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前发表作品婚后才取得的稿费是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 婚姻法第17条第(3)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问题中的作品是婚前发表,只是稿费是婚后取得。一般而言,作品发表了都会有稿酬,这是属于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因此该笔稿费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知识产权依然属于著作人。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理解这一条,我们来看一个司法考试例题:
【例题·单选题】甲乙是夫妻,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婚后获得稿费。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今天》,离婚后第二天获得稿费。甲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明天》,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3-16)
A.《昨天》的稿费属于甲婚前个人财产
B.《今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明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昨天》、《今天》和《明天》的稿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合前面两个法条,我们可以推知以下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婚前投稿,婚后发表的。
第二,婚前发表,婚后取得财产性收益的。本题中,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婚后获得稿费,即属于该种情形,因此,《昨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A选项错误。
第三,婚姻存续期间发表,离婚后取得财产性收益的。本题中,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今天》,离婚后第二天获得稿费,即属于该种情形,因此,《今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B选项正确。
而《明天》则是甲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仅仅创作出来而尚未发表,说明在婚姻存续期间还未取得该知识产权收益,而是在离婚后才发表并获得稿费,因此,该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C、D选项错误。
婚前发表小说婚后拿到稿费属于谁?
婚姻存续期间拿到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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