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二、三、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000万元、800万元、300万元;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20人、10人、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10人、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3人、2人。我们公司有中级建筑工程师正,中级结构工程师正,中级会计等职称可以外ZU,图片右下角有惊喜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一级要求5年以上、二级3年以上、三级2年以上、四级1年以上;
3、近三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15万平方米以上、5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四级资质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4、一级连续5年、二级3年、三级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四级资质要求已竣工和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0;
5、一、二级资质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申请一、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由县、市建设局逐级审查后,送省建设厅审批。
二、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业管理科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四、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五、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六、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资质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五)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住宅质量保证书》以《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办理
一、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需要提交材料
1、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的请示;
2、登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填写企业初始信息卡,打印自动生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发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验资报告原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6、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7、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有关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8、企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
9、企业章程;
10、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11、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12、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3、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14、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现场考查表。
以上所列申报资料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印章,核验原件。
二、房地产开发资质延续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到期换证请示;
2、登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填写企业资质延续信息卡,打印自动生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申报表;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开发业绩证明材料:
已完成项目提交:项目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等;
在建项目提交:项目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5、《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6、信用档案管理人员证明材料;
7、有关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以上所列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核验原件。
三、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或转正需提交材料
1、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或转正的请示;
2、登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填写企业资质升级或转正信息卡,打印自动生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7、已开发经营项目的工程质量、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等);
8、在建项目有关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9、《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
10、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的证明材料;
11、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现场考查表;
1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以上所列申报资料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印章,核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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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地产开发资质变更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登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填写企业资质变更信息卡,打印自动生成的资质变更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作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拟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验资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新办公地址证明材料等);
4、相应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以上所列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核验原件。
五、房地产开发资质遗失补办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企业遗失补办的申请;
2、在企业所在地主要媒体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以上所列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核验原件。
房地产开发如何办理资质升级呢?需要准备什么?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二、三、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000万元、800万元、300万元;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20人、10人、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10人、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3人、2人。我们公司有中级建筑工程师正,中级结构工程师正,中级会计等职称可以外ZU,图片右下角有惊喜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一级要求5年以上、二级3年以上、三级2年以上、四级1年以上;
3、近三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15万平方米以上、5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四级资质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4、一级连续5年、二级3年、三级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四级资质要求已竣工和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0;
5、一、二级资质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申请一、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由县、市建设局逐级审查后,送省建设厅审批。
二、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业管理科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四、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五、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六、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资质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五)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住宅质量保证书》以《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房地产开发资质
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才拥有发地产开发的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成立时需要具备的资质包括:1、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2、应当拥有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上述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股东是外商的,应当办理外商投资相关的审批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时应当经过县级以上政府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的批准登记,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符合登记条件时,应向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核定等级的依据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规模、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和数量以及企业开发经营的业绩等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六条 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提交下列纸质或者电子材料,向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章程;(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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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资质一级标准是什么?
一、房地产公司一级资质标准是什么?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 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企业没有资质从事 商品房 开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 营业执照 。 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2、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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