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管理科学学会高级园长证被认可?
不承认
,当地教育不认可,要考请去当地教育咨询。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简称:中央电教馆)颁发的高级园长证,这也是目前最为被认可的园长,电教馆是教育部的直属单位,含金量很高,全国都可以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事业单位招聘电教人员,电教人员具体做什么?待遇如何?
电教人员属于辅助教学人员,具体的工作主要有,调研,辅助教学,培训,信息搜集等工作,至改革后,电教教师的平均在2013年2000多块的工资,除工资外基本什么都没有。您感觉这日益增长的物价,还有房价!2000多块钱够干啥?
仪器仪表采购合同范文标准版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概况
采购内容:______________
仪器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仪器总价:
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整(¥_______元)。
本工程在学校仪器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学校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的项目若学校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标准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2)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五、交货期限:
合同签定后_______日内交货(______________日交货,______________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
3、在验收合格后的三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没有响应或24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电教站备案一份。
十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1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认真落实普法规划,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校的 教育 教学工作保驾护航,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本年度“_”_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宣传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__年12月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认真贯彻学习党的_大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发挥法制基地、板报、电子屏、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电台、中心小学网站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 国旗下讲话 。——14周
2、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15、16周
3、做好校园宣传氛围布置,电子屏上滚动宣传法制 标语 ,布置一期法制宣传橱窗。——14周
4、请法制副校长霍校长作一次法制讲座,向师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15或16周
5、组织师生普法测试。试卷内容涉及《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知识。——16周
6、组织参观一次法制基地——江宁法庭的活动。(日期待定)
7、观看一次法制教育宣传片。——15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班级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当前学校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3、及时 总结 ,及时上报。及时收集、整理、总结好本校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的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法制安全科报送我校“124”法制宣传活动的阶段性工作信息。
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2
为贯彻落实“_”普法规划,深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我校根据《浙江省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广电局、省普法办、省关工委《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于本学期在高一学生中开展第__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法治 文化 ,培育法律意识。
二、参加对象
全体高一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__年5月——6月
四、活动内容
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全省“六五”普法校园行系列活动之一,贯穿“六五”普法全过程。我校今年主题活动安排以下内容:
(一)开展学法 心得体会 征信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围绕读好书、长知识、增见识、组织学生通过阅读《法律连连看》读本,给家人、老师写一封“德与法”的感悟信,畅谈学法、用法、守法的体会与感受。
2、活动时间:20__年5月28日——20__年6月22日
5月28日——6月8日:阅读阶段
6月9日——6月15日:讨论阶段(其中6月11日社团活动课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进行讨论)
6月15日——6月22日:总结、写信阶段
3、活动要求:紧扣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主题、以小见大、贴近生活、生动感人,信件字数一般在1000字以内。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投稿时必须填写本人真实姓名、所在地区、学校、班级、联系方式以及指导老师姓名。
4、投稿方式:每班参加竞赛的信件由班主任(或语文老师)挑选5件,收集后统一交至政教处。
5、评比表彰:政教处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信进行评选,设“学法先进班”若干、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获奖的作品将在校园展览。
对于获奖的优秀信件,学校将统一寄至省“法在心中”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对征集到的信件进行评选,评选分为专家评选和网上展示评选两部分,高中组设特等奖5名,一等奖3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老师奖若干名。届时,活动组委会将举行颁奖仪式,并组织部分获奖作者与著名作家等进行现场交流创作活动。同时,经本人同意,择优聘选一批获奖作者为省青少年教育家学网和浙江电视台《浙江教育》栏目的小记者小主持人。
(二)开展校园法制歌曲传唱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以歌咏活动为载体,在全校学生中,组织开展人人传唱法制歌曲活动。
2、活动时间:20__年5月28日——20__年6月27日
5月28日——6月6日:创作(选择)歌曲阶段
6月7日——6月20日:排练阶段
6月21日——6月27日:录制视频阶段
(在高一年级挑选4人,组成校法制合唱团由音乐教师指导)
3、活动要求:紧扣法制主题,体现以法律为准则规范自己行为,倡导遵纪守法社会风尚的内容,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
4、活动形式:演唱形式不限,可以是独唱、小组唱,也可以是表演唱、歌伴舞,鼓励原创歌曲于节目参加活动。
5、评比表彰:政教处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视频行评选,设“法制歌曲传唱优秀班”若干名。
在校竞赛的基础上,选择优秀的作品参加更高层次的比赛。
(1)选拔参赛选手。省活动组委会选拔参赛选手分两种方式进行:第一种,各市组织分赛区比赛,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各选拔5个节目,由各市普法办以视频形式报送省活动组委会;第二种,未进行分赛区比赛的地区,由各市普法办将全部参赛视频提交省活动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进行省直赛区选拔,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分别进行评定,并确定参加全省比赛节目。
(2)全省比赛。在各地选拔基础上,进行全省青少年法制歌曲传唱比赛。比赛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组分别进行,每组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同时,组织总决赛获奖选手,参与浙江卫视“我爱记歌词”节目演出。
五、工作要求
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今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的具体 措施 。各班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在心中”青少年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本次活动。
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3
活动目的
1、在全校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舆论氛围。
2、给同学提供法律实践的机会。
3、宣传协会、提高协会知名度。
活动安排:
活动将在校内进行:
活动地点:
______
活动时间:
20__年11月—20__年12月
活动内容:
校内活动主要以宣传为主、以下方面:
一、法制宣传
为营造法制宣传的氛围、将在校内组织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宣传材料来源于全市单位、包括、公安局、司法局等法制单位。
二、开展以法制宣传为主体的 辩论 赛
三、广播宣传
为提高此次活动在校内的影响、将在本月通过广播等形式介绍法制宣传月中开展的各个活动并传播 法律知识 提高普法水平。
四、展开全校范围内的法制纪律大检查
五、邀请各法制单位开展以法律宣传为主题的各类讲座
六、志愿者服务
为树立学校形象、协会将组织5名同学当任青年志愿者、协助各单位维持会场秩序、引导群众。
七、协会宣传
协会将利用此次机会大力宣传学院和自身、积极与前来报道的各媒体以及参与活动的各个单位建立联系、同时、将向群众发放传单、宣传法律知识。
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4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我校学法、知法、守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四好”少年,创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学校要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活动主题,结合本校的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切实组织青少年开展好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从活动中获益。
2、突出主题,活动丰富。各学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为青少年积极创设主题突出、形式各样、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3、加强宣传,及时反馈。各学校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确保法制宣传月活动收到实效。
4、将法制教育有机渗透到学科教学中,特别是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5、利用广播、校园网、国旗下讲话、班会、墙报、橱窗等阵地,对学生适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通过以上方式、 方法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三、具体活动安排
1、法制教育宣传月启动
时间:11月5日
范围:全校师生
形式:网站上公布活动宣传方案
2、召开法制讲座
时间:11月11日
范围:全校家长
形式:集体听讲座
安排:法制辅导员周功勤讲有关法制教育内容。
3、主题班会
时间:11月18日(法制)
地点:教室
范围:全校24个班级
形式:主题班会
4、法制教育讲座
时间:11月25日
地点: 报告 厅(视频转播)
范围:全校师生
形式:集体听讲座
安排:法制辅导员周功勤讲有关法制教育内容。
5、征文评选
时间:11月22日
范围:四至六年级,参加评比的征文每班不得少于三篇,参选征文不得抄袭。
6、出版一期 黑板报 。
时间:12月2日
地点:教室板报
安排:由班主任负责,关于法制教育内容。
7、以班为单位,观看法制教育内容宣传片。
时间:11月22日。
形式:在班级内观看视频点播
8、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活动
时间:12月1日
地点:电教室
范围:六年级
9、法律知识竞赛
时间:12月2日。
安排:举行法律知识竞赛,评选“法律知识小博士”。(每班5名)
范围:五、六年级
10、 活动总结
时间:12月8日
安排:以年级组为单位交一篇活动小结,直接保存到“全校共享—德育处—法制教育”文件夹。
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5
一、指导思想
_年“_”是第_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_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嵊教基〔20__〕116号精神,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三、时间安排
20__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四、宣传重点
在全校范围内,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结合教育实际,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广大师生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五、成立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德育处、大队部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和监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六、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1、利用周一(12月1日)国旗下讲话时间,作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正式启动。
2、大力开展学法活动。周一到周五各班利用晨会时间开展学法活动,学习内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宪法》等一些基本知识。
3、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法律 安全知识 竞赛活动(或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法制讲座),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4、12月2日的班队(会)课,1-6年级开展一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班会课,目的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德育处进班级拍照)
5、学校大队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黑板报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各班出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黑板报。(可与好书为伴结合)
6、12月10日前德育处及各班级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材料及照片的归档,上报教育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发挥黑板报、校园网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相关 文章 :
★ 新时代的文明实践所工作总结
★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心得体会(精选10篇)
★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心得体会
★ 2020民法典手抄报简单又漂亮
★ 2022合作协议书正规模板5篇
★ 营销策划服务合同模板大全
★ 2022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最新
★ 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本
★ 交通执法人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 销售委托合同范本10篇
电大民法学试题及答案(2)
生效:生效规则在很多情况下为当事人自决效力留有余地,如可变更、可撤销、效力待定等,因此效力问题可以补救。
说明:如未答出全部要点,但另有其他对法律行为成立和法律行为生效的评价或论述,也可酌情给分。
监护
监护权与亲权的区别有:BD
A.亲权是身份权,监护权不是身份权
B.监护权和亲权保护的对象不同
C.亲权的主体可以是近亲属,监护权的主体可以是父母
D.监护权和亲权的产生不同
宣告死亡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B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AD
A.宣告死亡制度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宣告失踪制度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都是1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都是3个月
D.宣告死亡后,被宣告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丧失,产生与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宣告失踪后,被宣告人的民事主体资格并不丧失,仅发生设置其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后果。
代理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要点:(少答一个要点扣1分)
(1)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2)客观上存在使第三人相信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情形。
(3)第三人善意无过失。(即第三人不知也不应知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4)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行为具备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和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如答出“具备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但未答出“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也可)
立新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若干元可得到奖券一张。王荣代购电教器材得到一等奖,可得到彩色电视机一台,该电视机应当:A
A.归立新学校所有
B.归立新学校所有,但应当给王某以适当补偿
C.归王某所有
D.归立新学校与王某共有
民事权利
下列属于形成权的有:CD
A.人格权
B.著作权
C.债权人追认权
D.债权人撤销权
责任
下列术语中,哪些术语中的“责任”不是指义务主体违反法定的或约定的民事义务,侵害民事权利主体的民事权利,依民法之规定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后果?ABCD
A.举证责任
B.保证责任
C.有限责任
D.岗位责任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B
A.合伙组织中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无限按份责任
B.法定代表人不属于法人的机关
C.不同的法人有不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法人的责任与出资人的责任不同,是一种无限责任
解释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一经结婚即须辞职”的条款无效,是采用了下列何种民法解释的方法?D
A.当然解释
B.目的解释
C.体系解释
D.合宪性解释
物权
下列不属于自然孳息的是:A
A.宰牛而获得的牛肉
B.母鸡产下的鸡蛋
C.母牛产下的小牛
D.羊身上的羊毛
债务人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而将货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该批货物灭失,则此货物灭失的损失应由( b)
A.甲承担 B.乙承担
C.提存部门承担 D.甲,乙分担
甲向乙借款30万元,丙将自己的一辆东风牌汽车抵押给乙担保甲到期付款,此时乙( c)
A.可以转让其债权而自己保留抵押权
B.可以转让其抵押权而自己保留债权
C.可以在转让债权时抵押权随之转让
D.可以将债权和抵押权分别转让给两个人
合同效力
甲、乙签订一耕牛买卖合同,双方约定,8月15日一手交钱,一手交牛。履行期届至,乙给付了价款,但甲因事想再用1个月,乙同意,但双方约定牛已归乙所有,甲只是借用。8月30日,该牛产下一小牛。对于小牛的归属,双方发生争议。以下说法错误的有:ABC
A.应归甲、乙共同所有,因为甲照顾牛付出了劳务,而乙则是所有权人
B.应归甲所有,因为甲乙所有权约定无效,该牛仍为甲所有
C.应归甲所有,因为该牛所有权虽已移转,但并未交付
D.应归乙所有,因为该牛已经交付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C
A.无效
B.有效
C. 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可撤销
甲将自家一幅宋代名画卖于乙,乙在付款收货后得知甲还未满16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BD
A.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B.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效力未定的合同?
C.乙可催告甲的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其未作表示,视为同意该买卖?
D.该买卖合同被追认之前,乙有撤销的权利?
公民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BD
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
B.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
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华宁县:被查封的鹅卵石还能用来抵债吗?
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被查封的财产不得进行抵押。
法律分析
一、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我国土地为国家明令禁止流通物。由于土地本身不具有流通性,故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 二、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抵押。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 三、公益单位的社会公益设施不能抵押。本项规定可以这样理解:1.公益单位主要指学校、幼儿国、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公益单位的财产主要是指教育设施(如教室、电教设备等)、医疗卫生设施(如病房、手术室、仪器等)和其他社会设施不能抵押,并非公益单位的一切财产都不能抵押。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不能抵押。这是因为作为抵押财产应具备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抵押人对其有处分权。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能抵押。因为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其所有者已丧失其处分权,不能作为抵押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不得抵押。依照我国其他法律明文规定不得用于抵押的,也不得作为抵押财产。依法查封、扣押财产,指人民法院或者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将财产就地贴上封条或者运到另外的处所,不准任何人占有、使用或者处分。依法监管的财产,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监督、管理的财产。比如海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对违反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进出境货物、物品予以扣留。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其合法性处于不确定状态,国家法律不能予以确认和保护。因此禁止以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 建设用地使用权;(三) 海域使用权;(四)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 交通运输工具;(七)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781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