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的目的(贝卡利亚刑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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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目的

刑法的立法目的:刑罚目的是国家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刑罚所预期想要达到的理想效果。它决定着刑罚体系和种类,以及刑罚的适用与执行,可以说刑罚目的是整个刑罚制度赖以建立的出发点和归宿。

1、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2、保证刑法正确实施;

3、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4、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的秩序,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罚的目的(贝卡利亚刑罚的目的)

简述刑罚的目的?

刑罚的目的有预防目的和报应目的:

一、预防目的

1、特殊预防

特殊预防,是指防止犯罪人重新犯罪。特殊预防的对象只能是犯罪人,即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

2、一般预防

所谓一般预防,是指防止尚未犯罪的人走上犯罪道路。

二、报应目的

道义报应

道义报应是指根据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实行报应。根据道义报应的观点,对犯罪人发动刑罚,应以其道德过为基础,使刑罚与道德充分保持一致。道义报应的本质是将刑罚奠基于主观恶性,予以否定的伦理评价。道义报应揭示了刑罚的伦理意义,因而是刑罚的题中应有之义。

2.法律报应

法律报应是指根据犯罪的客观危害程度实行报应。根据法律报应的观点,对犯罪人发动刑罚,应以其客观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为基础。法律报应将刑法与道德加以区分,认为犯罪的本质并不是一种恶,尤其不能把罪过视为犯罪的本质,满足于对犯罪的否定的道德评价,而是强调犯罪是在客观上对法秩序的破坏,刑罚是对犯罪的否定。

扩展资料

刑罚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罚

刑罚的目的

法律解析:

刑罚的目的 : 一、报应目的;报应是指对一个事物的报答或者反应。在 刑法 理论中,作为 刑罚 目的,报应是指刑罚作为对犯罪的一种回报、补偿的性质以及对此的追求。报应是一种十分古老的观念,作为一种理论形态,它经历了从神意报应到道义报应,再到法律报应这样一个演进过程。尽管在各种报应刑论之间存在理论上的差异,但贯彻始终是报应的基本精神,即根据已然之罪确定刑罚及其惩罚程度,追求罪刑之间的对等性。因此,报应理论被称为是一种回溯性的惩罚理论。 1、道义报应道义报应是指根据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实行报应。根据道义报应的观点,对犯罪人发动刑罚,应以其道德过为基础,使刑罚与道德充分保持一致。道义报应的本质是将刑罚奠基于主观恶性,予以否定的伦理评价。道义报应揭示了刑罚的伦理意义,因而是刑罚的题中应有之义。 2、法律报应法律报应是指根据犯罪的客观危害程度实行报应。根据法律报应的观点,对犯罪人发动刑罚,应以其客观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为基础。法律报应将刑法与道德加以区分,认为犯罪的本质并不是一种恶,尤其不能把罪过视为犯罪的本质,满足于对犯罪的否定的道德评价,而是强调犯罪是在客观上对法秩序的破坏,刑罚是对犯罪的否定。 3、道义报应与法律报应道义报应以道德罪过作为报应的根据,而法律报应以法律规定的客观危害作为报应的基础,两者存在明显的差别。但道义报应与法律报应都是对已然的犯罪的一种报应,对已然的犯罪人予以否定的伦理的与法律的评价,使刑罚兼具伦理上之必要性与逻辑上之必要性,从而体现社会伦理与法律的尊严,因而道义报应与法律报应具有内在同一性。 二、预防目的:刑罚的目的具体表现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因为刑罚是作为犯罪的对立物而存在的,因此,创制、适用和执行刑罚的目的,只能是为了预防犯罪。由于预防的对象不同,故把刑罚的目的区分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 (一)特殊预防所请特殊预防,是指防止犯罪人重新犯罪。特殊预防的对象只能是犯罪人,即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 (二)一般预防所谓一般预防,是指防止尚未犯罪的人走上犯罪道路。 (三)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关系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是刑罚目的的基本内容,是预防犯罪的两种手段,二者之间是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

法律依据:

《 刑法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罚的目的是什么

刑罚的目的在于惩治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具体而言,刑罚针对的是需要承担责任的犯罪分子,刑罚的性质为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措施,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行为,其目的是国家司法机关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所希望达到的目标。因此刑罚的目的是很重要的,也是刑法适用时的适用原则,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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