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官司怎么打到最高法院
法律分析:一般的情况下,普通的民事案件都只能向当地的基层法院起诉是否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关健是看是否是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一审:如果是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的一审,则应当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是由地方基层法院进行的一审,则只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不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问题所述是指向法院起诉而不是上诉的,则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法院级别管辖的规定,只有在属于在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才有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一审,才可以直接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案件有极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我国级别最高的法院共有几个
我国界别最高的法院只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依照《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扩展资料
我国法院分为四级
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高级人民法院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设在地级市(包括副省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如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设在县、县级市、市辖区、自治县、旗等,如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直辖市由于直接管辖区、县,比一般省份的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缺少一级,为确保审级完整,所以在高级人民法院和各区人民法院之间,专门加设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四个直辖市分别设两个中级法院。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的全称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以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为己任,秉持司法为民之理念,致力于构筑法治社会基础,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自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发正义之声,以司法解释行法治之策,把握时代脉动,体察社会需要,满足人民期望,弘扬法治精神,是宪法法律的忠诚守护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人民法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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