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4
只说不对的:
物业公司方面,擅自提高水电费用,存在违法经营的嫌疑,因为水电价格由政府部门调控;对于换水表和停电停水的做法,是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的,因为物业公司没有这样的权利,更换附属设施必须经过业主大会通过;对于罚款的做法,是违法的行为,因为罚款只有具有执法权的行政单位才可以行使。
业主方面,更换物业管理公司的程序是不对的,应该召开全体业主大会通过,才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建议可以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1、案例中所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是在张先生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有效期间产生的,理应由张先生来负担。
2、物业管理公司之所以未能收到物业管理费,是由于其本身大意所致,应该有自己来承担风险,在其发现张先生没有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时就应该催缴,在房子办理产权转让登记的时候就应该及时向银行结清该笔费用,现在银行已经将该房子出售,肯定不会再支付该笔费用了。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题
我当做再考一次物业管理实务。案例4:物业公司只承担最多20%的责任,理由是物业公司未尽到部分管理义务,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规定,5岁的孩子是没有行为能力的人,其监护人没有管理好孩子应当负主要责任。
案例:6:由于物业公司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没有警示牌,物业公司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案例7:价格法规定,此收费没有经过当地物价局批准是非法收费,如果经过当地物价局批准同意收费所得除去必要的交通设施维修费、车管员工资外全部纳入专项维修资金账户是建设部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
案例9:物业公司没有责任,是楼上业主侵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合同法规定物业公司可以起诉该业主缴纳物业费和滞纳金。
案例10:(一)物业公司立即整改,(二)物业公司提请开发商尽快修复,(三)提请当地公安、街道办进行综合治理。
案例11:没有责任,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物业服务企业不能确保单位、个人的人身、财产受到不法侵害的义务。
案例12:物业公司做法不合理、不合法,因为在物业费的测算中已经包括空调电费,物业公司出于节能的考虑可以制定合理的运行方案,我赞同业户的观点,物业公司不得在另行收费,业户提出自行加装空调是不合理的行为,破坏了外立面和造成大厦整体用电的不平衡。
案例17:业主的说法正确,大堂的面积已经分摊,属于业主的共同财产,物业公司出租共有部分应当经过开发商或业主大会同意,收益除去必要的开支外,纳入专项维修资金。建设部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案例18:此说法不对,受益8户不能代表整幢其他业主没有受益,应当是经过业委会同意由整幢业主分摊维修费用。法律依据同上。
以上代表我个人观点,有不妥处请同行提出宝贵意见!给我评分。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1、水、电、气、暖的供应是业主本人的,业主有这个权利给自己停水电气,物业公司可以协助。
2、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接受业户的要求,打开该租户门锁,将里面所有物品搬出。物业公司没有职能为业主提供这些服务,完全可以拒绝。而且,也不合法。
3、租户讲的话有道理,这就是物业公司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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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后人发生争执,小明、小超即用身边的水泥片打小强,证明该顶楼有水泥片,物业管理公司日常在巡查的过程中,发现水泥片在楼顶,是存在小孩嬉戏打闹的隐患的,物业公司未能及时清理导致第三者人身受到损失,应该承担责任,其责任的大小,应取决于《物业管理协议》
其次,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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