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式拍卖(荷兰式拍卖适合什么商品)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什么是荷兰拍卖啊?

荷兰式拍卖(Dutch Auction)是一种特殊的拍卖形式。亦称“减价拍卖”,它是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第一个竞买人应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时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

注:荷兰式拍卖的最简单原则就是:价高者优先获得宝贝,相同价格先出价者先得。成交价格是最低成功出价的金额。

示例:例一:一位卖家拍卖10 件摄像头,起拍价格是1元。10 位买家各出价购买一支摄像头,出价金额均为一元。在这种情况下,所有 10 位出价者都将以 一元 的价格赢得一支摄像头。

例二:一位卖家拍卖10 件摄像头,起拍价格是1元。10 位买家各出价购买一支摄像头,出价金额均为一元。然后又有 3 位买家出价,到拍卖结束的时候,出价记录如下:

最低成功出价的金额为2元,3位获胜的出价者都将以2元购买此宝贝。因为前两位出价者出价较高,所以都能得到自己需要的数量。 (出价相同的,先出价者排前面)。最后一位出价者因为出价较低,所以只能得到8件(因为没有得到自己需要的数量,可以放弃购买)。

荷兰式拍卖(荷兰式拍卖适合什么商品)

荷兰式拍卖是什么?荷兰式拍卖有什么特点?

荷兰拍卖是指拍卖人先将价格设定在足以阻止所有竞拍者的水平,然后由高价往低价喊,第一个应价的竞拍者获胜,并支付当时所喊到的价格 。

荷兰式拍卖有两个显著特点:

1.价格随着一定的时间间隔,按照事先确定的降价阶梯,由高到低递减。

2.所有买受人(即买到物品的人)都以最后的竞价(即所有买受人中的最低出价)成交。其实,荷兰式拍卖中也有加价的情况,并不总是降价的。当遇有一个以上竞买人在同一价位应价时,拍卖师就立即转入增价拍卖形式,此后竞相加价的过程一直持续到无人再加价为止。最后一位加价的竞买人购买成功。实际上,大多情况下荷兰式拍卖是增价和降价拍卖混合进行的,所以也称为“混合拍卖”。

拓展资料:

一、荷兰式拍卖的拍卖类型

1.人工式无声拍卖:

是早期的传统降价拍卖形式,是先由拍卖师报出最高价格,然后由投买人据此逐一应价。凡遇无人应价的价位,拍卖师由此递减报出新的价位,逐次降价,过程一直持续到有人购买为止;凡遇两个以上应价的价位,拍卖师应由此递增报出新价,即立即转入增价拍卖形式,竞相加价过程一直持续到无人再加为止。

2.表盘式无声拍卖:

也是荷兰人发明的,是现代化的降价拍卖形式。即指先由拍卖师当众报出最高价格,用电子拍卖钟上的相应刻度显示出来,然后再由投买人按动电钮逐一应价,凡无人应价时,则拍卖钟指针逆时旋转,表示递减降价,直到有人按动电钮使其停转表示购买为止。凡遇两个以上应价时,则拍卖钟指针顺时旋转,表示递增加价,直到剩下最后一人按钮使其停止。在此,电子拍卖钟取代木制拍卖槌作为成交工具。

二、现代荷兰式拍卖的运作方式是:

拍品由卖方运至拍卖市场,在经过质检和信息录入后按拍卖市场随机设定的顺序由台车运入拍卖大厅,产品名称、数量、质量、供货商、最低购买量等信息则显示在拍卖大钟上;拍卖价格由拍卖师代表卖方报出,且由高到低逐次下降,一旦有人应价(按下电钮)光标即停止转动,此时光标所停的位置即为成交价格。随后,应价人(购买商)通过麦克风告诉拍卖师所需的数量,在拍卖师将这一数值输入电脑后,电脑即进行计算,若满足公式:应价人所应价格×所需数量≤应价人预存的交易保证金,则成交。

荷兰式拍卖名词解释

荷兰式拍卖名词解释:

荷兰式拍卖是一种特殊的拍卖形式。拍品有一个起拍价格(即拍卖的最高期望价格),随着拍卖进行,该价格会随时间的变动自动向下浮动,如果在浮动到某个价格时有竞拍者愿意出价,则该次拍卖即成交。因此荷兰式拍卖的竞价是一次性竞价,即在拍卖中第一个出价的人成为中拍者。

英格兰式拍卖与荷兰式拍卖的优缺点

英格兰拍卖和荷兰拍卖的优缺点在于,英国拍卖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价值不易确定或价值无法明确界定的物品的价值。荷式拍卖一般是处理大宗或生鲜易腐商品的拍卖方式,能迅速达成交易。各有各的优势,应该说是对传统商品交易方式的有效补充。大多数实际拍卖中为了保障委托人的利益,都会有委托评估机构对拍卖的标的进行评估,以确定一个保留价格,在英式拍卖中不达保留价不成交。一般是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决定的拍卖方式。

拍卖方式包括英式拍卖、荷兰式拍卖、英式与荷兰式相结合的拍卖。英国的拍卖也被称为“加价拍卖”或“低估拍卖”。是指拍卖人在拍卖过程中公布的拍卖标的起拍价和最低涨幅,竞拍者以起拍价为起点,从最低起拍到最高起拍价相互竞争。

英国拍卖

也称为涨价拍卖,是指拍卖标的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直至以最高价格(达到或超过底价)成交为止的一种拍卖。增量拍卖是历史最悠久、一直是占主导地位的拍卖类型,在中国的拍卖活动中应用广泛。

荷兰拍卖

又称降价拍卖,是指拍卖标的物的出价由高到低递减,直到第一个出价者用锤子出价(达到或超过底价)为止的拍卖。

英国拍卖和荷兰拍卖的规则的不同

英国拍卖是最常见的拍卖形式。投标人以他们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出价。拍卖会在拍卖的有效期届满时自动结束(如果在拍卖截止时间的最后3分钟内有竞拍,拍卖时间将以此时间为起点自动顺延3分钟) ,拍卖将出售给出价最高的人

其实,拍卖活动的最大法则只有一点:高价者得。所有遵循“最高价获胜”原则的交易活动都称为拍卖。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可信”的原则。您可以登录任何拍卖的详细规则

荷兰式拍卖是什么意思

荷兰式拍卖是一种特殊的拍卖形式。拍品有一个起拍价格(即拍卖的最高期望价格),随着拍卖进行,该价格会随时间的变动自动向下浮动,如果在浮动到某个价格时有竞拍者愿意出价,则该次拍卖即成交。因此荷兰式拍卖的竞价是一次性竞价,即在拍卖中第一个出价的人成为中拍者。网上荷兰式拍卖一般用于拍卖周期较短(如几个小时)的拍卖。

荷兰拍卖方式

荷兰式拍卖亦称“减价式拍卖”。一种特殊的拍卖形式。拍卖标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第一个竞买人应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时击槌成交的拍卖。减价式拍卖通常从非常高的价格开始,高得有时没有人竞价,这时,价格就以事先确定的降价阶梯,由高到低递减,直到有竞买人愿意接受为止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59144.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28日 19:38:41
下一篇 2025年3月28日 19:38:58

相关推荐

  • 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2000)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我为大家带来房屋 买卖合同 正规版本,希望对您有帮助,欢迎参考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1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中介方):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

    2025年3月31日
    100
  • 期权交易开户条件(商品期权交易开户条件)

    期权的开户条件,究竟是怎样的? 期权交易是一种权利交易。期权卖方在收取期权买方所支付的权利金之后,在合约规定时间,只要期权买方要求行使其权利,期权卖方必须无条件地履行期权合约规定的义务合同的权利。期权卖方收取期权买方支付的权利基金后,只要期权买方要求行使其权利,期权卖方必须无条件履行期权合同规定的义务期权投资有一定的专业性。 在期货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在支付…

    2025年3月31日
    100
  •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

    房屋买卖合同书5篇 房屋 买卖合同 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买卖合同书1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

    2025年3月31日
    100
  • 买卖合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 1、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2、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2025年3月31日
    100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例)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 您好,首先,您说在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写的是首付30%,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你们当时是合意的且确定下来是首付30%,所以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 其次,需要再交的五万,可视为两种情况:一是可以你们双方协商,看看能不能协商解决;二是协商未果,起诉。可就其要求多付五万首付属于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如果您想解除合同的话,《合…

    2025年3月31日
    100
  • 北京法院拍卖二手车(北京法院拍卖汽车)

    法院拍卖的车能买吗 法院拍卖的车可以买。 法院拍卖车都是法院将依法扣押或没收的物品进行拍卖。该车可能是被告没有资金还债,法院根据原告要求清点被告的资产,并依职权扣押或者没收的被告的物品,包括房子、车辆等固定资产。或者该车辆是犯罪分子的犯罪工具,法院依法没收后予以拍卖。 法院公开拍卖的车辆都是车管所登记上牌的正规车,属于正规途径,并且在拍卖前,法院一般都会在网…

    2025年3月31日
    100
  • 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区别)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认定合同效力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主体合格、当事人应具备法律规定的缔约资格。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预售方是房地产公司,一般为法人等主体,因…

    2025年3月31日
    100
  • 2020年二手房交易税费(商品房二手交易税费2020)

    请问2020广州房产税怎么交? 广州二手房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 (1)增值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额征收增值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增值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增值税; 如果所售房…

    2025年3月31日
    100
  • 经适房转商品房要补多少钱(洛阳经适房转商品房要补多少钱)

    经济适用房变成商品房需要交多少钱!补交地价款又该怎么算0? 补缴商品房差价,补缴土地出让金。这些是根据周边同地段商品房价格作为参考的,价格上有一定优惠。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有以下这些: 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

    2025年3月31日
    100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新旧对比)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我国于2020年12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了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商品房买卖合同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将还没有完工或者已经完工的房屋向社会公开销售,从而转移房屋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房产价款的合同; 2、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

    2025年3月31日
    100
  • 商品房合同(商品房合同补充协议)

    正式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格式5篇 商品房 买卖合同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下面我为大家带来正式的商品房 购房合同 格式,希望大家喜欢! 正式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格式1 甲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买卖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2025年3月31日
    100
  • 德州法院(德州法院拍卖房产)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失信黑名单 德州经济开发区没有法院,德州市(除下县)只有两个法院,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德城区法院。 德州法院道交一体化改革创五个全省第一 线上信息共享 线下多元调解德州法院道交一体化改革创五个全省第一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杨德林李智群通讯员韩朋朋赵海天)“用这个小程序,真是太方便了,半个小时从网上就处理好了,不用多跑路,大家都挺满意。”…

    2025年3月31日
    100
  • 公拍网司法拍卖(公拍网司法拍卖下载)

    公拍网上拍下的东西可以退吗? 可以,如果交了保证金的话保证金不可以退。 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由第三方(如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公拍网是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建设的全市拍卖企业共同参与的网络信息发布和竞价公共平台。上海司法拍卖整合了“网络拍卖、行业管理、政府监督”三大体系。社会各界可以集中在此平台上查询信息,参与网络拍卖活动。2016年3月1日,新版公拍…

    2025年3月31日
    100
  • 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2021)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

    2025年3月31日
    100
  • 介绍某个品牌商品算侵权吗(适用于某品牌算不算商标侵权)

    我在淘宝上卖一个产品,那产品是一个品牌,我这样算侵权吗。此外要注意些什么吗 卖品牌方产品并且没有取得品牌方授权书的卖家都是侵权,品牌方有权发起维权 需要注意的是,卖存在品牌LOGO或者明显品牌印花的产品,不得出现品牌或者明显标志,否则也会被投诉售假,知识产权平台也可发起侵权投诉。 淘宝上标题写知名品牌衣服,实际卖的是无吊牌的产品,算侵权吗? 这个不好,你欺骗…

    2025年3月31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