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 ,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第六条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第八条 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 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第九条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 , 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第三章卫生监督第十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第十一条 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第十二条 卫生防设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 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 扩建、 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第四章  罚 则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 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 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 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 ,依法办事 。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形式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等4种。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三)拒绝卫生监督的;(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一九八七年四约占一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各部、委、局卫生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卫生防疫机构的领导,健全机构,充实公共场所卫生技术装备和人员。第三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

国境口岸及入出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所属的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机场、车站、码头等候室等公共场所和国内民航客机、铁路客车、客轮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并接受所在地地、市以上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其主要对本系统外营业的公共场所以及尚无卫生防疫机构进行监督的单位由地方卫生防疫机构实施卫生监督。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系统所属的对社会开放的公共场所由所在地卫生防疫机构实施卫生监督。第二章 卫生管理第四条 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其中个体经营者的培训考核工作由所在地区卫生防疫机构负责。

培训的具体要求:

(一)卫生防疫机构按全国“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学大纲”编写教材;

(二)公共场所卫生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必须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掌握教学大纲规定的有关卫生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

(三)卫生防疫机构对受训人员的培训进行监督审核,对合格者在“健康合格证”上加盖考核合格章。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业人员每两年复训一次。第五条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规定:

(一)旅店业、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下同)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它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

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执行。

可疑传染病患者须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二)公共场所主管部门负责健康检查的组织安排和督促检查工作。经营单位每年向所在地卫生防疫机构提交应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名单,并根据健康检查的结果,对患有《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者应调离其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卫生单位承担健康检查工作。健康检查应统一要求,统一标准,认真记录,建立档案。医疗卫生单位在健康检查两周内应向受检单位发给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合格者由卫生防疫机构发给“健康合格证”。

(四)“健康合格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五)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颁发的有关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执行。第六条 患有《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卫生管理标准:

(一)病毒性肝炎 肝炎患者经系统治疗后基本痊愈(主要症状消失,肝区无明显压痛及肿大,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可恢复原工作。乙肝患者肝功能恢复正常,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需经六个月观察无恶化,可恢复原工作。

乙肝病毒携带者若e抗原阳性,不得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二)痢疾(包括阿米巴痢疾、细菌性痢疾)经治疗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大便培养阴性,停药后两周内大便培养三次阴性者,可恢复原工作。

(三)伤寒 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大便连续培养三次阴性者可从事不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经卫生防疫机构进行观察,第二年粪便检查连续进行两次培养阴性者,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四)活动期肺结核 活动期肺结核和痰带菌者应隔离治疗,痰培养阴性或一周内连续痰涂片两次阴性,达到临床治愈方可恢复原工作。

(五)皮肤病 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的皮肤病患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六)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性病等)需治愈后方可从事原工作。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87767.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6日 11:49:39
下一篇 2025年2月8日 21:05:16

相关推荐

  •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

    贵州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复婚登记;所指的婚姻登记证件,包括婚姻登记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和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第三条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离婚、复婚,必…

    2025年3月16日
    200
  • 劳动法年假的规定(劳动法年假规定2022)

    劳动法年假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 1、如果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可以年休假5天;2、如果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以年休假10天;3、如果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可以年休假15天;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2025年3月16日
    200
  • 2022年元旦高速免费几天(2022年元旦高速几天不收费)

    元旦高速免费吗 元旦高速正常收费的,不收费的节假日有春节,国庆节,清明节和劳动节,是不包括元旦的。 为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快捷出行,就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问题制定方案。 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方案规…

    2025年3月16日
    200
  • 二胎政策最新消息2022补贴(哈尔滨二胎政策最新消息2022补贴)

    二胎产假2022年最新政策 9月25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错换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法院第四法庭再次开庭。患癌小伙姚策不仅参加了当日的庭审,还前往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调查自己被抱错的原因。 9月25日中午,姚策接受采访表示,庭审主要是质证环节,相对于上一次开庭言辞激烈而言,25日的庭审比较平和,参加庭审让他感受到人间真情。 姚策表示,此前9月11日…

    2025年3月16日
    200
  • 最新交通法(最新交通法规2022对酒驾处理)

    新交通法规2021年有什么新规定 2021年新交通法规定:新交通法规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

    2025年3月16日
    200
  •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生产许可证(复查换证)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文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和原国家经委经质[1984]526号文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管许发[1991]14号文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管理办法》和冶金工业部[1994]冶质字第310号文公布的《冶金产品生产…

    2025年3月16日
    200
  • 上海二胎(上海二胎补贴政策2022)

    上海二胎政策 上海 单独二胎政策于2014年3月1日落地。对于生育二胎的年龄和间隔,上海方面表示“不设限”。 上海二胎新政策的具体适用范围为夫妻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或者,夫妻一方为上海市户籍、另一方为非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

    2025年3月16日
    200
  • 差旅费补助标准(差旅费补助标准2022)

    差旅费报销标准 一、什么是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 2015年10月20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并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调整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个城市司局级…

    2025年3月16日
    200
  • 包含清明高速免费时间2022最新通知的词条

    高速免费时间表2022 2022年高速免费通行时间: •春节高速免费时间是从2022年1月31日零点到2月6日24点。 •清明节高速免费时间是从2022年4月3日零点至4月5日24点。 •劳动节高速免费时间是从2022年4月30日零点至5月4日24点。 •国庆节高速免费,时间是从2022年10月1日零点至10月7日24点。 节假日时高速是否收费,对于出行也有…

    2025年3月16日
    200
  • 房产税减半政策2022(房产税减半政策2022最新消息)

    2022年国家减免房租政策 减免房租政策: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6个月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鼓励和引导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拿出更多务实管用举措…

    2025年3月16日
    200
  • 劳动法实施细则(福建劳动法实施细则)

    劳动保险法实施细则 易法通解答: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年)已被关于建议修改、废止劳动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的函(颁布时间:1994-11-22实施时间:1994-11-22)修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现在仍是有效的,且在该法中规定了:“在适用同一效力层次的文件时,新法律优于旧法律;新法规优…

    2025年3月16日
    200
  • 工伤管理条例(工伤法规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的内容都有哪些?工伤保险怎么用?工伤了该怎么去正当维护我们的权益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25年3月16日
    200
  • 18岁可以结婚(18岁可以结婚了吗2022)

    18周岁可以领结婚证吗 18周岁是不可以领结婚证的。我国法律规定,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只有满足结婚年龄,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受理审查,发放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

    2025年3月16日
    200
  • 上海个税起征点(上海个税起征点多少?2022)

    上海个税起征点 2022 5000元。2022年上海工资的扣税标准沿用2018年颁布实施的新个税法,个税起征点从原先的3500元提高到5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2022年上海工资的扣税标准沿用2018年颁布实施的新个税法,个税起征点从原先的3500元提高到5000元。扣…

    2025年3月16日
    200
  • 酒驾处罚标准2013(酒驾处罚标准2022)

    酒后驾驶处罚标准 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判定标准 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 酒后驾驶主要通过酒精测试仪测试(如我国警用的卡利安ZJ-2001A),被检测者对准仪器吹气口连续吹3秒(确保测出的酒精浓度和血液中浓度一致),这时发出酒精测试仪会发出“叮叮”两声,两声后待机灯(…

    2025年3月16日
    2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