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践合同名词解释
实践合同指以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实践行为,来使合同成立的合同。例如定金合同就是实践合同,一方当事人交付定金时,合同就成立。此外,与实践合同相对的合同是诺成合同,指自当事人均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的合同。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是我国现行法上几种典型的实践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成立。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不同之处:
实践合同是与诺成合同相对应的,但这仅是学理上的一种分类而已。
1、它们的区别主要是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在诺成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如果不交付标的物则合同无法成立,也就不存在违约,如要追究责任的话应是缔约过失。
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宣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
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呀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
第二,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实践合同的成立,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相应地,实践合同的成立时间亦为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之时。
第三,实践合同中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是先合同义务。
实践生活中,常见的实践合同有:
①定金合同;
②保管合同(有例外。可约定为诺成合同);
③借用合同;
④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⑤代物清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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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实践合同是什么
1、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2、【法律依据】
3、《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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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合同有哪些四种
【法律分析】:现行法律中的实践合同主要有四种,分别是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在当事人交付保管物时成立,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定金合同自现实交付定金时生效;借用合同在借予时成立;自然人间借款合同在提供借款时生效。另外,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代物清偿协议也属于实践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怎么定义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其他现实给付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其中,诺诚合同是指只要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合同;而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标志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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