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上 赠送的意思是什么?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一般为实践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可以撤销。
根据《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赠送是什么意思?
赠送是一个词语,拼音:zèng sòng,是指用馈赠送礼的方式为 [某人] 提供某些东西,也指无代价地将财物或称号等给予别人。出 处:《诗·秦风·渭阳序》。
(1).赠别送行。《诗·秦风·渭阳序》:“ 穆公 纳 文公 , 康公 时为大子,赠送 文公 于 渭 之阳。” 明 郎瑛 《七修类稿·诗文一·各文之始》:“序,典籍之所以作也,后世赠送讌集等作是也。”
(2).无代价地将财物或称号等给予别人。《后汉书·周景传》:“赠送什物,无不充备。” 萧军 《五月的矿山》第十一章:“因为平时工会工作做得好,这一次大会上就赠送他‘模范工会工作者’的光荣称号。”
赠送与赠与有什么区别?
赠送与赠与的区别:指代不同、出处不同、语法不同
一、指代不同
1、赠送:无代价地把东西送给别人。
2、赠与:把自己的财产无条件地转移给他人;作为经济上的援助所给与的货币或财产。
二、出处不同
1、赠送:萧军 《五月的矿山》第十一章:“因为平时工会工作做得好,这一次大会上就赠送他‘模范工会工作者’的光荣称号。”
2、赠与:叶剑英 《草原纪游》:秋,把我思想中不敢释放出来的忧伤,慷慨的赠与给了秋风,飞扬在这多愁善感的季节里,飞扬在这流泪的季节里。
三、语法不同
1、赠送:联合式;作宾语、定语、状语
2、赠与:联合式;作谓语、定语、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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