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86)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2018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检察院的设置、组织和职权,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设置。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坚持司法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法定程序,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实行司法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实行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权责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第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第十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工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第二章 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和职权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三)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

(一)省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二)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辖市人民检察院,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

(三)基层人民检察院,包括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检察院。第十四条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的人民检察院的组织、案件管辖范围和检察官任免,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检察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检察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十六条 省级人民检察院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有关部门同意,并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辖区内特定区域设立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第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可以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设立检察室,行使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的部分职权,也可以对上述场所进行巡回检察。

省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室,应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有关部门同意。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室,应当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有关部门同意。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设必要的业务机构。检察官员额较少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可以设综合业务机构。第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必要的检察辅助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行使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律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及其程序,依照法律有关规定。

人民检察院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省级人民检察院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有关部门同意,并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辖区内特定区域设立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行使检察权以维护法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开始组织最高人民检察署,并着手建立地方各级人民检察署。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和《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将人民检察署改名为人民检察院,并对人民检察院的职权、组织、活动原则和行使职权的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逐步设立和健全。[1]1975年后,人民检察院一度取消,由各级公安机关代行其职权。1978年 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重建人民检察院。1979年 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83年9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又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市、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按照需要可以设立分院。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按照需要可以设立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专门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第二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各设检察长一人,副检察长若干人和检察员若干人。

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各级人民检察院设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在检察长领导下,处理有关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第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行使检察权。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二章规定的程序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于地方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和措施是否合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实行监督;

(二)对于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三)对于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的执行和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有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民事案件有权提起诉讼或者参加诉讼。第五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于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地方国家机关的干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并且一律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第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二章 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程序第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和措施违法的时候,有权提出抗议。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本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和措施违法的时候,有权要求纠正;如果要求不被接受,应当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它的上一级机关提出抗议。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和上级地方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和措施违法的时候,应当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处理。

人民检察院对于违法的决议、命令和措施,无权直接撤销、改变或者停止执行。

对于人民检察院的要求或者抗议,有关国家机关必须负责处理和答复。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应当通知他所在的机关给以纠正;如果这种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人民检察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并且确认有犯罪事实的时候,应当提起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侦查或者交给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认为必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本级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发现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给以纠正。

公安机关提起的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需要起诉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第十二条 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经人民法院决定的以外,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要求逮捕所作的不批准的决定和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所作的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认为有错误的时候,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或者控告。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由检察长或者由他指定的检察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资格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且监督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对于不经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案件的审判,检察长也可以派员参加并且实行监督。

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席法庭的时候,检察长应当出席或者指定检察员出席。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有权按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议。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议。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8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7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

(三)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水上运输检察院、其他专门检察院。

专门人民检察院的设置、组织和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第三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一人,副检察长和检察员若干人。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

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反革命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第五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逼供信,正确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

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第八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十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第二章 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程序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并且认为有犯罪行为时,应当依照法律程序立案侦查,或者交给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认为必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将原案撤销。第十二条 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人民法院决定的以外,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要求起诉的案件,应当进行审查,决定起诉、免予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所作的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认为有错误时,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并且可以要求上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作出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15266.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7日 22:47:25
下一篇 2025年3月17日 22:47:40

相关推荐

  • 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成 第三章 选举方式 第四章 村民会议 第五章 民主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

    2025年3月31日
    300
  • 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和职权,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2025年3月31日
    400
  •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最新)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提请抗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

    2025年3月31日
    300
  •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是否失效)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四条第(四)项如何理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025年3月31日
    300
  • 村民自治组织法(村民自治组织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2025年3月29日
    100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村民小组组织法全文?

    村民小组组织法全文?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300
  • 居委会选举法,居委会组织法实施细则?

    居委会组织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委员会。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300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20全文)

    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诉讼规则是:罪刑法定原则、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

    2025年3月29日
    300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地址?

    浙江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地址?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379号附: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东郊民巷2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北河沿大街147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马塍路5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379号 浙江有几个法院? 是这样的,基本上每个县市区都有法院,设区市还有中级人民法院,还有省高院 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省高院能督办吗…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300
  •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上海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2025年3月29日
    400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423)

    人民检察院刑诉规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诉讼规则是:罪刑法定原则、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为保证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惩罚犯罪与…

    2025年3月29日
    200
  • 人民法院组织法,法院组织法里没有关于执行工作的内容,这是为什么?

    法院组织法里没有关于执行工作的内容,这是为什么? 现在国家提出审执分离,到底是法院内部分离还是直接从法院剥离,估计是需要研究 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区别是什么? 1、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 2、审判委员会是根…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300
  •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什么级别(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什么级别)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什么级别职务 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级别是正部级,常务副检察长是正部级干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同属中央国家机关序列,对于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行使国家检察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是什么级别?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级别是正部级,常务副检察长是正部级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是…

    2025年3月28日
    200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细则)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修订) 第一章 通 则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立案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批准或者决定…

    2025年3月28日
    300
  • 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组织法属于哪个法律部门)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

    2025年3月28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