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税起征点啥时候上调的
2018年10月1日起, 个税起征点 提高至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月 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 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
税收起征点什么时候上调
最新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工资、薪金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从2019年1月1日起,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因此2019个税税前扣除项目第一项要扣除的就是个税起征点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2、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每年可扣除4800元;技能职业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每年可抵扣3600元。
3、大病医疗:个人支付超过15000元部分的医药费用支出,每年可抵扣金额不超过有60000。
4、住房贷款利息:首套房贷款利息可参与个税抵扣,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5、住房租金:工作城市没有房产,可以执行住房租金抵扣。不同城市的抵扣标准为每月800元、1000元、1200元。
6、赡养老人
(1)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每年可扣除24000元。
(2)非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X,每年可扣除2000元/X*12,X代表兄弟姐妹的个数。
第四大类:其他相关扣除
个税法中还有一些是可以减税、免税的项目,因此如果有合法的可以减税的金额,是可以用来抵扣个税的。
个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什么时候调整为5000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什么时候调整为5000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什么时候调整为5000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调整后的税率级次的安排是怎么样的?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披露,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方面,以年为单位,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七档:
不超过36000元的适用3%税率;
超过36000至144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
最高档即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的最高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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