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代位权纠纷)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代位权名词解释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什么是代位权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代位权什么意思

代位权的含义是什么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简言之,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的一种权利。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代位权制度是对合同相对性理论的突破,是合同对外效力扩张的体现。代位权的标的不是债务人的现有财产,而是债务人享有的对第三人的权利。为了避免过分的干预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合同自由,保持债务人和债权人及第三人的利益的平衡,法律必须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出规定: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不论是合同之债,还是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等,都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不论债发生的原因,只要合法之债即可。同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应当到期。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可以行使却不积极行使的客观事实状态。首先,权利可以行使,是指权利不仅生效而且在法律上不存在行使的障碍。其次,债务人有不积极行使权利的客观事实存在,如不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行使权利,而债务人以催债、催交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则不影响代位权的行使。至于不行使的原因,法律在所不问。

至于何种情况属于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法无明文规定。如果将债务人没有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就算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则标准过于宽泛,不符合保全制度的宗旨;如果将债务人没有清偿能力或者不足以清偿,算作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界限,标准又过于严格,使得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笔者比较赞同“参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的提法,规定债务人不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法对次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又没有方便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对于次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才享有请求权,债权人才能代位行使,否则代位权将无法成立。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不成立、无效、或已经实现,代位权都不成立。非现实存在的权利,如继承期待权、接受遗赠等不得代位行使。《合同法》第73条规定,可以由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债权,笔者认为权利范围较窄。这种限定不仅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不同,有碍促进世界范围的经济交流,并且在国内也难以充分有效地发挥代位权制度的效能,更重要的是与我国现实经济生活迫切要求加强对债权保护的实际不符。对此应作出扩大解释,应包括:

1、债权。包括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损害、违约责任等债权;

2、物权和物权请求权。物权是一种支配权,一般不能被代位行使,但是担保物权由于其自身特点所决定,表现为实现担保物价值的价值权,对这种价值权应允许债权人代位行使。

代位权(代位权纠纷)

什么是代位权?并举例说明

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一般说,代位权包括以下内容:

1、代位权的范围和条件。如果投资国承保者根据承保范围内投资者支付赔偿款项,东道国政府应承认因上述支付而转移给承保者的任何货币、债权、资产或投资,并承认承保者所继承的任何权利,同时,承保者应受投资者尚存法律义务的约束。

2、代位权的限度和限制。一是代位权的权益限度不能超过原投资者所享有的权益,二是依照东道国法律禁止或限制承保者代位取得的财产利益的安排。

3、资金的转移。承保者根据其承保范围取得的法定货币的款项,东道国政府对其使用和兑换不应低于该资金在原投资者手中的待遇。

扩展资料

一、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二、代位权的实施对象

1、纯粹的财产权利,除债权外还包括物权及物上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形成权等

2、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如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或撤销权;

3、诉讼上的权利,如起诉权、申请强制执行权等。

但是,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以及非财产权都不能成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代位权

代位权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简言之,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的一种权利。代位权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得到确立表现在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上。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24962.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8日 11:14:03
下一篇 2025年3月18日 11:14:19

相关推荐

  •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矛盾纠纷排查的方法)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原则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广开信息来源,拓宽 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2、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基…

    2025年4月2日
    30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

    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18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

    2025年3月31日
    700
  • 土地承包法律纠纷处理一本通(天津市土地承包纠纷有关法律)

    农村土地纠纷处理办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2025年3月31日
    300
  • 个人借贷纠纷(个人借贷纠纷案例)

    民间借贷纠纷怎样起诉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当债权人和债务人发生了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民间借贷法院起诉的流程是如何的呢?民间借贷法院起诉流程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当事人起诉,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签名或盖…

    2025年3月31日
    300
  • 离婚纠纷(离婚纠纷可以特别授权吗)

    离婚法律起诉流程是什么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

    2025年3月31日
    200
  • 青岛医疗事故律师(青岛医疗纠纷知名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怎么收费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收费情形是需要由双方协商,如果按件收费,可以按小时收费,同时也可以按标的额来进行收费,一般不涉及到财产的大概费用在五千左右,对于上下浮动在百分之三十左右。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向下最高浮动30%。 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额的比例分段相加累计计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

    2025年3月31日
    300
  • 宅基地纠纷(宅基地纠纷怎么解决)

    农村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3款规定:若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感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要按《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条例的规定,先经过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理。然后对于处理决定感到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2025年3月31日
    300
  • 邻里纠纷(邻里纠纷应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邻里纠纷应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一、邻里纠纷应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先找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解决。如果,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没能调解好,可以找当地派出所解决,还是解决不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为先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再当地派出所,最后找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

    2025年3月31日
    300
  • 保证金合同(保证金合同纠纷案由)

    合同保证金法律规定 合同法没有规定保证金,但规定了违约金和定金,且规定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收取其中一个。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2025年3月31日
    200
  • 劳务纠纷(劳务纠纷管辖)

    劳务纠纷怎么处理? 劳务纠纷属于民事争议,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签订仲裁协议的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法解决。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

    2025年3月31日
    300
  • 合同纠纷怎么找律师(合同需要找律师吗)

    欲向大家问问外贸合同纠纷如何起诉哪个律师比较专业? 若内部催收无果,企业可在货款逾期3个月后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处理。第三方专业催收机构经验丰富,渠道多,关系网广泛,可根据债务方特点制定最合适的催收方案。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货款拖欠半年内是最佳的催收时机,之后随着账龄增加回款率会大幅下降。因此催收账款一定要及时委托专业催收机构,省事省心省力。启动非诉催收前…

    2025年3月31日
    300
  • 纠纷退款(纠纷退款率过高,直通车会被暂停)

    合同纠纷分期退款不同意算诈骗吗 属于合同纠纷,不算合同诈骗。 签退款协议没退不属于诈骗,而是属于合同纠纷,即对方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5年3月31日
    300
  • 民事纠纷(民事纠纷会有案底吗?)

    民事纠纷怎么处理 处理民间纠纷的具体方式有:当事人首先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诉讼解决。对于借款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起诉流程则主要是带上相关诉讼材料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进行审理并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2025年3月31日
    200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争议能否实行仲裁管辖?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管辖地。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

    2025年3月31日
    600
  •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交通事故伤害赔偿纠纷案的执行流程)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致残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死亡赔偿。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

    2025年3月31日
    5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