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土地民法典新规定
农村土地的《民法典》新规定是:农村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属于村集体财产,村集体的成员可以承包土地或者林地等,但是不能买卖村集体的土地和林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民法典331条规定和基本农田冲突吗
不冲突。《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享有占用、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而基本农田是对于粮食的基本保障的耕地,该规定与基本农田并不冲突,只有合法手续就可以。
民法典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当地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原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并公布、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征地补偿区片,维持不变。
三、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本标准的2倍执行收水田(属永久基本农田的除外)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收其他农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规定国家征用老百姓的耕地最多赔付多少钱?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租用土地可以直接协商租金,并不存在补偿的情形,如果对方违约或者拖欠租金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只有征地才有土地补偿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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