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年金保险的规定,年金险生存金是谁领?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年金生存金是谁领

年金保险规定,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仍生存,则按照约定领取金额,一般情况下,生存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领取人另有约定外都为被保险人本人,而身故保险金的领取人可以指定人领取或者按照法定的受益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如指定多人领取,要确定收益顺序和收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的,各领取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如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受益人比被保人先死亡,无别的受益人的;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按照法定的受益人继承。

年金保险的领取人建议提前确定好,这样可避免掉许多麻烦,填写保单时一定要填写正确的姓名,不要填写笔名等,防止后续领取时和保险公司有争议。

保险的年金险十二条是什么?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保险法第十二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内容如下: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主旨

本条是对保险合同的客体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由于保险合同保障的对象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被保险人对其财产或者生命、健康所享有的利益,即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作为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无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不成立,对此世界各国保险法均有明确规定,本条第一、二款也同样作出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这也就是说,只有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投保人的资格,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依据和条件。当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时,不能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即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订立了保险合同,该保险合同仍然无效。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如果投保人丧失了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无效。

法律之所以规定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以保险利益为前提,其意义在于:第一,遏制赌博行为的发生。保险合同是一种机会性合同,其所规定的风险事故不是必然发生的,而保险金的支付却以这种事故的发生为条件,如果允许没有保险利益的人用他人的财产或生命进行投保,这种保险必然带有赌博的性质。第二,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所谓道德危险,是指投保人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以后,为图谋保险金而违反道德,故意促使保险事故的发生、损坏保险标的或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人为扩大损失程度的行为。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若不具有保险利益而与保险人订立了保险合同,很容易发生道德危险。第三,限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财产和责任保险合同具有补偿性,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责赔偿,而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正是以保险利益为依据确定的,当保险金额超过保险利益时,超过部分无效。

所谓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按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也就是投保人在保险标的上因具有各种利益关系而享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构成保险利益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是法律上承认并且可以主张的利益。投保人不得以非法所得的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标的,即不法行为所产生的利益,不得作为保险利益。第二,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是可以实现的利益。确定的保险利益包括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现有利益和由现有利益产生的预期利益。仅由投保人主观上认定存在,而在客观实际中并不存在的利益,不得作为保险利益。第三,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由于保险是以补偿损失为目的,如果损失不是经济上的利益,不能用货币形式来计算,则损失无法补偿,所以无法用货币形式来计算其价值,发生损失后无法用金钱给予补偿的利益,不能作为保险利益。

所谓保险标的,按照本条第四款的规定,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作为保险对象的人,是指自然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特定团体中的所有的人。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应当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关系,具体来讲,这种利益关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险事故发生,投保人因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或伤害而受到损害;二是保险事故未发生,投保人因保险标的的安全而受益。

保险年金是什么?

年金保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次或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按年、半年、季或月给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或保险合同期满。是人寿保险的一种,保障被保险人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时能获得经济收益。

年金保险按给付保险金的限期不同,分为三种: (1) 终身年金保险,亦称“养老年金保险”,或“养老金保险”。一般投保人是单位或团体,被保险人是该单位或团体的在职人员。按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汇总交付保险费,直到被保险人到达规定退休年龄;保险人对已退休的被保险人按期或一次给付保险金。

当被保险人死亡或已一次给付全部保险金,保险终止。(2) 定期年金保险,按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同期内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生存为条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被保险人死亡,保险终止。

(3) 联合年金保险,以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家庭成员为保险对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后,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共同生存为条件给付保险金,若其中一人死亡,保险终止。另一种形式是,当被保险人全部死亡,保险才终止,这称为联合最后生存年金保险。年金保险可由政府通过立法形式办理,属于社会福利保险,也可由保险公司,通过签订保险合同办理。

买平安保险的年金险受法律保护吗?

中国平安年金险受国家法律保护。

合同制度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保险是合同形式为民众服务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在国内的保险公司全部统一规管于中国保监会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就是对中国所有保险公司的保护和制约。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07161.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7日 12:31:00
下一篇 2025年3月17日 12:31:21

相关推荐

  • 民法典房产产权人变更,新民法典关于房产过户规定?

    新民法典关于房产过户规定? 房屋过户新规房屋过户新规定如下:房屋过户,是指房屋出售或捐赠时,原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到新主人名下,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的登记。关键是看房子是否已满2年,出卖人是否有独栋房,购房人是否首次购房,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的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

    法律资讯 2025年4月2日
    200
  • 最新劳动合同法(最新劳动合同法关于产假)

    劳动合同法最新版是哪一版 是2012年的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条文。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2025年3月31日
    600
  • 房产律师网(关于房产律师在线咨询)

    打房产官司,李松房产律师团队在这方面怎么样? 李松律师还是很有名的,擅长领域有:房产纠纷、遗产继承、婚姻家庭。 李松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晚报法律专家团特邀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曾任职于济南 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经济庭、执行庭,现任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房地产法律事务部首席律师。李松律…

    2025年3月31日
    300
  •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关于工伤的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 2022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和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工伤赔偿计算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 二、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

    2025年3月31日
    400
  • 2022年劳动法新规定(2022年劳动法新规定关于调岗)

    劳动合同法2022年新规定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以下新规定: 1、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如果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将处以应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以及3000元以下的罚款。 3、如果单位使用了威胁欺诈等手法,强逼劳动者辞工的,可以申请仲裁。 除此之…

    2025年3月31日
    400
  • 买卖合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 1、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2、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2025年3月31日
    400
  • 盗窃罪最新司法解释(刑法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

    盗窃罪司法解释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盗窃罪的成立条件: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

    2025年3月31日
    300
  • 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关于刑法修正案九)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有哪些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有: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

    2025年3月31日
    30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

    2025年3月31日
    300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关于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属于一房二卖,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

    2025年3月31日
    40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

    2025年3月31日
    500
  • 关于专利侵权的3大典型案例(有关专利侵权的案例)

    知识产权的例子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 1、侵害驰名商标案 案情:路易威登马利蒂是世界著名奢侈品公司,经营箱包、皮革制品、服装、鞋、化妆品、香水、钟表、饰件等各类高档商品。注册商标曾被中国司法机关和商标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涉案两家市场是本市较大的百货批发和零售地。 路易威登马利蒂于2012年在两家市场内公证购买了多个侵害涉案商标的商品(箱包、皮…

    2025年3月31日
    300
  • 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

    2025年3月31日
    300
  • 关于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的信息

    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要有介绍信派出所才给开么? 不需要介绍信,带好有效证件也可以开具。 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 公安部2015年8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其中一项就是有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

    2025年3月31日
    20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 一、当事人举证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

    2025年3月31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