权利。作品表达了作者的思想,感情和观点公之于众后会直接影响社会公众对作者人格的尊重,修改一般是指对作品内容的修改。本案中画的内容为国画,而且作者是觉得笔峰不够,怕影响自己的声誉,并不会给自己的人格造成影响,在内容确定的情况下并不影响作者的人格。再着张某对该作品有所有权,展览权并不违法,也没有实际上侵犯作者的张某的修改权,所以本人意见不侵权。

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例(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辩护思路)

美术作品侵权怎么区分?

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侵权案件可较直接的通过对证据的认定加以解决,第二类侵权案件即典型的需要对双方的作品进行对比来认定被控侵权人是否有剽窃行为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谁有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和所有权的相关案例,急求!949234748@qq.com。3q。越多越详尽越好

第十四条:【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起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注释: 汇编作品,是指根据特定要求,选择已经发表或已完成的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其他素材进行汇编、编排而形成的作品。当汇编的对象是作品时,须事先征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同意。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者享有。 由于汇编作品的独创性主要体现在材料的选择、组织和使用方式上,所以汇编者的权利也主要及于汇编作品的整体而不延及它锁选择、编排的材料;但如果汇编者在创作过程中对汇编材料进行了独创性的加工,则其还对那些具有独创性的作品部分享有著作权。案例: 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海南某信息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上诉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上海高民三(知)终字第122号) 案件适用要点:汇编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汇编作品,应是在对有关的作品、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方面具有独创性,否则不再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之内。汇编作品的保护在于该作品的内容的选择、编排方面,并不延及其构成部分本身。所谓独创性即原创性,是指作品由作者通过自己的智力活动而依法产生,不是通过抄袭他人组品而产生。只要作品具有最低限度的独创性,就应依照著作权法受到保护!又如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时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注释】 关于职务作品,注意:1、职务作品的创作者与单位之间通常表现为劳动法律关系,但并不要求是紧密的劳动法律关系,兼职、借用或临时聘用等情形均可认定是“及于职务而进行创作”;2、作者创作作品时履行工作职务职责。3、职务作品并不要求必须在工作时间完成,职务作品的认定,关键在于创作者是否在本职工作范围内从事创作,而不在于创作完成的时间。 本条第一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本条第二款关于职务作品的固定中“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职务作品完成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第2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著调理》11、12)【案例】 1、王某与丁某等著作权侵权纠纷上诉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豫法民三终字第70号)案件适用要点:《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中规定,(国家科研计划)实行课题责任人负责制。课题责任人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明确课题责任人与依托单位之间的关系。课题责任人对完成课题任务承担法律责任,依托单位必须提供课题任务书或课题合同中确立的支持条件。因此,依托单位对课题的完成任务不承担责任,依托单位与课题责任人就课题研究成果的著作权属关系属于《著作权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2、姚某与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高民终字第2867号) 案件适用要点 若作品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的一部分,职工仅仅是受安排完成任务,并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液支付了其报酬,那么可以认定职工的创作系完成任务,起创作成果的性质应属职务作品。其中是否利用工作时间进行创作,并非认定是否构成职务作品的必要条件 其中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注释 按照本条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情形,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再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著解释》12) 其中第十八条规定 【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注释 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这说明,及时创作人想要展览美术作品原件,也应取得原件所有人的许可。 案例 1. 成都某设计有限公司与某实业(重庆)有限公司等著作权纠纷上诉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渝高法民终字第76号)案件适用要点:《著作权法》第18条之所以将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和著作权的转移区分开来,是因为美术作品是由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是创作者亲自创作,其中凝结了创作者的智慧和劳动,作品原件一旦形成,就具有唯一性,创作者永远也不可能再创作出一件与原件完全一样额美术作品。美术作品与摄影作品属于不同形式的作品,判断摄影作品著作权是否转移时不能适用《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 2.蔡某等与湖北某饭店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纠纷上诉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鄂民三终字第18号) 案件适用要点:一件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作为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全面行使其支配美术作品原件的权利时,就应享有排除他人干涉、不受限制的权利。反过来,作品创作人行使那些需要依靠作品原件才能行使的部分著作权等权利,在作品原件转移后,必须受到作品原件所有人是否同意及其如何行使所有权和展览权的严格限制,只要在原件所有人同意其可以通过作品原件行使相关权利时,其相关著作权才能得以实现,如复制权等。 其中《著作权法》 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二十四条: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注释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时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本条规定的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著条例》23–24) 案例: 国际华侨公司诉长江影业公司影片发行权许可合同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4年第5期) 案件适用要点 :电影著作权人可以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自己行使或许可他人行使其著作权。在电影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中,著作权人与他人关于按比例分成收入和违约赔偿责任的约定,如不违反民法通则等法律或有关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有效。 第二十五条 【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作品的名称;(二) 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三) 转让价金;(四) 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五) 违约责任;(六)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案例 广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穗中法民三终字第7号) 案件适用要点: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其著作财产权,但应订立书面合同。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82423.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29日 23:51:10
下一篇 2025年3月29日 23:51:26

相关推荐

  • 侵权行为之债举例(侵权之债是什么)

    侵权之债是什么? 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使他人遭受损害时,行为人依法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构成侵权行为之责。 基本介绍: 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使他人遭受损害时,行为人依法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构成侵权行为之责。 构成要件 第一:行为的违法性。 第二: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第三: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

    2025年3月29日
    100
  • 著作权被侵权(著作权被侵权的投诉请求)

    著作权被侵权了怎么处理 著作权 被侵犯了,著作权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构成了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有法定的 侵犯著作权 的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 侵权行为 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025年3月29日
    100
  • 侵权大嘴猴法院判赔款交结谁(大嘴猴侵权案)

    大家大嘴猴商标侵权是怎样的? 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

    2025年3月29日
    100
  • 图片侵权赔偿一张1000(网站图片被告侵权 赔多少钱)

    图片侵权赔偿标准 一张图片侵权赔偿标准可以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赔偿,或者按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进行赔偿,赔偿范围还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

    2025年3月29日
    100
  • 中国八大美术院校排名(中国八大美术院校排名顺序)

    中国八大美院排名 中国八大美院排名: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 一、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Central Academy of Fine Arts),简称“央美”,位于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高等美术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

    2025年3月29日
    100
  • 2021最新侵权责任法案例(2021年侵权案例)

    侵权责任法案例胡某(21岁)与王某(19岁)一天下午在集市上闲逛,发现一头猪在路边 1。老太太推翻瓷瓶是属于紧急避险的行为,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所谓紧急避险,就是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发生危险时,为了避免危险的进一步扩大而不得不采取的损害较小利益并以此来保全较大利益的行为。显然,老太太是受突如其来的危险来不得不及时避险,要不可能造…

    2025年3月29日
    100
  • 侵权类案件有哪些(侵权案件是什么案件)

    常见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1、直接侵权 在未经作者允许下擅自发表他人作品,对内容进行修改,改变作者署名等等,这种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行使著作人专有权利的行为都属于直接侵权。 2、间接侵权 间接侵权主要发生在中间商身上。比如,提供链接方便其他人下载某一受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资源,下载资源的属于直接侵权,提供链接的就是间接侵权。 3、部分侵权 部分侵权不是全部复制、改编、…

    2025年3月29日
    100
  • 商标侵权6000罚款10万(商标侵权十万金额判刑吗)

    商标侵权非法所得10万要交多少罚金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2025年3月29日
    100
  • 什么叫做侵权(什么叫做侵权人)

    什么是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什么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

    2025年3月29日
    100
  • 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侵犯别人专利权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专利法,侵犯专利权需要承担是民事责任,但是不用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于赔偿的数额: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

    2025年3月29日
    100
  • 专利侵权警告函(专利侵权告知函)

    专利侵权应该怎么办? 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 专利侵权怎么判定?若没有采取保护措施,专利权很容易遭受侵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就容易被侵害。怎么维权?专利权是专利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下文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请看下文。 一、专利侵权判定 将对方技…

    2025年3月29日
    100
  • 侵权如何认定(如何判定侵权)

    如何认定侵权行为 符合以下要要件的,会被定义为侵权行为:1、发生侵权的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或者对他人身体造成了损害;2、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害;3、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4、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2025年3月29日
    100
  • 侵权赔偿的范围、方式(侵权赔偿种类)

    侵权赔偿的赔偿范围是哪些 侵权诉讼财产赔偿范围: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

    2025年3月29日
    100
  • 侵权行为类型(侵权行为类型分为)

    侵权行为有哪些 侵权行为有: 1、直接侵权 在未经作者允许下擅自发表他人作品,对内容进行修改,改变作者署名等等,这种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行使著作人专有权利的行为都属于直接侵权。 2、间接侵权 间接侵权主要发生在中间商身上。比如,提供链接方便其他人下载某一受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资源,下载资源的属于直接侵权,提供链接的就是间接侵权。 3、部分侵权 部分侵权不是全部复制、…

    2025年3月29日
    100
  • 卖别人牌子侵权被起诉(使用别人的品牌被起诉)

    专卖店卖了一台其它牌子,现构成侵权?? 专卖店卖了一台其它牌子,专卖店构成侵权,品牌专卖店售卖非本品牌产品时应当显著标识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如果没有履行前述义务,导致消费者误以为购买的是本品牌产品,专卖店售卖行为构成欺诈。显然错误理解了法律,其行为构成欺诈,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分析 专卖店卖了一台其它牌子,专卖店属于侵权行为。专卖店是公司品牌…

    2025年3月29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