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
【法律分析】: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当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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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是多少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账务处理是,
借:利润分配—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是多少
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是10%。
法定盈余公积是国家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它主要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也可用于企业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计提多了可以分配的就少了。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通过“利润分配”“盈余公积”处理。企业在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之后,还可以根据企业政策的需要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用途与法定盈余公积相同。
企业按照多少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一般是指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定盈余公积的用途:
1、弥补公司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转增时所留存的该科目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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