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权(辩护权名词解释)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辩护权只存在刑事案件中么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刑事辩护一般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第一、辩护权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2)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3)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4)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5)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6)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7)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邵阳刑事辩护人

拓展资料: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所谓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这种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自行辩护是十分有效并被频繁使用的辩护方式。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辩护权法条以及辩护的种类有哪些

辩护权的法条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辩护权的种类包括:(一)自行辩护;(二)委托辩护;(三)指定辩护。

辩护权(辩护权名词解释)

刑事诉讼法辩护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辩护人 。 刑事诉讼法 辩护的规定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 律师 ;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 、亲友。 正在被执行 刑罚 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 委托律师 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诉讼 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代理 申诉 、控告;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 罪名 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 法律咨询 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 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 监视居住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经 证人 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二条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第四十三条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第四十四条 公诉 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 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四十五条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第四十七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从以上条例看来,我国刑事诉讼法辩护的规定还是很严格的,有对于辩护人身份范围的规定,对嫌疑人不同的特殊情况也有分别提到其享有可以向国家司法机关寻求辩护人帮助辩护的资格。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尽力保障了每一个公民的被辩护权利,在重视法律的同时也是很关注人权的

审判期间公诉机关追加起诉的,辩护律师辩护权如何保护

律师的辩护权在《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受到法律的保护。

1、完善律师参与权,将律师辩护延伸至侦查程序。

规定自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可委托辩护律师,并赋予律师在部分侦查行为中的在场权。

2、完善律师调查取证权。

(1)规定律师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有权调查取证,同时取消辩护律师向证人、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时要征得其同意的限制,也不需要检察院、法院的同意。

(2)建立律师调查令、证人出庭令制度。

3、完善律师的阅卷权。

规定律师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即可在检察机关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卷宗。同时引入程序性救济机制,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妨碍辩护律师阅卷的情形,规定律师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法院申请,由上级机关责令下级机关保障律师阅卷权。

4、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1)建立公益律师制度,国家组建一支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公益律师队伍,由财政给予经费保障,以保证队伍的稳定发展。

(2)对为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设定一定的条件,如规定有一定年限从业经验的律师方可担任指定辩护律师。

(3)建立对法律援助律师的考核及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律师给予奖励,对不积极履行职责的律师设置一定的惩罚措施。

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哪些?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主要有:

(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

(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根据是什么?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主要有以下方面的权利:

第一,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二,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另外,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行驶辩护权时,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持前述文件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由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案件关系重大,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较高,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此类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侦查机关批准辩护律师会见嫌疑人时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综上问题所述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哪些是有用的,将要从事律师行业的朋友可以了解其在侦查阶段作为辩护律师的权利。建议大家应该律师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应尽义务。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01052.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7日 04:02:47
下一篇 2025年3月17日 04:03:04

相关推荐

  • 债务危机(债务危机名词解释)

    什么是地方债务危机 地方债务危机是由于地方政府所欠或者间接负有责任的债务到达了一定的境界线,地方政府很多时候在经济建设过程中遇到资金不足的情况会方形很多地方债券,而这些地方债券都是以地方的财政收入来偿还的,一旦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的话,那么很多到期债务就会无法偿还,就会出现政府违约了,这样危机就会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九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

    2025年3月31日
    300
  • 侵权行为法律(侵权行为法律名词解释)

    民法典侵权法律规定 法律上对侵权行为的规定如下: 1、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2、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

    2025年3月31日
    300
  • 侵权行为名词解释(特殊侵权行为名词解释)

    侵权行为名词解释 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一般认为,侵权行为首先是一种民事过错行为,也就…

    2025年3月31日
    300
  • 侵权行为名词解释(侵权法名词解释)

    什么是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网页链接 名词解释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

    2025年3月30日
    400
  • 一般侵权行为名词解释(一般侵权行为名词解释)

    一般侵权责任的概念 一般侵权是“特殊侵权”的对称。又称“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致人损害的违法行为。构成一般侵权行为须符合四方面的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法定权利的违法行为;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一般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的基本形式,它只可分为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

    2025年3月30日
    300
  • 严格责任原则名词解释(公平责任原则的名词解释)

    严格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严格责任的特点1、严格责任的成立以债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而非以债务人的过错为要件。因而在严格责任下,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有无过错进行举证的责任,而债务人以自己主观上无过错并不能阻碍责任归加。2、…

    2025年3月29日
    300
  • 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名词解释)

    怎么撤回要约? 要约发出后想撤回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定条件。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

    2025年3月29日
    200
  • 行政赔偿名词解释(教育行政赔偿名词解释)

    行政赔偿解释是什么 【法律分析】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制度。调解适用于行政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调解不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但可以调解行政赔偿、赔偿、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案件。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和他人的…

    2025年3月29日
    300
  • 刑事诉讼,什么是刑事诉讼,名词解释?

    什么是刑事诉讼,名词解释? 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其特征是: 1.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主持进行。 2.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4.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300
  • 侦查监督(侦查监督名词解释)

    刑事侦查监督措施有哪些 刑事侦查措施有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讯问犯罪嫌疑人、搜查、扣押物证、书证。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

    2025年3月29日
    300
  •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制度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300
  • 房屋拆迁名词解释

      正文: 房屋拆迁名词解释<房地产法律知识<法律知识库http://zhishi.365lvshi.com/02a/968.html 一、房屋拆迁当事人:   1、房屋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即:有资格参与房屋拆迁活动的拆房人。   2、房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拥有被拆除房屋的产权所有的个人和单位。   3、被拆迁…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9日
    1200
  •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名词解释答案)

    行政责任名词解释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 其惩罚 …

    2025年3月29日
    300
  • 行政立法名词解释(行政立法名词解释最佳答案)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什么的和的活动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 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

    2025年3月29日
    300
  • 垄断,垄断的名词解释?

    垄断的名词解释? 垄断 (Monopoly) (通常译独占),经济学术语,是一种市场结构,指一个行业里有且只有一家公司(或卖方)交易产品或者服务。一般分为卖方垄断和买方垄断。卖方垄断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买者垄断 (Monopsony) 则恰恰相反。理论推断垄断者在市场上,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调节价格与产量…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