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22)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市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工作。财政、价格、审计、监察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条本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前一年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确定。 对非本市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本市居民的征收标准执行。 对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以生育一个子女计算。 第五条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 (四)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 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 第六条对违反规定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征收标准执行。 第七条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有弄虚作假、妨碍执行公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情形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八条社会抚养费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征收。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具有本市户籍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 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或者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部门发现有违法生育行为嫌疑的,应当立案调查,并于违法生育事实确认之日起30日内作出征收决定,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第一次缴纳的金额不得低于应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金额的50%。 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第十三条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许可证,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第十四条社会抚养费以及滞纳金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私分。 第十五条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如实提供当事人实际收入状况。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提供;农村居民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供;城镇无固定职业者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提供;个体工商户由其经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提供。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部门未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的;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人员未出示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许可证或者未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的。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12月12日起实施。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22)

社会抚养费使用管理办法是什么?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1、征收决定由谁作出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2、征收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七条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诉讼 。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 行政复议法 、 行政诉讼法 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贪污 、私分。 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财政、计划(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第十三条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 刑法 关于 贪污罪 、 挪用公款罪 、 私分国有资产罪 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对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都需要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我国对于社会抚养费的使用管理也在不断完善更新中,使之更能满足公民的需要,对公民的权益进行保障。另外对于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公民,应该配合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尊重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征收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2022年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社会抚养费 听起来好像和我们一般情况下遇到的 抚养费 很像,但是二者却有着很大的差距,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是国家或者说政府,在一般情况下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附带措施,有了社会抚养费,就能够对一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群众进行处罚,不仅仅能够有警示作用,还能够补贴社会费用,接下来,就让我们了解征收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从提供的这些法律条文我们可以看的出来, 征收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 有了很明显的变化,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基本上实现了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这样使得计划生育政策的松紧度有了变化,而一般情况下,以前被看作是超生的二胎现在也是一种合法行为,也不需要进行罚款,所以,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也在变化。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04875.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7日 09:29:26
下一篇 2025年3月17日 09:29:42

相关推荐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什么

    问题解答: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 一、根据支付次数,可分为一次性给付和定期给付; 二、根据支付标的物,可分为货币给付和财务给付; 三、根据支付方式,可分为线下给付和线上给付; 四、其他给付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婚姻家庭 2025年5月19日
    1500
  • 民法典不离婚如何追讨抚养费

    问题解答: 不离婚追讨抚养费的方式: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通过协议方式,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协商不成,另一方可以代理子女到法院起诉,主张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法院裁判生效后,另一方仍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婚姻家庭 2025年5月19日
    1300
  • 非婚生子女能要求给付抚养费吗

    问题解答: 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给付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且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

    婚姻家庭 2025年5月18日
    1400
  • 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确定

    问题解答: 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还有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加以确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

    婚姻家庭 2025年5月18日
    1400
  • 协议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起诉

      一、协议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起诉   协议离婚不支付抚养费的起诉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可以收集对方不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的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以被抚养人名义提起诉讼。   2.法院认定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依法审查、裁判。   3.经依法裁判,即可申请执行,对方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婚姻家庭 2025年5月16日
    1000
  • 协议离婚后抚养费不合理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后抚养费不合理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抚养费不合理的办法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不得协议离婚的情形   不得协议离婚的情形如下:   1.一方要…

    婚姻家庭 2025年5月16日
    1200
  • 协议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有效吗

      一、协议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有效吗   协议离婚不支付抚养费一般无效,但只有双方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而抚养的一方自行承担全部抚养费,且该约定不损害被抚养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该约定才有效。根据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民法典》第一…

    婚姻家庭 2025年5月16日
    1400
  •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费不支付怎么办

      在去进行离婚协议约定的时候,是需要对相关的内容方面去进行确定的,同时也是需要确定好相关的费用情况,那么离婚协议子女抚养费不支付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知芒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协议子女抚养费不支付怎么办   协议离婚之后,如果一方不支付离婚协议中约定应当支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婚姻家庭 2025年5月14日
    1200
  • 给小三私生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私生子,说白了就是男女没有结婚所生的孩子,然而,结婚不结婚,与孩子是不是自己婚姻内生的没有多大关系。现如今,在我国对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也是做出了保障的。 知芒网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1071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

    婚姻家庭 2025年4月30日
    1100
  • 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双方原是男女朋友关系,感情破裂后分手,女方独自生下孩子,向男方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遭到拒绝。现在男方不认账,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处理? 知芒网律师解答: 抚养费作为未成年人满足基本生活的重要物质保障,对非婚生未成年子女更为重要。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男方不同…

    婚姻家庭 2025年4月30日
    1200
  • 非婚生的孩子怎么样计算抚养费

    非婚生的孩子怎么样计算抚养费 婚姻关系以外的两性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法律要求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应遵循这样一个原则: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

    婚姻家庭 2025年4月30日
    1100
  •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费用是多少?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费用是多少?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

    婚姻家庭 2025年4月30日
    1300
  • 老婆跑了小孩不抚养怎么办?老婆跑了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老婆跑了小孩不抚养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老婆跑了孩子的…

    婚姻家庭 2025年4月30日
    900
  •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钱?抚养费怎么出?

      抚养费额度由孩子需求、父母负担、地区生活水平等因素决定。有稳定收入的一方,抚养费通常为月总收入的20%至30%,如有多个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的一方,可参考当年或行业平均收入,按比例计算抚养费。   一、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钱   在离婚过程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用的额度问题,主要是要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各自的养育负…

    婚姻家庭 2025年4月24日
    900
  • 社会抚养费标准(成都市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标准)

    社会抚养费怎么收取的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下: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3、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计征基数; 4、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妊娠十四周以上擅自终止妊娠、或者谎报婴儿死亡、或者遗弃…

    2025年4月2日
    6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