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民法典规定夫妻分居满一年?
我国不存在分居多久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规定。在我国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商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在诉讼离婚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新民法典分居满一年从什么时候算起?
一、分居时间的确定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二、要分开住所居住
1、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2、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三、收集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
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邮政快递方式邮件,在快件的备注栏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期间;
3、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4、一方在外居住的租房合同、水电费、物业费单据;
5、在外居住证、暂住证;
6、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者邻居,但是单独的证人语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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