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名词解释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指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由人民人民法院下达的判决书。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判决生效证明在哪里开

判决书生效证明在审判的法院开具。根据一审还是二审的情况不同,开具生效证明的时间也不相同:1、如果是一审判决的,宣判送达后十五日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2、如果是二审判决的,作出判决并送达后即生效。需向二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

如果是一审判决,分四种情况:

1、被告到庭应诉的,在宣判之日起,十五日后,可向作出判决书的审判庭索要生效证明书;

2、被告未到庭应诉,即缺席判决的,需公告期(60日,从公告发出之日七计算)满后,再过十五日,也就是从公告发出后过75天,可索要生效证明;

3、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从送达次日起过十日,可索要对民事部分的生效证明,刑事部分不需要生效证明。

4、涉外案件,因上诉期为30日,故应当在向涉外方送达后30日,方可索要生效证明。

生效证明去法院哪里开

法院生生效证明书找原审法官开具即可。生效证明就是指法律文书过了上诉期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生效证明分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裁决书的生效证明及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的生效证明。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出具判决生效证明书并加盖院印。当法院不主动出具判决生效证明时,当事人领取离婚裁判文书后,应在文书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必要的延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x,男,岁。系本案被害人。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某某,男,年月日出生。因涉嫌故意伤害,于年月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年月日被逮捕。现押于西华县看守所。

辩护人宋律师,西华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县人民检察院以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西华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梁晓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某及其辩护人宋律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委托代理人胡有哲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年月日晚上19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和其妻子李xx同本村王xx的家人发生纠纷导致打架。在打架过程中王xx的弟王x前去帮忙,在厮打过程中,王某某和王x两人在地上各拾了根木棍,互相对打,经诊断王x脾破裂,脾切除,经鉴定王坤的伤为重伤。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x请求判令被告人王某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赡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63905.95万元。

被告人王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无异议,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请表示原意赔偿。辩护人认为本案应定性为过失致人重伤;本案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存在一定过错,民事部分被害人应承担一定责任。

经审理查明:年月日晚上19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和其妻子李xx同本村王xx的家人发生纠纷导致打架。在打架过程中王xx的弟王x前去帮忙,在厮打过程中,王某某和王x两人在地上各拾了根木棍,互相对打,经诊断王x脾破裂,脾切除,经鉴定王x的伤为重伤,构成七级伤残。被害人王x住院治疗24天,花医疗费 17187.95元。

另查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婚后育有两女、一子,被害人王x的母亲出生于1942年,被害人王x的母亲共有子女五人。

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王x的陈述,证人王xx、王xx、王xx、王x、王xx、王xx、刘xx、王xx、孔xx、王xx、李xx证言,现场勘查笔录、示意图及照片,被害人王x伤情鉴定结论书、医疗费票据、周口箕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户口本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由于被告人王某某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x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x所要求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但在本次纠纷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x亦有一定责任,其要求过高部分不予支持。被告人王某某的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应定为过失重伤罪的辩护意见与本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不符,本院对其应定为过失重伤罪的辩护意见不予支持,其关于本案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存在一定过错,民事部分被害人应承担一定责任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6月23日起至2014年6月22日止)。

二、被告人王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x医疗费17187.95元、误工费240元、护理费24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40元、营养费240元、残疾赔偿金35632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8385元,上述各项款的80%共计49731.96元。于判决书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起十日内,向本院或者直接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书记员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一)

诉讼请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XXX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二、判令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XXX年XXX月XXX日,XX、XX等……

综上所述,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人XX的犯罪行为给原告XX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二)

原告人XXX,男,1985年6月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余江县锦江镇乐泉村李家组,经常居住地玉山县冰溪镇,身份证号码XXXXXXXXX,现羁押于玉山县看守所。

被告人XXX,男,1982年11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家住玉山县岩瑞镇王家坝五里弄2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现羁押于玉山县看守所。

被告人XXX,男,1989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家住玉山县岩瑞镇五里洋村,私营业主,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现羁押于玉山县看守所。

诉讼请求:

1、依法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XXX、XXX的刑事责任,并对其从重处罚;

2、判令被告人XXX、XXX连带赔偿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万元。

事实与理由:

**年7月9日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XXX、XXX在玉山县冰溪镇西商苑“自家居”旅馆门口附近因琐事与原告人等人发生冲突,在冲突过程中被告人XXX、XXX使用匕首、( )菜刀等凶器将原告人等人捅伤。经鉴定原告人的伤情为重伤乙级,伤残为九级。

鉴于上述事实,原告人认为,被告人XXX、XXX因琐事发生冲突,便无视国家法律,胆大妄为,故意伤害原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情节恶劣,危害严重,依法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对造成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致

玉山县人民法院

原告人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三)

上诉人:孙娟,女,1983年10月7日生,汉族,本市人,初中文化,无职业,住淮南市谢家集区谢二新村,现羁押于凤台县看守所。

上诉人因不服凤台县人民法院(20**)凤刑初字第2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凤台县人民法院(20**)凤刑初字第2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第一、二项判决。

2、依法判决上诉人无罪,不予赔偿。

上诉的事实和理由:

一、原判决故意隐瞒本案的关键证据,不仅有失公正,且显然违法。

1、本案在审判阶段刚开始,上诉人即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20**年2月13日本案第一次开庭时,合议庭当庭宣布,本案予以重新鉴定,并休庭。后经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人朱丹左耳耳聋与20**年12月26日外伤的因果关系不能明确”,即原告耳聋的原因不明,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应当依法判决上诉人无罪。

而原判决书对上述鉴定结论故意隐藏,只字未提。

2、本案在侦查阶段,上诉人即书面申请重新鉴定,并交了鉴定费500元,凤台县公安局委托淮南市公安局予以重新鉴定。上诉人亲属及被害人朱丹均一起到市公安局接受检查、询问。但鉴定书至今仍未下达,也未说明原因。

3、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上诉人再次申请重新鉴定,并提出书面申请,公诉人口头拒绝,并拒绝告诉不予重新鉴定的原因。

二、原凤台县公安局(20**)凤公法鉴字第84号刑事技术鉴定书明显违法,应为无效。

1、原鉴定书没有鉴定单位、鉴定人员的资质证书。

2、原鉴定书只有两名鉴定人,明显违法20**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五条第(四)项“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的规定。上诉人认为,违法做出的鉴定当然无效。

3、上诉人在审判阶段依法申请原凤台县公安局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原判决书对此只字不提,鉴定人员也未出庭作证显系违法。

4、原鉴定书依法应该因上诉人申请重新鉴定而无效。

三、原判决故意隐瞒对被告方的有利证据,显失公正。

1、审判阶段,被告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朱丹于20**年12月28日至20**年1月11日在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脑外科住院病历,以证明被害人案发后没有受伤,被告人无罪,原法院以依法调取,但判决书只字未提,而仅采信其五官科的病历,显失公正。

2、上诉人原审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朱丹于20**年9月份在凤台县中医院所做的《高中生体检表》,以证明案发后朱丹体检时听力正常,原判决书对此只字不提,也未调取,而仅采信20**年5月16日朱丹的体检证明,而该体检表未在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之内。

3、上诉人愿审时依法申请证人高亮、蔡明喜、邵伟、苏荣华及鉴定人张军、刘军出庭作证,原判决书只字未提。而原判决书认定的苏体云、蔡萍等人的证言均不在刑事证据目录之中,显系原法院硬擅自加进去的。

四、原判决所采信的有关证据违反诉讼程序,不能成为定案依据。

1、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20**)017号医学鉴定书因该医院原系治疗单位,依法应当回避,该证据依法不应采信。其次,该鉴定中故意回避20**年12月28日至20**年1月11日该医院检查、治疗的意见和结果。第三,该鉴定结论模糊不清,未能解决本案中的关键问题,即“耳聋的原因”。

2、蔡明喜的证言不足为信,首先,蔡明喜不是医生,没有医师资格证,系非法行医。其次,没有病历。第三,没有转院证明。第四,该证言与20**年12月28日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病历中“CT扫描,未见血肿”完全相反。

五、被害人朱丹的`耳聋原因不能确定,原判决的认定既与鉴定结论不符,且与有关证据相矛盾。

根据有关医学检查和鉴定分析,上诉人认为,导致耳聋的原因有包括先天性、传染性、耳毒性、特发性在内的十余种病因。而创伤性耳聋只是其中一种。并且创伤性耳聋必然有耳道损伤、鼓膜破裂、听骨骨折等外在性的实质性损伤。而所有医疗病历均没有检查出其有外在的实质性损伤。原判决书认定纯属无中生有,主观臆断。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判决违反诉讼程序,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竟置合法的最终鉴定结论于不顾,主观臆断,完全丧失了起码应有的公正立场,故意歪曲事实,隐藏关键证据。对上诉人提出的申请只字不提,对权威的鉴定结论只字不提,强行剥夺上诉人的诉讼权利,从而造成了这一起典型的错案、冤案。为此,上诉人表示强烈的不服,恳请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公正判决。

此致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孙娟

故意伤害案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

        故意伤害案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这是法律文书。让我们阅读 离婚纠纷上诉状 ,了解上诉状怎么写吧!在书写法律文书时,要注意格式,我为大家准备了 刑事裁定上诉状 ,供大家参考!

        故意伤害案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男,1970年*月*日生,汉族,贵州省**县人,小学文化,农民,住贵州省***县**乡**村**组。系被害人之父。联系电话:*********

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女,1972年*月**日生,汉族,贵州省**县人,文盲,农民,住贵州省**县**乡**村**组。系被害人之母。联系电话同上

被上诉人(原审刑事被告人):***,女,1990年**月**日生,汉族,贵州省***市人,初中文化,农民,家住贵州省***市**区**镇**村*组*组,现羁押于大理州看守所。

上诉人因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不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4)大中刑初字第11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故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

1、撤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4)大中刑初字第11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改判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2、改判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191325.00元。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于2014年11月3日收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4)大中刑初字第11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上诉人认为该原审判决认定罪名错误,量刑畸轻,纵容了犯罪;适用法律错误,导致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没有依法得到赔偿,故上诉人依法提起上诉,具体理由如下:

一、一审判决认定罪名错误,量刑畸轻

1、被告人***于2014年4月26日1时30分与被害人***发生争吵并互殴,被证人曾会劝开后,“被告***到超市去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后,追上***再次发生争吵并互殴,在互殴过程中***用刀将***捅伤”【见:原审判决第三页第三段第五行】,这一系列的行为,我们只要用正常的逻辑就能知道,当时***是带着逞强好胜,不计后果的心理去追打***。因为作为一个正常人,对于拥有刀具去打击他人,可能发生的危险性与伤害后果完全是可以预测的。但当时激愤中的***,根本就是对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抱着漠不关心的态度去购买刀子,去捅***。而现场的事实及鉴定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不仅仅是右股动脉被捅伤,而且其手臂及胸部都有明显的刀伤。因此,我们可以肯定的说,宋丽君的行为完全就是放任被害人死亡后果的发生,根本不是带着故意伤害的目的因发生了出乎意外的情况而致人死亡,因此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是对被告人故意杀人主观意识的放纵,不利于对犯罪的矫正,也不利于对犯罪人的行为进行恰当的惩罚与教育。

2、当***倒地后,大量的鲜血从身体里涌出,被告人***的激愤情绪才得到遏制,才开始考虑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于是其也参加了对***的救治,但这个中止行为并没有最终有效的阻止死亡后果的发生,而且当场也有证人在场看到整个打架的过程与最终的结果,因此***不得不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但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其所做的口供与事实正好相反——***称自己购刀是因为怕***回宿舍打自己,而在案证据都充分的证明了***购买了刀后就直接追上***,并再次与*打斗起来。因此这样的`回避,更加能说明,***当时放任杀人后果的主观恶性是存在的,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是有证据支持,于法相符的。

3、在量刑上,犯故意杀人罪首先考虑的是处予死刑,有从宽情节则从轻处罚。而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的规定,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宋丽君构成故意伤害罪,又有自首情节与积极赔偿情节可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15年有期徒刑。这样的判决明显是与法律的规定相矛盾的!事实上,在本案中,应充分结合**的客观行为来反映和检验她的个人主观故意,其实质就是一个在激愤好胜心理的驱使下,带着放任死亡后果发生的主观故意而作出的杀人行为,综合在案证据,依法认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既遂于法于理是充分有据的。其事发后,积极参与救助并报警的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处被告人宋丽君无期徒刑于法有据!

二、适用法律错误,民事赔偿过低,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1、《刑法》第36条关于“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的规定,我们知道经济损失应该是实实在在的物质损失,那么一个鲜活的生命在暴力打击下从这个世界消失了,对于生她养她的父母,对于供养她长大成人、供养她生存学习的这个家庭而言,其本身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物质性的经济损失,那么这部分经济损失我们应该如何进行赔偿呢?依据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16条与 2004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的规定,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侵犯生命权,死亡赔偿金是必须赔偿的范围,而且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并列关系,不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因此我们可以很清楚的认识到就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赔偿精神损害,但由被告人承担死亡赔偿金正是对该生命消失以前其父母、其家庭的付出所做的物质性经济损失的赔偿。

2、从法律上来看,目前施行的《民法通则》是在2009年8月27日修正的,而《侵权责任法》是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2010年7月1日施行的。而《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明显与《侵权责任法》第16条相冲突,那么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适用,我们应该优先适用《侵权责任法》第16条,故当生命权受到侵害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是必须赔偿的部分。

3、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明显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8条、第33条存在冲突,因此新的司法解释与旧的司法解释有冲突的,我们也应该优先适用新的司法解释,生命权受到侵害致死的,死亡赔偿金应该排除在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外,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而是属于物质性的经济损失应该得到赔偿。

4、2012年11月5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55年第2款的规定同样与《侵权责任法》相冲突,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侵权责任法》中规定侵害生命权,造成死亡的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的法律规定是应该优先得到适用的,人民法院不能以司法解释代替国家法律,也不能在审理附带民事诉讼中弃民事法律于不顾,漠视生命的价值,减轻犯罪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因此刑事诉讼的一审判决认为“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不予支持”是违背法律适用原则,于法相悖的!而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191325.00元于法有据,应给予支持。

综上所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4)大中刑初字第11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存在着认定罪名错误,量刑畸轻,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况。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31条的规定,我们恳请二审法院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有错必究的工作态度,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正确适用法律,依法惩处犯罪,给上诉人一个公平的判决。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

第一审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生效。第一审裁定,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后生效。如果在此期间内上诉,则不生效,需等待二审判决或裁定。二审的宣判或送达后立即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80231.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29日 21:33:02
下一篇 2025年3月29日 21:33:14

相关推荐

  • 上海医疗保险(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上海2022年医保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为:一年是121.00元/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我院诊断明确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不设起付线。在每年原有门诊报销450元基础上,高血压、糖尿病医…

    2025年4月2日
    100
  • 北京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好的律师事务所刑事)

    北京比较知名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说是非常多的,而且想要在北京这样一个大都市生存下来并脱颖而出的都是有着良好的口碑以及过硬的素质,想要选择一所正规的律师事务所还是要选择北京知名的排名前列的几所,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收费也是合理透明的。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是一家专…

    2025年4月2日
    100
  • 请刑事律师要多少钱(请刑事律师要多少钱费用)

    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钱 刑事案件请一个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 具体要看律师事务所的收费。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

    2025年4月2日
    100
  • 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2018)

    刑事诉讼法全文 您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认定事实存在模糊之处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亦即在刑…

    2025年3月31日
    100
  • 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房产律师事务所)

    在上海地区,较为专业且出名的房产律师都有谁? 在上海地区都有哪些专业、比较出名的房产律师,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陈博扬律师 陈博扬律师是来自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这位律师是团队的负责人,他的毕业院校很有名,素有5院4系之称的西南政法大学,当年陈博扬律师以排列前茅的成绩,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取了律师资格。陈博扬洋律师是全国…

    2025年3月31日
    100
  • 中山刑事律师(中山刑事律师推荐)

    中山犯罪刑事案件律师价格哪家好如何咨询 刑事案件律师没有统一收费标准,委托人与律师 可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并结合律师的经验水平协商确定费用标准。 在中山那家律师行,有打刑事官司的律师有,中山专业刑事律师,你的刑事案件是什么情况,是否已经被捉到中山看守所,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给你合理法律意见。 中山刑事案律师价位是多少 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收费 指聘请律师代理则需…

    2025年3月31日
    100
  • 刑事咨询(刑事咨询律师电话)

    刑事案件咨询找哪个律师比较可靠?有人了解吗? 刑事案件咨询建议找当地专业做刑事辩护的律师,或者在裁判文书网上查查律师代理过的刑事案件的成功案例,全面了解下该律师的简历和案例。 刑事案件律师的咨询费是多少?是根据什么来收取费用的? 如果是刑事案件,那么律师的咨询费用大概在2000元至1万元左右。而这些费用是根据不同阶段来进行收费的,像侦查阶段到一审阶段,这些中…

    2025年3月31日
    100
  • 工程合同(工程合同价格形式分为几种)

    工程合同包括什么合同 工程合同包括订立勘察、设计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274条的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工程合同范本通用版【5篇】 依照工程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工程 合同范本 通用版…

    2025年3月31日
    100
  • 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

    刑事责任年龄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

    2025年3月31日
    100
  • 办临时身份证需要什么(外地人在上海办临时身份证需要什么)

    办临时身份证需要什么资料 1. 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条件 年满十六岁的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材料 (1) 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现场打印并填写) (2)户口本: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025年3月31日
    100
  • 刑事拘留手机怎么处理(刑事拘留能用手机吗)

    犯法了,警察来捉人,手机也被带走了。手机会怎么样处理 犯法被警察抓走后,手机内如有相关犯罪证据的,会被警方作为证物暂时扣留,然后在拘留的时候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在释放后予以归还。 根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

    2025年3月31日
    100
  • 中国刑事法律网(中国刑事法律法规)

    有什么关于刑法的好的网站么 您可以看看以下几个网站如何(学生意见,仅供参考): 1、 2、法律教育网; 3、中国刑法网; 4、中国图书网; 5、刑事辩护网; 我想了解一下中国的刑法,有谁能够提供是网站之类的,给我介绍一个。 中国刑事法律网 百度百科 浏览词条 [易鸿刑法网] 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5年3月31日
    100
  • 余姚刑事律师(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余姚知名律师推荐? 方海平律师,执业十余年,业务领域涉及婚姻继承、私人借贷、经济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等日常民事、经济纠纷代理,以及私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专长于经济案件、婚姻民事、刑事案件、劳动纠纷法律业务。 余姚妨害作证罪律师怎样收费的 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刑事:侦查阶段:2000-…

    2025年3月31日
    100
  • 新刑事诉讼法全文(新刑事诉讼法全文目录)

    刑事诉讼法全文 您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认定事实存在模糊之处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亦即在刑…

    2025年3月31日
    100
  • 上海市律师事务所排名(上海市律师事务所排名2019)

    上海比较好的律师事务所有哪些?能否推荐一下?     上海比较好的律师事务所有哪些?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在网上搜集的有关上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五名:第一名,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第二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第三名,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第四名,国浩律师事务所,第五名,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这是有关测评的上海比较好的律师事务所前五名…

    2025年3月31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