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货物(过境货物的过境期限为)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过境货物到达我国港口,无法报关,该如何处理?

在办理货物报关业务时,大部分的企业总是能够严格按照海关法律法规来操作的,然而,总有些企业就是不按常理“出牌”,导致货物不能正常报关,海关对下列几种特殊情况进行如下处理?

1、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的规定,征收滞报金;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2、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

有些货物进境后就糊里糊涂地卸货了,可是货物并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运单中。

由进境运输工具载运进境并且因故卸至海关监管区或者其他经海关批准的场所,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运单向海关申报进境的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经海关审定确实的,由载运该货物的原运输工具负责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海关办理直接退运出境手续;或者由该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海关办理退运或者申报进口手续。

但经申请,获得海关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办理退运出境或者申报进口手续。超过规定期限,未向海关办理退运出境或者申报进口手续的,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3、放弃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声明放弃。除符合国家规定,并且办理申报进口手续,准予进口的外,由海关责令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所有人、载运该货物进境的运输工具负责人退运出境;

无法退运的,由海关责令其在海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监督下予以销毁或者进行其他妥善处理,销毁和处理的费用由收货人承担,收货人无法确认的,由相关运输工具负责人及承运人承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三个月后、海关决定提取依法变卖处理前申请退运或者进口超期未报进口货物的,应当经海关审核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申报。申报进口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的规定,缴纳滞报金(滞报期间的计算,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的第15日起至货物申报进口之日止)。

✔货物属于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烂、易失效、易变质、易贬值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以上来源海关12360热线,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过境货物监管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加强海关对过境货物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过境货物”系指由境外启运,通过中国境内陆路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经营人”指经国家经贸主管部门批准、认可具有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权并拥有过境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范围(国际多式联运)的企业。

“承运人”指经国家运输主管部门批准从事过境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第三条 对同我国签有过境货物协定的国家的过境货物,或属于同我国签有铁路联运协定国家收、发货的,按有关协定准予过境;对于同我国未签有上述协定国家的过境货物,应当经国家经贸、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入境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第四条 过境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属海关监管货物,应当接受海关监管。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转让,或者更换标记。第五条 装载过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应当具有海关认可的加封条件和装置。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过境货物及其装载装置加封。运输部门和经营人,应当负责保护海关封志的完整,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损毁。第六条 经营人应当持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经海关核准后,才能负责办理报关事宜。上述企业的报关员应当经海关考核认可。第七条 下列货物禁止过境:

(一)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货物。

(二)各种武器、弹药、爆炸物品及军需品(通过军事途径运输的除外)。

(三)各种烈性毒药、麻醉品和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

(四)我国法律、法规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物品。第八条 过境货物进境时,经营人应当向进境地海关如实申报,并递交下列单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报关单》(一式四份,式样见附表);

(二)过境货物运输单据(运单、装载清单、载货清单等);

(三)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发票、装箱清单等)。第九条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查验过境货物。海关在查验过境货物时,经营人或承运人应当到场,按照海关的要求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并在海关查验记录上签字。第十条 过境货物经进境地海关审核无讹后,海关在运单上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并将二份《过境货物报关单》和过境货物清单制做关封后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连同上述运单一并交经营人。

经营人或承运人应当负责将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完整及时地带交出境地海关。第十一条 过境货物自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视其为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 过境货物应当自进境之日起六个月内运输出境;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过境货物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出境的,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罚。第十三条 过境货物在进境以后、出境之前,应当按照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路线运输,运输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海关指定。

根据实际情况,海关需要派员押运过境货物时,经营人或承运人应免费提供交通工具和执行监管任务的便利,并按照规定缴纳规费。第十四条 过境货物进境后因换装运输工具等原因需卸地储存时,应当经海关批准并在海关监管下存入经海关指定或同意的仓库或场所。第十五条 过境货物出境时,经营人应当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并递交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如货物有变动情况,经营人还应当提交书面证明。第十六条 过境货物经出境地海关审核有关单证、关封或货物无讹后,由海关在运单上加盖放行章,在海关监管下出境。第十七条 过境货物,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被迫在运输途中换装运输工具,起卸货物或遇有意外情况时,经营人或承运人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海关或附近海关,接受海关监管。第十八条 过境货物在境内发生灭失和短少时(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应当由经营人负责向出境地海关补办进口纳税手续。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情事的,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过境货物(过境货物的过境期限为)

过境货物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吗

过境货物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一般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过境货物是指他国经本国领土运往另一国的货物。包括无需装卸而随原运输工具离境的货物和由国外进口后卸载存放,但未经加工转往国外的货物。过境货物运输的过境手续和运价通常在国际运输协定中规定。西方国家过去对这类货物征收进口关税,20世纪以来已取消。许多国家征收少量的准许费、印花费、签证费和统计费。

什么是过境货物?

过境货物(transit goods) 过境货物是指以某种运输工具从一个国家的境外启运, 在该国边境不论换装运输工具与否,通过该国家境内的陆路运输, 继续运往境外其他国家的货物。 过境货物经营人是指经国家经贸主管部门批准、 认可具有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权并拥有过境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经营范围(国际多式联)的企业。

国际过境货物的通关流程

国际过境货物的通关流程

通关即结关、清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那么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的通关流程有哪些呢?

过境货物

过境货物是指以某种运输工具从一个国家的境外启运,在该国边境不论换装运输工具与否,通过该国家境内的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其它国家的货物。

在办理通关手续时,进出境手续如下:

过境货物的进境。过境货物进境时,经营人应填写“过境货物入境报关单”向如精细海关申报,并提供过境货物运输单据(如货物装载清单、国际铁路联运货物运单等)。入境地海关核实后,在有关运单上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将一份过境货物入境报关单留存备案,另一份报关单和货物装载清单制作关封,连同运单交给经营人。经营人或承运人应将入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完整及时的带交出境地海关。

过境货物的处境。过境货物处境,经营人应填写“过境货物出境,经营人应填写“过境货物出境报关单”并提供过境货物运输单据和入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出境地海关核实后,在运单上加盖放行章,监管货物处境,并将一份过境货物出境报关单寄送入境地海关核销。

转运货物

转运货物是指以某一种运输工具从一国境启运,在该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另一运输工具后,不经过该国境内陆路继续运往其它国家的货物。

由于各国之间贸易或货物的原因所产生的国际货物转运,又称为“转船”(国际货物转运大多为一艘船换装到另一艘船,但不仅限于船舶换装)。在海关合作理事会主持签订的《京都公约》的附约中,将这一类转船业务定义为“在海关监督下,货物从进口运输工具换装到出口运输工具,其进口和出口均在一个海关范围内办理”。公约规定海关对转船货物免税征进口关税,并提供进出口手续的便利。

转运货物的通关手续如下:

准许办理转运货物的范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可准予办理转运:

p; 持有通运货联运提单的;

p; 进口载货清单内已注明是转运货物的;

p; 持有普通提单但于起卸已向海关声明转运的;

p; 误卸的进口货物,经运输工具经理人提供确实证件的;

p; 因特殊情况有申请转运,经海关核准的。

在有转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后,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填写“外国货物转运准单”向海关申报,提供列命转运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运地和到达地等内容的“进口载货清单”,经海核实时候,转运货物在海关监督下换装运输工具,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境。

通运货物

通运货物是指以船舶或飞机装载从一国境外启运,经该国设立海关地点不换装运输工具,继续运往其它国家的货物。

通运货物的海关手续为,装载有通运货物的运输工具到达我国第一个口岸办理国际运输工具进境申报手续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在向海关申报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口报告书》或“国际民航飞机进口舱单”上注明通运货物的名称、数量。海关对申报内容核实后,监管有关通运货物出境。

;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21869.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8日 07:19:57
下一篇 2025年3月18日 07:20:16

相关推荐

  • 司法鉴定时间(司法鉴定时间期限)

    司法鉴定的时间 司法鉴定的时间一般是三十个工作日。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

    2025年3月31日
    500
  •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是多少)

    拘役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

    2025年3月31日
    300
  •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检察院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规定 刑事案件根据案件类型不同,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不同: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天;2、法院审理的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另行判决的,审理期限按民事诉讼相关规定执行;4、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逃逸犯罪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

    2025年3月31日
    300
  •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类型有什么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的类型主要有三种,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单项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

    2025年3月31日
    300
  •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几年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和三年。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之分。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未限制用人单位应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只规定了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所对应的试用期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

    2025年3月31日
    300
  •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货物运输合同范本协议书图片)

    货物运输合同完整版5篇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互联网基数的高度发达,物流运输业在我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下面我为大家带来货物 运输合同 完整版,希望对您有帮助,欢迎参考阅读! 货物运输合同完整版1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上述合…

    2025年3月31日
    400
  •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咋办(6个月强制执行后就不了了之吗)

    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对于已经超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处理。对于已经超过强制执行期限的情形,由当事人自行与被执行人协商解决。如果在两年内曾经向债务人索取过债务的,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在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

    2025年3月31日
    300
  • 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限是(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时间是)

    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为三年,环境损害赔偿的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

    2025年3月31日
    300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期限)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1、协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或者没有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和增加。当事人按照协商后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协商处理,可以理解为把先前的二手房合同作废掉,然后经过协商后再签订新的合同。协商处理二手房纠纷的优点在于,减少了当事人的成本,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 2、诉讼:…

    2025年3月31日
    300
  •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法定审理期限是什么 审理期限就是人民法院从受理案件以后,到案件审结为止,法律所允许的最长时限,人民法院必须在审理期限以内对案件作出裁判。 【法律分析】 关于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的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审程序中,对判决的上诉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延长,由院长批准;对…

    2025年3月31日
    200
  • 上诉期限是多少天(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多少天)

    民事判决上诉期多少天 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限只有15天。 【法律分析】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15天不可以延长,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

    2025年3月31日
    300
  •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民事案件最长审理期限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规定一般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时间为三个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时间为三十日。 法院民事审理案件审查期限多久?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延长后可以是十二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

    2025年3月31日
    300
  • 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简单范本)

    运输合同格式模板5篇 运输合同格式模板1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 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25年3月31日
    300
  • 合同法规(合同法规定合同期限最长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十五号公布 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

    2025年3月31日
    300
  • 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是四个月吗)

    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刑事诉讼的二审程序,一般为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

    2025年3月31日
    2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