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可以列为共同被告吗)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含义是什么?有什么例子?

一、含义

1、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2、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例如,甲委托乙保管一台彩电.乙在保管期间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时不小心摔毁,这样,乙对甲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与丙对甲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

二、举例说明

1、案例1:

乙和丙将其共有的一台拖拉机,以6000元卖给甲,乙和丙各自都有请求甲支付6000元的权利。又或者A将一天拖拉机,以6000元卖给B,C两人,B和C各自都有对A支付6000元的义务。

案例解析:这里面的两个买卖案例,其实都是连带责任,一个是连带债权,一个是连带责任。其共同的特征正如概念里所说的,2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在履行完债务使债务消灭后引起了内部债务关系。即丙,乙不论谁在向甲收取6000元以后还需要依照约各自获得拖拉机收益,而B和C不论谁在支付完了6000元以后也都有责任按照事前约定按比例分担自己相应债务。

2、案例2:

如甲在购房中介公司的中介下买下房主乙的某套房子,入住后发现乙利用个人虚假身份欺骗了甲,房子多处出现渗水现象。这样的情况下中介公司虽然没有和乙共同侵权,但是它也义务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对甲进行赔偿,随后可以向乙索求赔偿。

案例解析:这个案例就可以看出不真正连带关系区别于连带关系就在于能对方能否被同一理由起进行诉。这里中介公司显然不知道乙的侵权行为所以无法与乙构成对甲的共同侵权。因此这里房产公司承担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他有权力向乙追偿他所赔偿的部分。这里的乙既特征4中所提到的造成损害发生的直接责任人。

不真正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可以列为共同被告吗)

什么是雇主的不真正连带责任?雇主承担责任后的追偿范围是什么?

雇主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内涵 不真正连带债务(Unelchte Solidaritat)系德国学者阿依舍雷率先提出,它是建立在德国普通法时期对连带之债二分论(共同连带、单纯连带)基础之上的,并逐步从单纯连带中演变而来,虽然对这一理论在学术届一直没有达成共识,但早为法院判例所接受、肯定 。由于不真正连带债务所独具的不同于连带债务的特性,加之各国日益形成了处理该类案件的科学、有效的方法,所以,该制度越来越引起了各国法学界的重视。 所谓雇员的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雇主和实际侵权人分别基于雇佣关系和侵权事实而对受害雇员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两个债务,雇主和侵权人均负有对雇员的赔偿责任,并且因雇主和侵权人任何一方的履行而使两个赔偿责任均归于消灭。《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以下简称《解释》)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雇主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作了界定,该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至此,对雇员在因第三人侵权案件中的赔偿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定。 二、雇主的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特征 1、雇主和第三人分别基于不同的原因而对雇员负有同一个赔偿责任。雇主的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产生基础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首先,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伤害,雇员基于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得请求雇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请求权的产生的基础系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法律关系。其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身伤害系因第三人侵权所致,根据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理论,雇员作为受害人亦有权依据侵权法的规定向实际侵权人主张侵权责任,该请求权产生的基础系受害人与侵权人之间的侵权法律关系。由此可见,在雇主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中,雇主和第三人的赔偿责任的发生原因不同,系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而发生,因而雇主与第三人应分别独立的向雇员承担赔偿责任。 2、雇员对雇主和第三人分别享有独立的请求权。通过以上的分析,雇主和第三人向雇员承担赔偿责任系基于各自不同的法律关系,雇员当然有权利依据各该不同的法律关系向雇主和第三人独立的行使请求权。在诉讼过程中,雇员可以行使选择权,选择依照雇佣关系要求雇主承担雇员受害赔偿责任。同时,雇员也可以依照侵权法律关系选择要求侵权第三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3、雇主的赔偿责任与第三人的责任系偶然地联系在一起。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在此类案件中,虽然雇主和第三人均应对雇员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雇员所受到的伤害,首先雇主和第三人主观上没有意思联络,两个责任的产生在主观上无共同关系;其次雇主和第三人在客观上亦没有共同实施某种行为,他们对雇员所负的赔偿责任只是一种偶然的巧合。法律之所以规定雇主和第三人对雇员均负有赔偿责任,同时又规定该责任因雇主或第三人任何一方的履行而使两种责任均归于消灭,是为了使雇员所受伤害能够充分得到补偿,同时又不使雇员因雇主和第三人的同时履行而获得额外的收益,并不是两种赔偿责任之间存在着共同目的。 4、雇主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存在终局责任人。所谓终局责任人是指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对雇员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因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致,雇主当然应对雇员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雇员所受到的伤害的最终原因力系第三人侵权所致,第三人作为雇员伤害的始作俑者,由其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不仅符合侵权法理论,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正是基于该原因,雇主向雇员承担赔偿责任后,依法获得了向实际侵权人追偿的权利,这种追偿权不是基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这一点也是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连带责任的主要区别。 三、雇主追偿权的范围 根据《解释》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的,雇主向雇员承担赔偿责任后,其依法取得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但对于雇主取得的该追偿权的范围,法律并没有进行界定。笔者认为要确定雇主的该追偿权的范围,首先要从该法律关系中所包含的两个基本的法律关系入手,即一般侵权法律关系和雇佣法律关系。 首先,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二款的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在一般侵权法律关系案件中,我国法律采用的归则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侵权人根据其侵权行为的过错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可以看出,在一般侵权法律关系中,侵权人只在其完全过错情况下才对受害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在侵权人与受害人有混合过错的情况下,适用过失相抵原则,侵权人仅在其过错范围内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过失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侵害人的赔偿责任。对于侵权法律关系是否完全适用过失相抵,根据《解释》第2条规定,侵权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所以在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受害人仅有一般过失的情况下,不适用过失相抵。 其次,根据《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三款的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在雇佣法律关系中,若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对雇员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对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否适用过失相抵,在《解释》颁布以前没有统一的规定。根据《解释》第2条第二款的规定,适用《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该条规定确定了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程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同样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所以在雇佣法律关系中,对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到的伤害雇主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在雇员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可以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

举例说明什么叫“不真正的连带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也称为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数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的债务。比如:两小偷同时去偷同一人的同一物,结果双方遇到一起发生抢夺,致使器物损坏。两人并非同谋,而目的一致,造成受害人损失,在民事赔偿上应该是负有不真正连带责任。(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什么 是不 真正连带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unreal

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例如,甲委托乙保管一台彩电.乙在保管期间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时不小心摔毁,这样,乙对甲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与丙对甲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6种情形分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1、合伙。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联营。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3、代理。所谓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就是在代理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中由其中的某两方当事人共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负有承担全部责任的义务。

4、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5、债权担保。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的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6、连带债权与连带债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表见代理的代理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吗?为什么?

1、可能是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2、不叫真正连带责任

3、原因:

1)因为表见代理的合同有效,代理人对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表见代理人的责任,可能是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2)表见代理其实质也是无权代理的一种,而无权代理法律效力是表见代理合同有效,被代理人遭受损失的只能追究无权代理人的责任。此责任可能是侵权责任或缔约过失,关键是看表见代理的情形(表见代理是第三人有理由认为代理人有代理权,“有理由认为”的具体情形:A、曾经有过授权委托书;B、曾经有过雇员关系)来判定究竟是侵权还是违约。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89552.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6日 13:54:53
下一篇 2025年3月16日 13:55:08

相关推荐

  • 民法典水表前后责任划分,物权法水表后漏水谁的责任?

    物权法水表后漏水谁的责任? 应由用户自己负责。日常居家生活中,水管在水表前漏水应该由物业负责维修,但在水表后漏水就应由用户自己负责。 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上下水管等的状况,如果发现上水管在水表以后的部分有损坏,应自行维修,也可以报请物业公司维修,但费用应该由住户自己承担。 民法典对自来水管的责任划分? 今年我国出台的《民法典》又有了明确限定,水表前管…

    法律资讯 2025年4月2日
    300
  • 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

    刑事责任年龄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

    2025年3月31日
    500
  • 合同见证人(合同见证人的签字法律责任)

    合同见证人承担什么责任 见证人只是证明确实有签订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只有担保人才可以要求承担责任。担保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

    2025年3月31日
    400
  • 公司法人的责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人的责任)

    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存在违法【法律法规】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法人代表若出现以下情形:1、从事非法经营活动;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4、…

    2025年3月31日
    400
  •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哪些责任(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啥)

    民事责任有哪些 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根据民事责任发生的原因,民事责任可分为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已存在的债务而发生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民事责任。 2、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根据承担民事责任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民事责任可分为按份责…

    2025年3月31日
    300
  •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划分)

    交通事故16项赔偿是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16项赔偿: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

    2025年3月31日
    400
  • 安全责任书模板(个人安全责任书模板)

    2022安全生产责任书模板 现如今,各种 责任书 频频出现,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提升我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 安全生产 责任书模板,欢迎大家来阅读。 2022安全生产责任书模板1 一、职责 (1)通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公司“以人为本、遵章守纪、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工作实际,贯穿到…

    2025年3月31日
    300
  • 侵权责任法案例(侵权责任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侵权责任法案例分析 1、由具体行为人承担责任。 2、若雇员系一般过失,由雇主承担责任;若雇员系故意或重大过失,由雇主和雇员承担连带责任。雇员造成雇主伤害的,直接向雇员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3、甲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原则上为甲。 5、皆为甲的扶养人。 6、乙承担适当减轻的主要责任,丙的父母承担次要责任。 《侵权责任法》案例分析 陆某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

    2025年3月31日
    300
  • 受贿罪辩护律师(原告贿赂被告律师)

    谁是北京最专业的受贿罪辩护律师? 应该是武绍智,他专做受贿等经济犯罪辩护,是一个全国有名的律师。 上海受贿罪辩护律师,哪个比较专业?你好,律师的办案比较错综复杂,不仅需要经验丰富,还需要律师有强大的能力。 好律师通常都非常了解当地政策,有经验,并且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这样的律师才是好的律师。还要看你那边是处理什么案件,案件性质不一样,做法也就不一样,所以根…

    2025年3月31日
    300
  •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人保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哪些内容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餐饮费用、交通费用、如有达到伤残,就有伤残费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

    2025年3月31日
    400
  • 已满多少周岁的人贩卖毒品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多少周岁的人贩卖毒品应当受刑事责任)

    满多少周岁人贩毒要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贩卖毒品负刑事责任,满十六周岁的人贩卖毒品负刑事责任。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5年3月31日
    300
  • 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种类)

    违约的承担责任方式是什么?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3、赔偿损失。4、违约金。5、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

    2025年3月31日
    300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全文)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失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由一方当事人过失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二)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过失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失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承担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面没有引起道路交通事故…

    2025年3月31日
    300
  • 反担保的法律规定(反担保的法律责任)

    反担保的法律规定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的种类有求偿抵押、求偿质押和求偿保证三种。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

    2025年3月31日
    400
  • 侵权责任法全文(侵权责任法全文及解释)

    《侵权责任法第二版》pdf下载在线阅读全文,求百度网盘云资源 《侵权责任法第二版》百度网盘pdf最新全集下载: 链接: ?pwd=bue3 提取码:bue3 简介:本书大量运用二维码嵌入,将案例、法规、参阅文献等嵌入纸质教材中,突破篇幅限制,尝试从平面媒体阅读转换为全媒体阅读,提升阅读体验和阅读乐趣。    求《侵权责任法第二版》全文免费下载百度网盘资源,谢…

    2025年3月31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