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149条意义?
受欺诈实施的违背真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可请求撤销。
受欺诈人可以撤销被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是对受欺诈人权利失衡的保护和补救,欺诈人不享有撤销权;否则就是对其欺诈的鼓励。
1、受对方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人可以请求撤销。
《民法典》148条规定,在民事行为过程中,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欺诈,使之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行为。
2、受第三人欺诈实施的违背真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受欺诈人有权请求撤销。
《民法典》149条规定,一方利用了第三人对另一方的欺诈,受欺诈人有权请求撤销因受欺诈实施的民事行为。
受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
受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势必违背行为真实意思,导致该行为效力待定。受胁迫人有权请求撤销该行为,对受胁迫实施行为作出补救。这里的撤销权是一项救济权,胁迫人不享有撤销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48条赔偿标准?
第 148 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 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 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 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 外,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民法典148条?
《民法典》总则编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隐瞒自身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意的情况下与其结婚,构成民法中的欺诈行为。
按照总则编规定,受欺诈方理应享有撤销权,而不能一律认定为自始、确定、当然无效。
新民法典解读全文?
《民法典》中“原文保留”现行法规定约457条,对现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实质性修订”约246条,“新增”条文约148条——针对一千两百多个条文,法律名家讲堂邀请立法专家杨立新教授、谢鸿飞教授、马忆南教授、朱广新教授等逐条解读民法典条文。
《民法典》系列专题,共有八大课程,均为法律人最为关切的课题。分别讲授大家关心的合同法总则、物权编、婚姻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人格权编、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八个民法典专题。
食品安全法和民法典是什么关系?
《食品安全法》是特别法,《民法典》第1207条是一般法。当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或《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的,按其规定来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当不符合特别法时,适用《民法典》第1207条规定,由法官对惩罚性赔偿数额予以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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