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条件(刑拘条件有哪些)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刑事拘留条件哪些

公安机关对某人进行刑事拘留的条件概括起来有两种:一种是现行犯,也就是正在实施犯罪的人;另一种是重大嫌疑分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是重大嫌疑分子,同时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具备拘留的法律条件:(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立即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上述情形就是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基本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拘条件(刑拘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的条件具体如下: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2、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等。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拘条件

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要具备什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的概念及其程序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罪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紧急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 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

被拘 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依照《刑事 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 在单位。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 措施的,等等。

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无法通知的情 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 刑事拘留的对象 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 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留的羁押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 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 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 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 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 第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为十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 第一百零九条 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一百一十一条 需要延长拘留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二十四小时内制作《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一百一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在三十日内不能查清提请批准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提请批准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2000年8月28日)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于决定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 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拘留期限自查清其真实身份之日。

被拘留的条件?

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拘留分三类: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

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三.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刑事拘留的条件?

我不是刑警,也不是法律专家。但我曾经经历过,我知道。刑拘一般是办案单位认为该人可能触犯刑法,并且掌握一定的犯罪事实。实际操作的程序是:

立案后经办单位上报分局或市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将嫌疑人送看守所拘留,并且在3个工作日内必须再次讯问犯罪嫌疑人。之后办案单位应在37日内整理好材料报检察院批捕科申请逮捕,检察院根据案情决定是否逮捕,批捕之后交由办案单位执行逮捕(交嫌疑人签逮捕书),37日内没有逮捕,则必须释放嫌疑人。之后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办案单位会进一步讯问并丰富材料,之后交检察院起诉科提请起诉。检察院收到案卷后,会对嫌疑人询问1-2次,之后整理案卷并作相关补充,后交法院提请诉讼。在此环节,如果检察院询问嫌疑人并对案件有疑问,则会将案件退回办案单位要求补充材料,这叫“退侦”可以允许两次“退侦”第二次补充后,检察院仍认为案件材料不足以起诉,那么可以释放嫌疑人。如果材料充分,则会依法交法院,法院收到案卷后,进入审判程序。

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的概念及其程序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罪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紧急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 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

被拘 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依照《刑事 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 在单位。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 措施的,等等。

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无法通知的情 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刑事拘留的对象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 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留的羁押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 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 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 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 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 第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为十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 第一百零九条 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一百一十一条 需要延长拘留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二十四小时内制作《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一百一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在三十日内不能查清提请批准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提请批准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2000年8月28日)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于决定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 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拘留期限自查清其真实身份之日起计算。

对于有证据证明。

法院执行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民事制裁措施。司法拘留的条件是: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

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

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对被拘留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77549.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6日 00:39:11
下一篇 2025年3月16日 00:39:25

相关推荐

  • 海南买房条件(海南买房条件2021政策最新)

    外地户口在海口购房政策 外地人在海南买房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

    2025年4月2日
    400
  • 缺席审判(缺席审判的适用条件)

    缺席审判是什么意思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缺席审判的三种情形 刑事缺席审判三种…

    2025年4月2日
    400
  • 司考报名条件(司考报名条件2021时间)

    2022年司考报名要什么条件 2022年司法考试报名的具体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报名程序 法考的报名条件…

    2025年4月2日
    400
  • 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明细科目)

    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 营业外收入包括如下: (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

    2025年4月2日
    300
  • 车险的种类,车险包括哪些?

    车险包括哪些? 车险包含哪些险种?从2020年9月19日 车险改革后,新的车险政策和以前的不一样了。 其实简单点来说,车险就两大块,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但是商业车险包括的险种不少,详见: 必买强制险种: 1、交强险: 这是买车要上路就必须要交的险种,如今的交强险伤残额度升级为18万了,住院医疗是1.8万,财产损失是2000元,在有责的情况下; 商业车险: 2、…

    法律资讯 2025年4月2日
    400
  • 民法典禁止性条款,民法典合同编第791条规定了哪些禁止行为?

    民法典合同编第791条规定了哪些禁止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了禁止行为如下: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本条还有不得行为: 一、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二、承包人不得将…

    法律资讯 2025年4月2日
    400
  • 民法典49大亮点总结,《民法典》中有哪些知识点值得重点关注?

    《民法典》中有哪些知识点值得重点关注? 您好,我是易轶律师!作为一名婚姻家事律师,来聊聊《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有哪些值得重点关注的点吧~ 1、疾病不再是禁止结婚的情形; 2、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3、增加了协议离婚的离婚冷静期; 4、完善了婚姻过错的赔偿制度; 5、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6、明确界定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概念; 7、明确其他的劳务…

    法律资讯 2025年4月2日
    300
  •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2025年3月31日
    400
  • 低保申请书范文简短(低保申请条件书范文)

    低保申请书怎么写范文大全 1、低保申请书不用太在意格式,那些客套之类的客气词,可以省略。由于审批的第一层民政机构是镇或是街道办,所以称呼里写乡镇政府或是街道办,中间写申请理由,最后写申请人住址和申请日期。 2、陈述申请理由简明扼要即可,主要陈述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年龄、造成生活困难的原因即可。当然,具体到实际申请中,困难原因等可以稍微详细描述一下,还可以简略…

    2025年3月31日
    300
  •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是)

    简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有哪些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

    2025年3月31日
    300
  • 婚前检查有哪些项目(男性婚前检查有哪些项目)

    婚前检查都检查哪些项目? 婚前检查,我们要求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要做一个常规的体格检查,即肝肾功能、乙肝、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血液检查,也包括双方的血型,明确有无不适合结婚的传染病。而后进行B超检查,明确生殖器官、内生殖器官有无疾病。男性也可以检查睾丸有无发育不良,对于今后的生育是否有影响。还要做遗传方面的咨询,看看双方家族中有无遗传性疾病,有无近亲结婚,有无生…

    2025年3月31日
    500
  • 期权交易开户条件(商品期权交易开户条件)

    期权的开户条件,究竟是怎样的? 期权交易是一种权利交易。期权卖方在收取期权买方所支付的权利金之后,在合约规定时间,只要期权买方要求行使其权利,期权卖方必须无条件地履行期权合约规定的义务合同的权利。期权卖方收取期权买方支付的权利基金后,只要期权买方要求行使其权利,期权卖方必须无条件履行期权合同规定的义务期权投资有一定的专业性。 在期货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在支付…

    2025年3月31日
    300
  • 律师证(律师证需要什么条件能报考)

    业余者如何考律师证? 首先应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品行良好。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后,到律师事务…

    2025年3月31日
    300
  • 营业外支出包括哪些内容(营业外支出属于什么)

    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哪些 一、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 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罚款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等。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 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盘亏损失,主要指对于固定资…

    2025年3月31日
    300
  • 河南省司法鉴定网(河南省司法鉴定网上的亲子鉴定机构有哪些)

    新野卫校能否做亲子鉴定 新野卫校不能做亲子鉴定的,因为新野卫校不是司法部门认可、有资质作亲子鉴定的单位。 依据我国司法部《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和河南司法鉴定网(河南司法鉴定网站(),由河南省司法厅和河南省司法鉴定人协会主办)的公示(),河南有以下的国家认可的亲子鉴定机构: 一、河南司法厅直属机构: 1. 郑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2. 河南蓝天司法…

    2025年3月31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