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税取消的原因是什么?
农业税取消的原因:
1、2006年,中国经过二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农业税在全国税收中的占比已经很小了,取消并不会对国家运行造成大的影响;
2、到了现代社会,工商业取代农业成为税收的主要来源。国家不再需要从农业收取大量税收来支持国家运行和工业、商业体系建立;
3、农业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基石,不论在任何国家,任何体制下,农业始终是弱势产业,当一个国家有能力减轻农业负担,甚至补贴农业时,都会促进工商业反哺农业,保证农业稳定;
4、我国人口绝大多数在农业上、在农村,要减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减少社会矛盾,必须要让农民这个群众富裕起来。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免征牧业税。
中国哪年免除了公粮和农业税
2005年12月国家正式取消公粮农业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免除农业税的背景和意义
法律分析:我国取消农业税的历史背景:1、农村税费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不协调。2、城乡税制结构不合理。3、我国具备了取消农业税的能力。4、取消农业税是适应加入WTO后农产品竞争的需要。我国取消农业税的重大意义:1、是对农民的一种解放。2、是改革开放带来的一项巨大成果。3、是我国税收制度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是一个里程碑。4、是体现城乡居民公平负担,统一纳税原则。5、是工业反哺农业,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消除城乡差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四条 农产品流通与加工,进一步明确了农品购销体制改革方向和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规定农产品购销实行市场调节,国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活动,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保障农产品运输畅通,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还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农产品出口,减少进口农产品对国内相关农产品生产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
农业税是哪一年取消的
中国全面免除农业税时间是2006年1月1日。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6号主席令,宣布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农业税起源于春秋时期,是封建制国家财政收入的主体,但到了工业时代,农业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小。中国全面取消农业税,意味着在中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直接惠及9亿农民,同时还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是中国农村体制改革的一个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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