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房(办公房租金计入什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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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规定标准

办公用房规定标准: 1、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核定面积内合理安排使用办公用房,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不得调整给其他单位使用。 2、办公用房安排使用情况应当按年度通过内网、公示栏等平台进行内部公示;办公用房配备情况应当按年度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3、在不同单位同时任职的,应当在主要任职单位安排1处办公用房;主要任职单位与兼职单位相距较远且经常到兼职单位工作的,经严格审批后,可以由兼职单位再安排1处小于标准面积的办公用房,并在免去兼任职务后2个月内腾退兼职单位安排的办公用房。 4、工作人员调离或者 退休 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办理调离或者退休手续后1个月内收回其办公用房。 《 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2017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新规定有哪些

 办公用房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办公用房屋。2017办公面积标准有哪些新规定?下面我整理了2017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新规定,供你阅读参考。

2017办公面积标准新规定

五省、四单位被指办公用房超标

各级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该有多大?此前一直执行的是国家计委发布于1999年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但是近年来,多地政府和多个机关单位违规,豪华办公楼奢侈风屡禁不止。

本届政府履新之初做出“约法三章”,强调“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并多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但豪华办公楼、超标办公用房并未就此“刹车”。

初步统计,去年5月至今,仅中央巡视组、审计署披露的超标办公用房问题,就涉及吉林、甘肃、湖南、云南、黑龙江五省份,以及三峡集团、中科院、林业局、民航局四个单位。

例如吉林,中央巡视整改 报告 显示,该省公检法系统48个单位超标建办公用房,应腾退办公用房14.9万平方米。吉林省公安厅未经批准,开建办公业务技术中心。

新面积标准明显向基层干部倾斜

昨日,两部委发布的新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重新修订了各级干部的办公面积。

对比15年前的老标准,新标准明显向基层干部倾斜,省部级官员办公面积与15前相同,而局处级面积相应增加,最高增加幅度较15年前翻了一番。以市级正处级为例,新规定面积24平方米,相当于15年前的一倍。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

针对问题:领导办公室面积超标

规定面积内可配备休息室

一些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过大,为公众诟病。新标准则明确了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最新标准,不过省部级干部办公室面积未变,部级正职和省级正职仍均为54平方米/人,部级副职和省级副职仍为42平方米/人。

中央机关方面,此前,正处级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此次增加3平方米。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也从原来的6平米增加到9平米。

市(地、州、盟)及直属机关方面,所有干部的使用面积均有所增加,其中市正职办公室的使用面积增加10平方米,变为42平米。县(市、旗)级直属机关方面,县级正职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增加了10平方米,变为30平方米。直属机关正科级增加9平方米,变为18平方米。科级以下增加3平方米,变为9平方米。

新标准明确,各级党政机关领导人员办公室可在规定的办公室使用面积范围内配备休息室。省部级领导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正职办公室可在规定的办公室使用面积范围内配备不超过6平方米的卫生间。

针对问题:豪华办公楼

办公楼太矮太高太大都不行

针对超标豪华办公楼问题,新标准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办公楼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中央机关、省级机关领导人员办公室可用中高级装修,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由普通、中级装修变为基本装修。市级机关、县级机关的装修标准基本维持不变。乡级机关的办公用房全部用基本装修。

新标准明确,装修造价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比例,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和市级机关均不得超过35%,县级机关不得超过30%。

新标准明确,党政机关办公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能建造超高层、超大量体量的建筑。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面积少于4000平方米时,不宜单独建设。

办公楼不设阳光房景观走廊

少数已建成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主要门厅,过于高大、豪华,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引起公众不满。新标准明确,办公用房入口门厅高度不得高于2层,中央机关、省级机关的门厅使用面积不应超过300平方米,市级机关的门厅使用面积不应超过240平方米,县级机关的门厅使用面积不应超过120平方米。

同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建设阶梯式和有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同声传译的会堂、报告厅、大型会议室。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阳光房、采光中厅、室内花园、景观走廊等超出办公用房的其他空间和房间。

同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严禁超标准占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环保要求

冬季室温不高于20℃

新标准强调节能环保,根据《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明确,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得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不得低于26℃。

此外,对办公楼一个主立面朝向外窗的窗墙比不应大于0.6,其余朝向外窗的窗墙比不应大于0.4,并满足自然光要求。办公室不得采用冲水量大于9升的便器及水箱,洗手(脸)盆应采用感应式水嘴。卫生器具和配件均应采用节水型产品,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采用集中声控,并采取分区、分组控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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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至于租赁期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2、注意所租赁的房屋的用途

就办公房租赁而言,承租人首先要明确,欲承租房屋的性质为办公用途。如果租用住宅类房屋,不仅无法申办营业执照,还会带来诸多问题。房屋用途在房产证上有明确注记。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仔细看清楚,以免发生纠纷。

3、注意出租人具有出租的权利

办公房的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人。若是所有权人,应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若是使用权人,应有合法的租赁凭证及允许转租的书面证明。另外,如办公房有共有人的,还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不然可能会导致租赁无效。

4、注意转租问题

由于公司经营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如在经营状况不佳时,可能会涉及到转租的问题。对此,公司和房东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允许转租,因为根据现行规定,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5、注意装修问题

另外,租了办公房后,一般都会按照办公要求进行装修。为此,公司和房东首先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房屋能否进行装修;其次,应对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解除租赁合同后,装修部分如何处理作出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6、注意备案

办公房租赁合同应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租赁双方可将合同送至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虽然是有效合同,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办公房(办公房租金计入什么费用)

办公房产做商业行吗?

办公房产做商业行是可以的,因为办公房产属于办公用途,就是商业性质。相关说明:一、更改房屋性质的流程:1、应先去规划部门申请更改房产性质为商业,取得规划部门同意的文件。2、再去地政部门补交低价并签订补充合同。3、去登记部门做变更登记,将房产证上的性质更改为商业。二、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的区别:1、产权年限不同,商业40年,办公50年。商业用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供商业、粮食、供销、饮食业等部门对外营业用的商店、门市部等房屋,一般指底层临街的房屋。办公用房: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办公用房屋,一般来说,档次较高的、设备较齐全的为高标准写字楼,条件一般的为普通办公用房。

商业办公房和商住两用房是怎么区分的

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以及商住两用房的区别方式如下:

一、商业用房

1、商业用房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房屋,及办公用房,如写字楼等,还包括车库等。

2、关于商业用房的另一种解释:商业用房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供商业、粮食、供销、饮食业等部门对外营业用的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饮食店等房屋。一般指底层临街的房屋,比如门脸房。

3、商业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二、办公用房

1、办公用房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行政办公所用房屋。

2、档次较高的、设备较齐全的为高标准写字楼,条件一般的为普通办公用房。

三、商住两用房

从字面上来看不难理解,即可以居住也可以商用,确切来说就是既能够办公又可以居住的房子。商住两用房属于住宅,是SOHO(居家办公)住宅观念的一种延伸,但又融入写字楼的诸多硬件设施,并随着日渐发达的网络功能,使居住者在居住的同时又能从事商业活动的住宅形式。

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办公性质房子不能住人

所有建筑物均可住人,但是不能改变使用性质,擅自将办公房为居住房。办公性质的房子住人不违法,但住房用于办公原则上是不可以的。

法律分析

一、从产权上来说,一般商办的是四十年和五十年 住宅是七十年的。从实用的角度上来说,一般住宅的是可以落户的,但是商业的不行,办公用房 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办公用房屋。档次较高的、设备较齐全的为高标准写字楼,条件一般的为普通办公用房。可以注册公司的房子叫办公楼,分两种 第一,甲级涉外纯写字楼(公用卫生间)有规定是不可以住人的,第二,商住格局的商住办公楼是可以住人的。

1、商用办公楼法律不允许住人。可以注册公司的写字楼,这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的办公楼不属于住宅性质,水、电和物业管理的费用都是比较高的,它属于纯办公的办公楼,这种一般不允许有人长期居住。

2、商住两用办公楼法律允许住人。商办类的办公楼,它的房屋类别又属于公寓性质,这种房子一般称作酒店式公寓的,这种性质的房屋可以用来办公,也可以住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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