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后房产(新婚姻法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和二个人区别)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财产有什么规定?

一、新 婚姻法 离婚房产分割 婚后财产 有什么规定? 婚姻 法规 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 财产分割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和家庭 共同财产 ,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二、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 结婚 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 分居 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作者按:我认为此规定不太公平,如一方财产为5,另一方财产为3,差额应为2,财产为5的一方给对方2,财产少的一方变为5,财产多的一方变为3,是又不公平了。这是立法者的一个失误,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以不再适用)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 证据 ,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在我们国家,新婚姻法一直以来都非常引起人们的关注,因为婚姻法就涉及到 离婚财产分割 的问题,实际上关于这个婚后财产分割遵循的是,有利于生活和平等分割的原则,当然这个前提是分割财产必须确实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如果个人的话是不能够分配的。

新婚姻法对婚后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新 婚姻法 对婚后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对婚后房产的规定是如果 离婚 ,房屋会判给男方,贷款由男方偿还,你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的价值。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 ,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 还贷, 不动产登记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二、司法解释条例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 婚姻无效 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 结婚登记 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 诉讼 ,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 证据 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 亲子鉴定 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 婚姻家庭 纠纷案件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 抚养 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 抚养费 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 共同财产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 债权人 利益的除外。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 孳息 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 房产赠与 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的规定由明确的解释说明,其制定的目的不仅仅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没有冲突,进一步的也是对其权利的一种维护。要知道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建设美好和谐的社会,同时也是人们受到伤害时最大的依靠。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新婚姻法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和二个人区别)

新婚姻法夫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双方当事人如果 结婚 的话,那么婚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是要取得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也存在着一些特殊例外的情况,这样 离婚 的时候就需要对这部分财产来进行一个分割,很多人都想知道,新 婚姻法 夫妻 婚后财产 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夫妻婚后 财产分割 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离婚房产 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 房产赠与 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 购房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 买房 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 共同财产 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 夫妻财产 ,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年规定,以 按揭贷款 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 房屋所有权 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 、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 的收益;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首先在分割财产之前,需要进行一个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比如说工资奖金,还有生产经营所得到的收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对于这部分才能够进行分配,基本原则是平均分配。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割

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一方家暴等等情况。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三、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例外情况:

随着房价的高涨,很多男女在结婚时会将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导致正常的婚恋观受到严重冲击。离婚夫妻房产分割时,也会遭遇到种种难题,造成不公现象的发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明确了婚后财产哪些属于分割的范围后,按照法律规定的分割原则对婚后财产进行分割,看似简单,其实不然。幸福的家庭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因此,谁家的情况是怎样的,只有当事人知道。并且,有些夫妻之间还有一些难言之隐,即是闹上法庭请求分割婚后财产,也会因为一方或双方隐瞒事实,造成不公。因此,在事情复杂时,可以选择请求律师的帮助,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二)、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婚后财产

婚姻法婚后财产

婚姻法婚后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离婚的夫妻都是非常关注婚后财产的法律规定的,这关系到我们以后的生活水平的情况,那么下面就一起来看一看婚姻法婚后财产。

婚姻法婚后财产1

一、婚姻法中婚后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1、目前我国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后财产适用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等处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妻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后,往往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争议不下,没有好的处理意见。一般地,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则。分割的方法主要有:

1、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经估价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财产如分割了就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所以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2、价金分割。通常夫妻两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财物,或者财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降低、消失,那么可把该财物变卖,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

3、价格补偿。一些财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的价格。

婚姻法婚后财产2

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

二、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具体包括: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附:《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婚后财产3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一方父母出钱的,房产证只能写一个人地名字,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出钱,由小两口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小两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钱还贷,只要房产证上写小两口的名字,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买房,不管是一方或双方出资,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房产按出资份额共同。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关系的长短和财产分割的关系。

离婚时财产分割和结婚时间长短没有必然关联。原则上按照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共同共有。但是管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个人财产始终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能进行分割。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姻法婚后财产4

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释的规定。

一、《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具体包括: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96169.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6日 21:48:07
下一篇 2025年3月13日 05:02:06

相关推荐

  • 个人怎么注册一个品牌(个人可以注册品牌)

    想注册自己的品牌怎么注册 可以注册的, 提供品牌名称,然后做检索。 申请中国商标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填写打算申请的类别和商品/服务; 2、《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申请人签字/盖章; 3、申请人提交清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空白处盖章,个人需提交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空白处盖章); 商品商…

    2025年3月16日
    200
  • 新婚姻法小三(新婚姻法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新婚姻法小三会承担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如果小三与人重婚的,构成重婚罪,需要承担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法律责任,同时法律对与小三重婚的配偶一方不仅规定了刑事法律责任,还规定了其对无过错的另一方配偶的损害赔偿责任。重婚罪中的小三也会被判刑。小三和当事人的丈夫一直都是以夫妻的名义来共同生活的话,都触犯了刑法。根据规定可知,目前并未对普通第三者插足夫妻婚姻关…

    2025年3月16日
    200
  • 深圳劳动保障网个人社保信息查询(深圳市社会保障个人社保查询网址)

    深圳社保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深圳社会保险查询指南网上查询:https://e.szsi.gov.cn/siservice/使用说明:a.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入登录页b.登录个人详细信息a.填写身份信息,输入身份证号码和社会保险个人电脑号码,社会保险个人电脑号码为9位,卡号码一般为10位,不要错误。b.填写个人信息账户的申请人如果是今年的新参加者,社会保障…

    2025年3月16日
    200
  • 公民个人信息(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

    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哪些,个人信息包括什么、哪些方面、哪些内容 公民的个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对于通过不正当的途径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加以使用,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虽然如此,仍有许多公民的个人信息由于自身的原因,暴露在各种地方,尤其是互联网上更为严重。那么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哪些呢?个人信息包括什么呢?都有哪些方面和哪些内容呢? 按照法律法规的定义,一般来说,公民的个…

    2025年3月16日
    200
  • 合同转让(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有何区别)

    合同转让是指 法律分析: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合同转让,有的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此类转让称为法律上的转让,如被继承人死亡、作为遗产内容将合同权利义务移转于继承人有于法院裁决面发生。…

    2025年3月16日
    200
  • 东莞社会保险个人查询(东莞市社保局个人网上查询)

    东莞市社保个人查询怎么做? 东莞社保查询方法一——网上个人账户查询 1、首先登录东莞社保查询系统;在首页中部找到便民服务板块,在在线查询栏目下第一个“个人网上查询”,点击登录网上个人查询系统即可查询。 2、根据网页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无密码请留空;(如下图)3、成功登录系统,即可查询余额,个人信息,社保信息等。 东莞社保查询方法二——社保咨询电话 咨…

    2025年3月16日
    200
  • 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

    2025年3月16日
    200
  •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怎么查)

    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注册资金的吗(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金) 1、个人独资企业要不要注册资金。 2、个人独资公司有注册资金吗。 3、个人独资企业是不是没有注册资金。 4、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需要实际出资吗。 1.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注册资金。 2.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3.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

    2025年3月16日
    200
  •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和平等原则区别)

    什么是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的基本含义包括三方面:1要求人对利益或损害的分配在主观心理上应持公平的态度。2反对暴力,要求民事行为的结果不能显失公平,如显失公平,就应以公平为尺度协调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3要求民事案件处理的结果,应当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什么叫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秉持公平理念,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方趁人之危,利…

    2025年3月16日
    200
  •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协议书(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协议书有法律效应?)

    房产个人抵押合同精选5篇 房屋抵押的时候需要落实好一份合同 协议书 ,这也是保障双方各自权益的基础,来了解一下吧。下面我为大家带来房产个人抵押合同精选,希望大家喜欢! 房产个人抵押合同精选1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传真: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传真: 年月日乙方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

    2025年3月16日
    200
  • 帮好友助力泄露个人信息吗(帮好友助力泄露个人信息吗有风险吗)

    拼多多邀请好友助力会泄露个人信息吗 拼多多邀请好友助力会泄露个人信息吗是大家常谈论到的,毕竟拼多多是很多人手机上都有的网购平台,虽说该APP上的物品很是便宜,但是吧最为吸引人的还是各种活动,但任何活动都需要拉人,于是便有了文中讲到。 拼多多邀请好友助力会泄露个人信息吗 正常情况下帮好友助力是不会泄露个人信息的。 拼多多邀请好友助力会泄露个人信息吗是很多人在玩…

    2025年3月16日
    200
  • 个人欠条怎么写?

     问:个人欠条怎么写?   律师解答:   个人债务应注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欠款原因;欠款的货币、金额和利率;还款时间、地点和方式;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案。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

    法律问答 2025年3月16日
    700
  • 人法网个人查询官网(人法网个人信息)

    人法信息在哪个网 中国人法网。 人法网全称是: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这个属于个人隐私,就算有不良记录也是在公安局的档案室里,不能无缘无故的去查询,也查不到,要有相关证件和人员才能查。可以查询你目前的信用卡授信额度,货款额度,以及你信用卡使用率贷款归还情况。 人法网个人信息查询进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以后,在首页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按钮进行查询。页面跳转以…

    2025年3月16日
    200
  • 个人办理居住证怎么办?

     问:个人办理居住证怎么办?   律师解答:   申请个人居住证,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明、近期照片图像、就业或居住证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应初步核对并打印居住证申请表,申请人应签字确认领取受理回执。 相关法规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其他人还看了:   ★ 事实劳动关系中的经济补偿,是否有效   ★ 注册公司必须有财务负责人吗   ★ 限制民事行…

    法律问答 2025年3月16日
    600
  • 个人债务怎么认定

     问:个人债务怎么认定   律师解答:   以下债务可视为个人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婚前债务,属于个人使用;个人单独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承担的债务,如赌博所承担的债务;以及夫妻婚姻中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

    法律问答 2025年3月16日
    7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