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的民法典规定子女要看望父母吗?
据我所知,新的民法典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并没有规定子女一定要看望父母,在旧社会,儿子早上要去拜见父母,女子要三从四德。现在人们的思想开放多了,当然,孝敬生我养我的父母那是必须的,如果父母生病了,子女一是一定要去看望的,也有少数品行不好的子女不去看望,他们只能受道德谴责,
新民法典不给抚养费有探视权利吗?
有
民法典中规定,关于探视权的确定如下:
夫妻离婚时,子女探望权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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