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改造(股份化改造)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股份制改造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一)据《公司法》第9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这是因为,股份制改造改的只是公司的性质(由有限责任公司变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实体本身并未发生改变(改造后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就是改造前的有限责任公司);换言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后,“名”变“实”未变(这里借用了哲学上的“名”“实”概念)。

(二)《公司法》第9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这里面有两点需要注意:其一,“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反面言之,折合的实收资本总额可以低于公司净资产额。那么余下的净资产额作何处理呢?依据现行会计准则,公司改制时未折合为注册资本的净资产应该计入资本公积。其二,“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是指改制的同时采取募集方式进行增资扩股,此时应当按照《公司法》关于募集设立(相关规定散见于《公司法》第81-95条)和增资扩股(散见于《公司法》第九章)的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和手续。

(三)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公司变更公司性质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这些特殊类型的公司主要包括:

1、改制公司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性质的,改制行为须报经相应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详见《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0、33条);

2、改制公司属于金融行业的,应当依照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主要是《银行法》和《保险法》)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3、改制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的,应当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四)对于以上市为目的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还有一些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

如前所述,那些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实体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比如股东人数少于两人、净资产不到500万元的,只能在股份制改造前进行重组(增资扩股或公司股东对外转让部分股权)。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对拟上市公司在持续经营、管理层稳定、主营业务稳定等方面有时间要求(详见第9、12条),这就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上述重组行为时要注意不能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管理层和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以免影响上市。

股份制改造(股份化改造)

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有何意义?

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意义有:

1.解决当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因产权界定不清晰、治理结构不完善造成的不良资产积聚、资本金不足等问题。

2.有利于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3.有利于建立起现代商业银行制度。

拓展资料:

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是建立现代金融体制的迫切要求。

健全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体系,是金融机构结构完善的金融体系,其主体应该多元化。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自有资本金不足,且不良资产率过高。

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与国际大银行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从而制约着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和扩张能力。中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高达20%左右。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不足严重削弱了银行消化贷款损失的能力,而且有可能危及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加大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

三、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不明晰,承担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

在原有体制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承担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导致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只有明确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关系,建立现代金融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只有剥离政策性业务,才能真正搞活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是应对加入WTO挑战的需要。

现阶段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面对外资银行的挑战存在着严重的不足。

首先是体制和机制上的不足。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就是公平竞争,减少、消除壁垒和保护。如果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仍然以政企不分、政府色彩浓厚,不具备完全市场主体和法人主体的状态入世,那么在外资银行取得国民待遇后,不但会被视为违背世贸原则,而且也难以在竞争中取胜。

其次是实力的不足,能够在国际上四处扩张的外资银行,大都是规模大,实力强,资本充足,国际业务经验丰富、业绩优良的大银行。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业务品种单一,金融创新动力和能力低。按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现有的体制,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必须对它们进行股份制改造。这是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发展的方向的。

股份制改造流程

1、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有关股东会决议,国有企业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成立企业改制筹备小组。2、选择发起人。3、聘请中介机构。4、审计和资产评估。5、国有资产评估的确认,涉及以土地资产作为出资的,国有土地处置方案获得国有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复。6、制作改制文本。7、申报:(1)国有股权管理的确认;(2)改制总体方案的确认。8、批准。9、注资和验资。10、召开创立大会。11、办理工商登记或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第九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56127.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28日 16:26:40
下一篇 2025年3月28日 16:26:58

相关推荐

  • 民法典物权法全文2020(民法典物权法全文2021小区改造业主三分之二)

    物权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

    2025年3月30日
    100
  • 民法典物权法全文2021(民法典物权法全文2021小区改造业主三分之二)

    民法法典内容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民法典》是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及附则,共计1260条。 从胎儿到坟墓,《民法典》保护中国人生老病死的各个阶段,涵盖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保护的权益范围相较于之前的单行法也将更加…

    2025年3月30日
    100
  • 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最新政策)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提议并组织实施制定《棚户区征收标准》,各地政府严格按照《棚户区征收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针对于城镇中,历史遗留的集中成片危旧住房、破房烂院,户距拥挤不堪,公共设施无法配套,消防出行、生产生活存在明显公共安全隐患的旧村旧城,本着解决群众出行、住房安全、生产宽敞、生活便利、公共安全能够应急保障和环境卫生能够保洁等城市…

    2025年3月29日
    100
  • 棚户区改造政策(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政策)

    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1年 2021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如下: 一、计划开工项目:我县2021年计划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分别是高河城东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900套,高河E-3地块(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800套,共计新开工1700套棚改房。 二、计划基本建成项目:2021年计划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分别是石牌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000套,高河镇城东城中…

    2025年3月29日
    100
  • 棚户区改造文件(棚户区改造文件精神)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1】 为切实改善居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高群众满意度, 确保我区 2017 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货币化安置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货币化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2025年3月29日
    100
  • 股份制的简单介绍

    什么是股份制? 股份制就是一群人投资,每个人投资的金钱就等于这个公司的一份股,出股多的人都被称为股东,通常股份制公司拥有好几个股东还有董事长。 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扩展资料: 股份制…

    2025年3月29日
    100
  • 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2年)

    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2年 棚户区改造确实能够帮助广大老百姓提高生活质量,更换新的居住环境。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一政策确实是利民惠民的政策。 但与此同时,棚改政策在给广大老百姓带来好处的同时,也附带着不少不良影响。 也正是因此,国家才会对这一政策作出新的调整。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也有不少人开始谣传,未来国家将会彻底停止棚改政策。 在过去城市化不断发展的过程当…

    2025年3月28日
    100
  • 股份制企业章程(股份公司有章程吗)

    股份制企业章程和组织机构 法律天地法律文书非诉讼法律文书公司企业类: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 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份制企业之一种,其全部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构成。股东按其在股份制企业中所拥有的股份参与企业重大决策、选择管理人员、享受权益,也承担风险。股份可以在规定条件下或一定范围内转让,但不得退股。股份有限公…

    2025年3月28日
    100
  • 合伙人制度与股份制的区别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的朋友们都有创业的打算,如果要创业的话,自然是要了解一下公司经营的相关制度,合伙人制度和股份制都是常见的,一种经营模式,大家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细节,那么合伙人制度和股份制的区别有哪些?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合伙人制度与股份制的区别有哪些   1、组织目标、本质不同;合伙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者合伙而共同组建的…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600
  • 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书?

     问: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书?   律师解答: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以下是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提供的一份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书,希望给大家带来一些借鉴的作用。 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

    法律问答 2025年3月22日
    1000
  • 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国家对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出台)

    国家棚改最新政策是什么? 征收补偿1、实物安置2、货币补偿各地区要按照中国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行政审批建立快速审批通道:中国各地市、县发展改革、国土资…

    2025年3月18日
    200
  • 北京棚户区改造(北京棚户区改造最新消息2022)

    北京市房山区京西棚户区改造上万村是不是全拆了 是。房山区位于北京市西南,隶属北京市。根据房山区发布通知可知,京西棚户区改造上万村全部拆除具体可查询官网,获得一首权威信息。 2019年北京市棚户区改造政策解读 一、总体要求 到2017年底,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15万户,基本完成四环路以内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使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2025年3月18日
    200
  • 事业单位改制,事业单位改成国有企业和股份制的目的?

    事业单位改成国有企业和股份制的目的? 事业单位改革是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属性,分类实施,将生产经营属性的事业单位分离出去,改制为国有企业或公司,目的有以下: 一是创新管理方式,激发职工的干劲。 二是提升企业的工作效率,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四是改制后,完全实行竞争上岗,激发活力。 2002年前事业单位改制补偿标准? 由于中央和各…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18日
    200
  • 土地出让金返还(旧城改造土地出让金返还)

    土地款返还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1、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2、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 3、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4、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 5、政府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其它关联企业或个人; 6、政府主导拆迁…

    2025年3月17日
    200
  • 股份制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公司成立股份制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 公司法 之相关规定,成立股份制有限公司必须具备必要条件,成立公司的初始金额不得低于500万,股份制公司股东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人数。同时还有具体的限制要求,下文将详细列明成立股份制公司的具体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股份制有限公司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律规定人数 2、必须具有发起人以…

    2025年3月17日
    2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