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人要我让座,我拒绝,老人被气死了,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尊老爱幼,乐于助人这些都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不是吗?
我们每一个年轻人,只要老人不是持着一种欺霸恶劣的行为,我们都应该去尊重老人几分,让一让老人的,对吧。
老人要你让座,你拒绝了,老人被气死了。发生这样的事情,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但你的责任会比较大一些。首先说一下这个老人吧。
作为一个老人,在外坐车,恰巧车上坐满了人。而自己的身体确实又有点不舒服,行动又不方便,就是想找个座位坐下来安全一点,舒服一点。
这个时候,作为有求于人的一方,老人应该礼貌的问一下,周围的乘客有没有肯让一下座位的。如果没有,自己也没必要把这些小事搁心里,闹得自己不舒服,不开心,最后还被气死了。就为了这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死了多冤啊,多不值得啊。从这一件事来看,也可以看得出一个人的度量和他的心胸宽广到底有多大。其实,老人为了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情而被气死了,根本就不值得,别人让不让座给你,都是别人的自由和权利。
再说一下你吧,其实,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里,你知道最怕的是什么吗?不是骗子,不是身材高大的大汉,也不是那些难缠耍赖的人。而是一个上了年纪,最怕还是有着一身的急性病,身体不舒服的那些老人家。万一把人家,弄伤了,弄倒了,让你花钱给治病的时候,就有你的苦日子过的了。
所以,出门在外也好,路上遇到老人也罢,咱们年轻人,还是让一让老人,这样准没错的。
我坐公交车的时候,就有一个好的习惯。就是上车后,即使车上还有很多的座位,我也喜欢扶着扶手一直站着到下车,而把座位让给那些后面上来的人坐。虽然我无德无能,但这一点小事,我还是能够做得到的。
民法典排列依据
第一个层次的是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所有的法律都依宪法为依据和基础,效力最大。
排在第二层次的是国务院制定的法律,其效力仅仅次于宪法,制定依据宪法,以宪法为基础。
排在第三层次的是各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法规,排在第四位的是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部门规章条文,效力依次减弱,根据宪法的精神并且结合地方具体情况来制定地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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