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订婚有法律效力吗
订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订婚只是男女双方在未正式办理结婚手续之前先行订立婚约的做法,属于一种民间习惯。订婚的男女双方如有一方不愿意结婚的,只要通知对方即可,不需要征求对方的意见。被通知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限制对方,强迫对方与其结婚,否则,就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订婚是法律行为吗
订婚不具有法律效力。依照我国民间习俗,有时在结婚前,男女双方还会订立婚约,也即我们俗称的订婚,但这种行为对婚姻当事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办理结婚登记的,才具有法律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法关于订婚的规定
民法典生效后,婚姻家庭成为民法典中的一个章节,代替了原有的婚姻法。订婚没有法律效力,我国现行法律对婚约的态度是既不提倡,也不禁止。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完全以他们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及结婚证书为依据。订立婚约不必经过婚姻主管部门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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