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后,年终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
一般而言,对于全年一次性的终奖,会随当月工资一起计发,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但对于全年一次性的奖金,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先扣除免征额度、社保医保开支,而后再进行余额计算所得税。与此同时,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需要注意几个重要的要素,一个是相应金额适用的税率水平、速算扣除数据、个人所得税免征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几个范围级别。举一个例子,假如一次性年终奖金威5000元,则适用于超过4500元却不超过9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缴纳税率应该为20%,速算扣除的数据为555,而不同的年终奖金额、适用于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适用于不同范围的税率水平,仅供参考。
个税改革后年终奖如何计税?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2018年10月之前,如果您已经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按照规定,今年四季度发放的奖金,不能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2019年发放2018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
以上是广东国税的答复。
2018年年终奖政策现在还不是很明确,未来政策可能有两种情况:
a.给予2018年年终奖再给予一次单独计税的过渡政策,在2019年发放2018年年终奖单独计税,这样的话就不用提前了;
b.不出过渡政策,直接按新个税法来。新个税是按年度综合所得纳税的(平时每月计算的,只是预缴,到最后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其实也没太大影响,因为2018年终奖在2019年发放,2019年终奖会在2020年发,这样的话,纳税人税负也基本不会增加。
所以,大家还是不要太纠结年终奖何时发放这事了,绝大多数单位没必要赶在2018年底前发今年的年终奖,尤其是2018年初已经用过年终奖计税政策的单位,肯定不用考虑提前发了,因为年终奖计税当年只能使用一次。
如果真按某些“专家”建议,提前到年底发放2018年终奖,可能反而给自己挖了个坑。
未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进一步改革?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比较高,个人认为改革只能稳步前进,逐步优化完善。
2.个人所得税改革个人认为会逐步扩大综合所得收入的范围,尽可能将个人各类所得收入均并入综合所得,同时应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有利于公平税负,调节过高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3.应进一步提高基本扣除费用标准,同时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适用税率,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最高适用税率过高,应将个人所得税最高适用税率从现在的45%降低至合理水平。
4.要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率,尽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这样才能为降低最高适用税率、提高基本费用扣除标准提供更大的空间。
个税改革首月减税316亿元,6000多万人不再缴个税,包括你吗?
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之后,我没成为六千万分之一,但也感到个人所得税负担大大减轻,总体来说,普通民众在此次个税改革中确实受益了。
谈谈我所熟悉的法国,一个举世闻名的万税国家,其低收入群体个税起征点也一直在上调,奥朗德任内甚至废除了最低一档个税。目前个税起征点在9800欧元/年左右,不到8万人民币,看起来和6万人民币的个税年限相差不大。 不过仔细看,两国个税政策实质上差别还是不小。因为我在法国每年都报税,仔细研究过法国报税表格,抵扣多达几十项。包括慈善捐赠,赡养父母,证券投资损失等等,规定的特别细致。特别是股票投资损失可以计入减税让我大开眼界。这样,股票投资获利者缴纳更多税收,而亏损者也不必完全绝望。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法国完全以家庭总收入为单位报谁和征税,让夫妻双方收入差别大的家庭或多子女家庭可以少纳很多税,实际上增加了对低收入家庭的照顾。而且法国个税起征点会根据消费物价指数和政府财政情况每年上调,这样减税会更加及时。
最后谈谈个人所得税的起源,虽然税收是古老的发明,但个人所得税因为要掌握个人收入情况,对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出很高要求,因此是现代产物。 英国个税首征于1799年拿破仑战争,美国和法国个税则分别在南北战争和一战期间开始征收,都是危机下的产物。所以,个人所得税的完善和公平程度是衡量国家财政水平的标尺。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70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