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调查组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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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决定作出后几个工作日?

问责实施部门在作出问责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把问责书送达给被问责人本人。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应当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及时启动问责调查程序。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一)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二)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调查组依法)

作出问责决定后多少个工作日

问责实施部门应于问责决定作出后五个工作日,将问责书送达给被问责人本人。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应当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及时启动问责调查程序。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一款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根据什么制订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条例》的规范化体现

一是规范问责流程。从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予以全面规范,规定启动问责调查和作出问责决定应当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二是提出具体要求。规定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问责事实材料应当与调查对象见面,听取其陈述和申辩;调查结束后应当集体研究形成调查报告,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不同情况,精准提出处理意见。

三是明确问责标准。强调问责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

四是强化问责执行。规定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宣布并督促执行,建立健全典型问责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以案促改。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山东省被问责干部使用的工作程序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因检举、控告、处理重大事故事件、查办案件、审计或者其他方式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二)对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三)问责决定机关可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作出问责决定;

(四)问责决定机关作出问责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或者由问责决定机关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

1、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3、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

4、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危害严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当中的第十条规定,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查明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

正确区分贯彻执行党中央或者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执行不当、执行不力、不执行等不同情况,精准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

监察机关开展问责调查结果后经什么形成调查报告

监察机关展开问责调查结果后经文职人员整理和上级批准形成调查报告。

监察调查终结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在条件具备时才能终结监察调查。

(一)事实已经查清

监察调查的目的就是要查明被调查人是否存在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所谓是否存在职务违法犯罪的事实已经查清,包括三层含义:

其一,被调查人不存在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事实已经查清。其二,被调查人存在职务违法行为的事实已经查清。其三,被调查人职务犯罪行为的事实已经查清。

(二)证据确实充分

(三)法律手续完备

(资料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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