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公司可以与个人独立开具票吗?
分公司可以独立开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分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独立开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分公司可以独立开票吗
分公司也可以开发票,但是合同也要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只要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登记,并在所在地纳税。通常情况,所得税是汇总到总公司所在地缴纳,其他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分公司一般不是独立法人,也不是独立核算之主体,就没有办法独立对外开发票。只有在总公司允许或者要求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总公司就会提供分公司对外开发票的权限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总分公司能互相开票吗
总分公司能互相开票吗
一、正面回答
总分公司能否互相开票,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可以与总公司相互开具发票,单独进行决算。反之,如果分公司不独立核算,则不能与总公司开具发票。分公司的账目和报表汇总到总公司,由总公司进行决算。分公司开发票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
二、分析
公司开票是指开具发票。发票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取得的应税收入为对象,向付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
三、公司开票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开发票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公司办公电话。
分公司能开发票吗
分公司能开发 票
单独办理税务备案,并领取税控盘的分公司,可以自己开发 票。
没有独立税控盘的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的开票系统来开具发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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