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区市是什么意思?
设区市一般指设区的市。
设区的市,即设立市辖区的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直辖市以外的市分为“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其中设区的市与地级市概念类似,但有所不同。
设区的市即设立市辖区的市,根据地级市的行政地位,为市辖区的上级,应设立市辖区,故全国绝大部分的地级市都设有市辖区,但是也有几个地级市是没有设立市辖区的,如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海南省儋州市和甘肃省嘉峪关市,就是没有设立市辖区的地级市,这四个地级市下辖行政区建制为乡级行政区,不是“设区的市”。
2014年08月25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过去49个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草案拟扩大至全部282个设区的市,设区的市均享有地方立法权,可就城市建设、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中国共计289个设区的市。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设区市
设区市是什么意思
设区市是一种地方行政单位,即设立市辖区的非直辖市,因地级市建制的要求,全国绝大部分的地级市都设有市辖区。既设市辖区,又设县级市、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如湖南省永州市,江西省景德镇市,黑龙江省大庆市,安徽省黄山市,广西壮族自
设区市是什么意思?
设区市即设立市辖区的市。
设区市是一种地方行政单位,即设立市辖区的非直辖市,是除直辖市(省级行政区)以外的一种类型的市,行政等级属于省级行政以下,县级行政以上,根据地级市的行政地位,为市辖区的上级,应设立市辖区所以全国绝大部分的地级市都设有市辖区,设区市分为两种情况:
1、既设市辖区、又设县级市、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
2、设市辖区,不设县级市、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的地级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单位
1、一级行政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城市,属于省级行政地区。
2、二级行政区为自治州、地级市、地区、盟,由省、自治区管辖,属地级行政区。
3、三级行政区为县、市辖区、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由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管辖或由省直接管辖,属于县级行政区。
4、四级行政区为乡、民族乡、镇、街道、苏木、区公所,为县和县级市以下的行政区划基层单位,由县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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