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注册成功后有效期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若当事人仍然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一年内申请续展,未在此期限办理的,可以给予半年宽展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多少年?
根据《 商标法 》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 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一、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 商标 自获得注册之日起至该注册期满之日的期限。根据本条的规定,商标一旦注册,其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规定为十年,是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规定相同的,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系统也是一致的。 由于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产生于 商标注册 ,因此,本条所称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同时也是注册专用权的有效期。在此有效期内,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人可以充分地行使受法律保护的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以及派生的禁止权,包括禁止他人在相同类似商标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与权利人的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有效期起始日、期满日的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始日为商标局注册商标的当日,由于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始日同时也是商标专用树木有效期的起始日,而且《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商标专用权有效期起始于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因此,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始日应当同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的起始日一样,从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三个月期限界满之日即商标注册之日起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期满日与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始日相对应,十年后的相同月、日为注册商标有效期的期满日。 企业注册商标的意义在于保护自己的企业利益,通过商标的设计,为自己的企业建立企业形象。通过商标与其他企业形成区别,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商标,以防造价行为影响自己企业产品在大众心目中的形象。而对于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 进行明确规定的行为是为了国家相关部门对市场企业进行更精确的统计,方便其他相关工作的进行,也是为了提醒企业要对商标的注册给予更多的关注 。
注册商标有效期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办理续展手续来延续商标的使用时间。但是不是什么时间都可以办理知识产权,关于商标续展期限是有严格的规定的,那么商标续展期限一般是多少呢?下面回答这个问题:
2、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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