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的法律程序)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指定监护人的责任是什么?

一、指定 监护人 的责任是什么? 指定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要承担以下责任: (一)《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二)我国《民事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民通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代理 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 诉讼 。 (四)《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五)《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 抚养 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指定监护人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指定监护适用的条件是监护人对承担监护责任有争议。争议有下列几种情况,有的是后一顺序的人不同意由前一顺序的人担任,或同一顺序的人相互争着要当监护人的,较多的是前一顺序的人不愿意担任,推给后一顺序的人,后一顺序的人也不愿意担任,或同一顺序人之间相互推诿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可知,我国立法上,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有关组织指定;二是由法院指定。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的,不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 此外,我国《民通意见》第11条规定:“认定监护人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第 14条还规定了指定监护人,另外需要考虑的两个因素:一是“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二是“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综上所述,法律设定监护人的身份也是为了让还没有成熟的孩子能够在成年人的庇护下健康成长,但是监护人虽然有一定的权利去约束和管束孩子的行为却也负担着很多的责任,就比如对孩子的人身和心理健康都必须做到教育以及保护的职责。

指定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指定 监护人 是什么意思? 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有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组织和机关有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有资格作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指定监护人的,只限于未成年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1] 上述组织和机关的指定权也有优先顺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首先行使指定权,其次由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指定,只有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近亲属对有关组织的指定不服提起 诉讼 时,人民法院才通过判决指定监护人。 法定 代理 人和监护人的区别? (一)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 监护是民法上的制度,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就未成年人来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亲属、朋友或者有关单位担任监护人。 代理原本也是民法上的制度,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民法通则第六十四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随着社会的发展,代理制度及其有关规则逐渐扩展适用于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主要包括:申请行为,如申请国家 专利 ;申报行为,如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诉讼行为等。这些行为的代理,除适用特别法的有关规定外,一般都可以适用民事代理制度的有关规则。 法定代理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是国家基于保护公民及维护社会秩序的特别需要,而作出的关于具有特定身份的民事主体有权代理他人为某些法律行为的制度,通常适用于被代理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民法通则第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七条作了进一步解释,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可见,无论在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诉讼法律关系中,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都是一致的。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监护人一旦确定,在民事活动或者诉讼活动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即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民事活动或者参加诉讼,二者只是在不同法律关系中的称谓不同,在范围上并无区别。 (二)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的使用场合不同,在诉讼法律关系中应当使用法定代理人 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的范围虽然是一致的,但他们分别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使用。监护人的概念是在一般意义上使用的,监护人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二是 抚养 、照顾、管理、教育被监护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吸毒、卖淫等行为,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民事责任 。三是代理被监护人参加民事活动以及有关诉讼活动等。根据民法通则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有关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中,监护人的使用范围要比法定代理人的使用范围广。在有关描述、说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或者对其抚养、照顾、管理、教育以及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等法律关系时,使用的是“监护人”。只有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或者参加诉讼时,才使用“法定代理人”。而且,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在这样的法律关系中,也只能使用“法定代理人”而不是“监护人”。特别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其意思更为明确,即在诉讼法律关系中,虽然还是监护人,但监护人是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法律称谓为“法定代理人”。因此,对于“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来说,虽然本质上是同一人,但必须注意二者在不同法律关系中的使用,不能混淆。 (三) 刑事诉讼法 中使用“法定代理人”是合适的,但有关的定义不甚准确 根据前文的分析,在诉讼法律关系中,应当使用“法定代理人”的表述,这样不仅能更准确地体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也便于与其他诉讼代理人相区别。从这一意义上说,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中使用“法定代理人”是可取的,符合代理制度的原理,也与其他诉讼法的规定相一致。除此之外,在有关主要是补充、解释诉讼法或者主要是调整诉讼法律关系的司法解释等文件中,也应当使用“法定代理人”而不宜使用“监护人”。 不过,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对“法定代理人”的定义却是值得研究的。根据前文分析,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的范围是一致的,监护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且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等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而刑事诉讼法将“法定代理人”定义为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将父母、养父母与监护人并列,给人以父母、养父母不是监护人的感觉,这在表述上是不太科学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涉及到监护人的条文,统一的表述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修改刑事诉讼法时不妨借鉴这一写法,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为何使用了“监护人”,笔者初步推断其原因在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一章是其重要内容,条文多,主要是规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照顾、教育、管理等监护职责,因此只能使用“监护人”。如果单单第五十六条使用“法定代理人”而不使用“监护人”,将会使整部法律中的术语无法保持一致,也与其他条文显得不协调。 综合上面所说的,监护人是可以进行指定的,法院也会判谁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人就会指定谁,只要法院一旦指定了监护人,那么作为监护人就必须要保护被监护人的全部合法利益,保护期间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一直要到孩子十八岁才算是完成的监护的任务。

指定监护人的法律程序

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可以由未成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其余的亲属、朋友来进行监护。未成年的监护人如果有争议,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其亲属中指定有监护能力的人来进行监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的法律程序)

指定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是基于法律规定而获得的身份。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而指定监护人,定是各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选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院指定监护人需要什么程序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程序:

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2、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确定监护人的范围;

4、各位有监护资格的主体表达自己的意愿;

5、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确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28213.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8日 14:51:36
下一篇 2025年3月18日 14:51:51

相关推荐

  • 工伤认定程序(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程序)

    申请工伤认定有哪些程序 一、申请 工伤认定 有哪些程序 (一)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 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025年3月18日
    200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的简单介绍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的检查报告;3.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

    2025年3月18日
    200
  •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没有下举证)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1、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2、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3、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4、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

    2025年3月18日
    200
  •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

    法律关系有哪些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现实社会关系的主观形式。就其主观形式特征而言,它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就其社会内容而言,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社会关系。其构成要素有三项:(1)法律关系主体;(2)法律关系内容;(3)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意志作用于社会关系,借以保…

    2025年3月18日
    200
  • 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2022)

    什么叫事实婚姻,怎么证明 【法律分析】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证明方式:(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二)…

    2025年3月18日
    200
  • 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题和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测试的试题以及答案 在生活中,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来说,法律知识是必须掌握的知识之一,那么,法律知识的考试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卷,希望对你有用! 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卷选择题 1.在我国,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是( A )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国务院各部、委、局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法律为人们的行…

    2025年3月18日
    200
  • 离婚财产分割法(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房价)

    离婚财产的分割方法是什么 具体分为两种分割方式:一、协议分割:这个分割方式简单易懂,就是夫妻双方将财产列为清单,根据清单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即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哪一方所有,并确定转移财产的方式及时间要求。在协议分割时,可以随意确定分割的比例,哪怕是另一方净身出户也是可以的。二、通过法院诉讼分割:此时是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的,通过去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分割。此时的…

    2025年3月18日
    200
  •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新法律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2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2,男女双方结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工资、投资收益等,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下分享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2?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1 一、民法典2022年新规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

    2025年3月18日
    200
  • 听证会程序(信访听证会程序)

    听证会的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一)当事人要求听证,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

    2025年3月18日
    200
  • 超标电动车标准(超标电动车标准法律)

    超标电动车标准是怎样的 超标电动车标准是怎样的 具有一定的标准的电动车才可以认定为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车可能会对人身或者是车辆有一定损害,因为所生产的电动车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生产。下面就由常平律师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超标电动车标准是怎样的 新的电动车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如下: 1、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有两个车轮; 2、具有良好…

    2025年3月18日
    200
  • 公司注销程序(被吊销的有限公司注销程序)

    注销公司的流程? 注销公司的详细流程如下: 第一步:注销税务 如果公司不运营了,需要去税局进行注销国地税,现在国地税联合,可以一起办理; 第二步:登报及清算备案 按照相关的规定,公司登报注销至少要公示45天,虽然这个时间有点长,但是为了给一些“潜在债主”反映时间,所以时间会久点,毕竟需要核实和发现。 第三步:银行注销 人行颁发的开户核准通知书,开户合同,印签…

    2025年3月18日
    200
  • 法律快车(法律快车官方网站)

    法律快车怎么登入不进去呢? 法律快车登录不进去解决办法如下供参考: 1、电脑网页系统暂时整忙导致的系统延迟,就像我们不可能每时每刻都能正常发帖一样,有一个缓冲期。 2、看看网络电缆和宽带连接接好了没有,检查一下是不是有故障。 3、浏览器本身的问题,当浏览器本身出现故障时,自然会影响到浏览了;或者被恶意修改破坏也会导致无法登录。可以尝试换个浏览器。 法律快车免…

    2025年3月18日
    200
  • 婚姻法离婚条件(婚姻法律离婚要求)

    婚姻法法定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离婚条件之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法定离婚条件之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法定离婚条件之三: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法定离婚条件之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定离婚条件之五:有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定离婚条件之六:其它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十四种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2025年3月18日
    200
  • 行政赔偿法全文最新(行政赔偿法律)

    杭州市行政赔偿和追偿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赔偿和追偿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行政赔偿的权利,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

    2025年3月18日
    200
  •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效力等级)

    法律体系名词解释是什么? 法律体系:由本国各部门法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将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规则),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相互间具有内在联系的各部门法,这些部门法的整体就是法律体系。 其中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部门法,即法律体系的基础。它是我国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任何法律、法规都不能违反宪法。 基本特征 1、法律体系是一…

    2025年3月18日
    2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