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法关于彩礼?
1、首先,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所以,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以上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以上三种情况不可以要求返还。
2021民法典彩礼民法典解释?
2021年结婚没有彩礼,其实是对民法典的误解,民法典规定的是禁止借结婚索取财物,意思是说不能借结婚的名义来索要财务,但是需要大家注意一点,结婚彩礼是男方给女方收,也就是一方愿意给另一方愿意要,所以说结婚是可以有才里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双方离婚时可以返还一定数额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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