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是指造成土地资源特别严重的浪费或者破坏的;致使国家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怎么处罚?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 的定罪量刑: 国家工作人员 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若是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批地的一般有哪几种
非法批准土地的几种常见类型:地方政府不批准先用,以租代征,随意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营企业非法占用土地,大量囤积;国家开发区占用土地;工业项目征用的土地低价协议出让;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六类商业用地违规分批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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