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纠纷赔偿,不赔偿怎么处理?
一、不赔偿的话,若法院已经判决,则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你可能面临拘留、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建议进行赔偿。若不服判决的,你可以提出上诉,但应在收到判决后的15日内。
民事责任方不赔怎么办
发生民事纠纷后如果责任方不赔偿,受害方可以和责任方双方先行协商,来解决纠纷,也可以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化解矛盾。如果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不想调解,如果双方有约定仲裁的,可以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裁决,如果裁决后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仲裁条款,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事诉讼赔偿对方不赔怎么办
民事诉讼赔偿对方不赔的,可以查封扣押其财物。若对方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并且过了自觉履行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事纠纷不赔偿怎么办
民事纠纷不赔偿的情况:首先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仍然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双方之前签订了仲裁协议,还可以申请仲裁委对纠纷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民事纠纷对方拒绝赔偿
民事纠纷对方拒绝赔偿那么是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只要法院判决的结果出来了之后,赔偿义务人就需要履行各自的义务,不然就会被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解决民事纠纷途径: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五十六、 将第二百一十八条改为第二百四十二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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